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综函号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工综函号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上海铁路局工务处 工综函【2009】180号

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工务段,上海客运专线基础设施维修基地:

现将《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公布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 1 —

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强化客运专线工务安全管理,确保客运专线列车安全平稳不间断地运行,保障工务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铁路局管内时速250公里及以下客运专线,非客运专线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1.3编制依据

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安全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222号)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08]316号)、《上海铁路局<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铁师发[2008]355号)、《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合武、合宁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规定(暂行)》(上铁运发[2009]61号)、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杭深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上铁运发〔2009〕282号)等有关规章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 2 —

2. 基本规定

2.1工务施工、维修作业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规定。

2.2 所有影响客运专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类作业、检查以及人员上道均必须纳入天窗内进行。采用实行施工、维修作业和巡检作业两种天窗模式,施工、维修作业及巡检天窗时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线路设备发生钢轨重伤或折断、严重晃车、水害、线路坠落物等影响列车安全正常运行的故障时,必须视情况立即采取拦停扣车、 限速等防护措施(车间、综合工区要熟记车站调度台和本段、工务处两级电话号码),同时上报信息,派员驻站登记;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抢修人员可就近进入防护栏,设好防护后进行抢修作业。

2.3 客运专线路基坡脚10m范围内(包括高空侵入限界)的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经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段)和设备主管部门(工务处)及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4工具机具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作业完毕清点回收,不得遗留任何工机具在作业现场。实行编号、发放回收登记等管理制度,具体执行《上海铁路局工务系统机(工)具管理办法》(工综函[2009]130号)文件规定。

2.5客运专线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生产管理执行《关于

— 3 —

公布<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生产生活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工发[2009]196号)规定。

2.6客运专线防洪工作执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渡汛措施(暂行)>的通知》(上铁工函[2009]1096号)文件要求。

3. 天窗作业项目及范围

3.1 客运专线采用实行综合施工、维修作业和巡检作业两种天窗模式,遇突发自然灾害或工务设备故障时,按应急处理相关规定申请临时天窗进行处理。

1.施工天窗作业项目:

⑴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 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⑶ 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和其他隐蔽设施等的施工;

⑷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取土、采矿、采砂作业,在线桥隐蔽设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桥涵稳定的各种施工;

⑸ 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

— 4 —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