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指南增修部分3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指南增修部分3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防水工程抗渗漏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名称 淋水或蓄水起止时间 施工单位 试水方式 达到蓄水深度或淋水时间 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部位: 检查部位:屋面SBS卷材防水层 检查结果: 试验单位 施工单位(总包) 监理工程师 建设前段时间 负责人: 测试员: 年 月 日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日年 月 日日年 月 日日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SN:9517070000002BB0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主控项目 1. 砖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斜槎留置,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非抗震及6度、7度设防地区除转角外可留直槎,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拉结筋。 4.转角、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5.砂浆饱满度 一般项2.垂直度 1.轴线位移 每 层 全 高 ≤10m >10m ≥80%(墙) ≥90%(柱) ≤10mm ≤5mm ≤10mm ≤20mm 8~12mm 8~12mm ±15mm以内 ≤5mm ≤8mm ±10mm以内 ≤20mm 清水墙、柱 混水墙、柱 ≤7mm ≤10mm ≤20mm 目 3.组砌方法应正确 4. 水平灰缝厚度 5.竖向灰缝厚度 6.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7.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混水墙、柱 8.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9.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10水平灰缝平直度 11. 清水墙游丁走缝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 合格率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