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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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7年5月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客观评价大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原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研究生推免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学生个人基础素质(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体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文体拓展素质)两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 个人基础素质 个人发展素质 德育素质D

智育素质P 身体素质T 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文体拓展素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标准,总积分由个人基础素质积分与个人发展素质积分加和组成。其中个人基础素质积分满分为100分,德、智、体分项得分各占30%、60%、10%;个人发展素质积分由个人分项记实评价实际得分加和组成,最高不超过50分。

(一)个人基础素质评分(满分100分)

个人基础素质分=德育素质分(D)×30%+智育素质分(P)×60%+身体素质分(T)×10% 1.德育素质分D(总分100分)

德育素质主要评价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组织纪律观念、诚信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学生德育素质分由基本评定积分 D1(满分 64 分)和记实加减分 D2(满分 36 分)两部分组成,具体按《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版)》实施。

2.智育素质分P(总分100分)

智育素质是指学生参加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考核成绩(除体育课和公选课外)。

智育素质分(P)=平均学分绩点×10+50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绩点×该学科学分)/总学分。 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百分制)与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表: 百分制绩点 绩点 五分制成绩 绩点 90~100 4.0~5.0 优秀(A) 4.5 80~89 3.0~3.9 良好(B) 3.5 70~79 2.0~2.9 中等(C) 2.5 60~69 1.0~1.9 60以下 0 及格(P) 不及格(F) 1.5 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准,课程成绩以各学院教务提供的学年学生成绩为准。

3.身体素质分T(总分100分)

身体素质分(T)=体育课或体质健康测试学年平均成绩。

(二)个人发展素质评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个人发展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拓展等四个方面的能力及成果。个人发展素质实行记实评价,具体计分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创新创业能力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创业竞赛、创业实践等活动的获奖表彰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计分,评价结果作为“校创新创业奖”评定的主要依据。

(1)各类科技(设计)竞赛、学生科研及作品获奖得分 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项目加分 团体项目加分

主要负责人 特等奖 一等奖 国际级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特等奖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特等奖 一等奖 省 级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特等奖 一等奖 市级/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一等奖 院 级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科技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省级科技立项 校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 校运河杯 科技立项 院快乐艺术杯 科技立项 立项 结题 立项 结题 12 10 8 6 5 10 8 6 4 3 5 4 3 2 1 3 2 1 0.5 0.25 1 0.6 0.3 0.15 4 3 2 1 0.5 0.75 0.5 9.6 8 6.4 4.8 4 8 6.4 4.8 3.2 2.4 4 3.2 2.4 1.6 0.8 2.4 1.6 0.8 0.4 0.2 0.8 0.48 0.24 0.12 3.2 2.4 1.6 0.8 0.4 0.6 0.4 其他成员 2.4 2 1.6 1.2 1 2 1.6 1.2 0.8 0.6 1 0.8 0.6 0.4 0.2 0.6 0.4 0.2 0.1 0.05 0.2 0.12 0.06 0.03 0.8 0.6 0.4 0.2 0.1 0.15 0.1 注:1、同一作品获不同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科技立项以学院发文为准;课题立项作为小组成员,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项;加分竞赛项目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为准,赛事具体级别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协会举办赛事按市级加分,公司举办赛事按院级加分。

2、团队成员如不分排位,则每人按个人项目减半加分。 3、社团、学生会举办各类比赛按文艺竞赛类加分。

附:主要竞赛目录,其余未提及赛事请参看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

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级别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浙江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德国著名设计协会Design ZentrumNordrheinWestfalen 浙江省教育厅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浙江省教育厅 团中央、浙江团省委 团中央、浙江团省委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浙江省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英语辅导报社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动画学会、中国国际动漫节执委会 中国设计师协会 中国包装联合会 IDAA国际设计师美术家协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中国五金博览会组委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中国国际漫画节组委会 国际 国家 省级 √ √ √ √ √ √ √ √ √ 市级 √ 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外研社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德国红点设计奖Red Dot Design Award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 √ √ √ 8 9 √ √ √ √ 10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 11 白金创意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 中国美术学院 1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 √ √ √ √ 13 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 中国国际大学生动漫及影像设计大赛 14 √ √ 15 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 16 IDAA国际美术设计金奖 17 中国五金产品工业设计大赛 18 全国大学生原创动画大赛 (2)专利 ①专利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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