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的安全的现状调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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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结算方式的现状调查分析

(一)电子支付方面的现状: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电子商务凭借便捷、低成本的优势日益深入人心,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在线支付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网络购物的流行与快递行业的火爆,预示我国已开始加速步入电子支付时代。

在经历了新一轮调整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传统行业寻求借助信息技术提高运营效率、拓展营收渠道,这一趋势带动了各企业开始在创新金融方面进行大量有益尝试,客观上为电子支付市场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2013年,全国共发生电子支付业务257.83亿笔,金额1075.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40%和29.46%。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共发生电子支付业务333.33亿笔,电子支付业务保持增长态势。其中,移动支付业务快速增长,2014年全年完成业务45.24亿笔,金额22.5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0.25%和134.30%。2015年春节期间,多家互联网巨头掀起了激烈的红包大战,在此背景之下,互联网巨头派发“春节红包”也带动电子支付受到市场追捧。

目前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有几大阵营: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比如快钱、易宝支付等;二是国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价值链延伸的在线支付工具,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百付宝等;三是银行阵营,比如中国银联的ChinaPay以及各个银行自己的网上银行等;四是以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为代表的移动支付企业。我国电子支付环境逐渐趋好。2014年4月,由银监会和央行联合下发的规范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0号文”)正式出炉,主要从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此外,电子商务立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法律草案稿已经形成,将尽早提请审议。

在良好监管环境下,今后,电子支付行业将获得持续快速发展。2015-2020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对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现状、发展变化、竞争格局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并对未来电子支付市场发展动向作了详尽阐述,还根据电子支付行 业的发展轨迹对电子支付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作了审慎的判断,为电子支付产业投资者寻找新的投资亮点。2015-2020年中国

电子支付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最后阐明电子支付行业的投资空间,指明投资方向,提出研究者的战略建议,以供投资决策者参考。

2015-2020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报告是相关电子支付企业、研究单位、政府等准确、全面、迅速了解电子支付行业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专业性报告。

(二)电子支付中的风险

1.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

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1.1 经济波动的风险

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 1.2 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

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银行的网络支付系统在安全方面存在漏洞或不足,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从理论上来讲,这是网络支付的最大风险点,实际上,由于各家银行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完善安全系统,所以,系统风险反而得到了最充分的保障。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

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方面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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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 1.3 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

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

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网上支付中银行存在的风险:

1.系统运行的风险,包括硬件和软件系统,硬件运行的可靠性、软件功能的完整性。 2.网络连接的风险,银行内部网与互联网接口的安全保护措施到位与否关系到数据系统的安全。

3.业务运行的风险,如银行不能预知客户的随机付款、对外转账和汇款等网上支付指令,付款频率、付款金额均不易掌控,易造成实际头寸不足而形成的风险。

4.运行中的操作和管理风险,如对人员权限的管理、系统权限的分配、配套制度的建设都会面临大量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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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

金融在线业务是一种全新的金融活动方式,传统的法律法规已难以适应其发展需要,不尽快修改完善原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必然会引起在线支付的监管无法可依。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

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类似的情况在电子支付的其他许多新业务中也同样存在。如有的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并作了许多链接点,把自己的网址链接到其他机构的网址上。如果黑客利用这些链接点来欺诈银行的客户,客户有可能会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又比如,一些银行可能会承担认证机构的职能,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一项新的业务,通过提供认证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那么,作为认证机构的银行和申请认证的机构或个人以及接受认证证书的机构之间就可能存在潜在的争议,一旦出现争执,银行的权利义务如何,尤其是在没有相关立法调整数字签名和认证机构的国家,银行面临的风险更大。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

2 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

除了以上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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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市场风险

市场因素变动风险。主要包括银行费率、神州行结算率、汇率、利率、保证金比率变动造成的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 2.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方在到期日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从交易的主体来说, 主要有买方信用风险、卖方信用风险、银行信用风险、平台信用风险。

买方信用风险主要涉及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持卡人否认自己操作或授权他人操作的交易、外卡拒付、分期付款、利用虚假身分进行交易、洗钱、骗取积分、返现、信用卡套现、企业将资金结算给个人偷逃税款、虚假开户骗取佣金以及骗取平台信用等风险。

卖方信用风险主要包括收款后不提供商品或服务、非法经营、物流环节、高风险行业、利用虚假身分进行交易等方面的风险。比如基金公司赎回及申购不及时撤单、不及时发出买入指令、结算延时等不按规则操作以及神州行卡支付时代理方不及时结算款项, 造成支付平台垫款的风险。

银行信用风险包括通常迟延结算和外卡交易发生拒付时迟延结算等,造成流动性风险。 支付中介的信用是用户考虑使用的重要因素。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基于网络的虚拟账户,消费者可以先把钱打入虚拟账户充值。第三方支付机构给客户对应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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