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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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任课教师:唐艳 作 业 1 一、名词解释题

1.婚姻:是指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社会关系,即通常所说的夫妻关系,又称配偶关系。

2.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3.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律规定缔结婚姻或者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任何个人与单位的强迫与干涉。

4.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行为。 5.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为索取大量财物,包办强迫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6.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婚姻家庭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B )的范畴。

A.经济基础 B.上层建筑 C..物质生活 D.精神生活 2.一夫一妻产生的原因是( B )。

A、男女爱情开始专一 B、私有制的出现 C、婚姻形式的需要 D、家庭形式的需要 3.封建社会对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的立法主义是( D )。

A、夫妻一体主义 B、夫妻别体主义 C、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D、男尊女卑 4.在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以( B )。

A.男子为中心 B.女子为中心 C.子女为中心 D.老人为中心 5.一夫一妻制是在( C )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A.群婚制 B.普那路亚家庭 C.对偶婚制 D.一夫多妻制 6.一夫一妻产生的原因是( B )。

A.男女爱情开始专一 B.私有制的出现 C.婚姻形式的需要 D.家庭形式的需要 7.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属性可分为自然属性和( D )。

A.两性生理差别 B.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 C.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 D.社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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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 C )。

A.一律是强制性规范 B.多数是任意性规范 C.多数是强制性规范 D.一律是任意性规范 9.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 C )。 A.婚姻关系 B.财产关系 C.家庭关系 D.利益关系 10.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C )。

A.群婚制 B.普那路亚婚制 C.一夫一妻制 D.对偶婚制 三、多项选择题

1.从广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哪几种历史类型?( BCD ) A.杂婚制 B.群婚制 C.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2.群婚制的主要形式有( BC )。

A.杂婚制 B.血缘群婚制 C.普那路亚婚制 D.对偶婚制 3.下列关于对偶婚制的陈述中,正确的有( AB )。 A.对偶婚制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B.这种婚姻仍然以女子为中心

C.在对偶婚制下,子女“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D.相当长时期内,对偶婚制是和群婚制同时并存的

4.在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AB )。 A.婚姻不自由 B.男尊女卑 C.夫权统治 D.近亲通婚 5.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正确的有( AD )。

A.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长期共同生活即可成立婚姻 C.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D.婚姻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认可

6.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原则是: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 ABC )的婚姻家庭关系。

A、平等 B、和睦 C、文明 D、自由 7.婚姻自由包括 和 两个方面( AB )。

A、结婚自由 B、离婚自由 C、自由结婚 D、自由离婚 8.依据中央及各省市的规定,计划生育总的方针是( AC )。 A、少生 B、晚生 C、优生 D、优育 四.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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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答:(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条件,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通过生育而发生血缘联系等。如果缺乏上述种种自然条件,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这是婚姻家庭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是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它同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自然属性只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条件,社会属性才决定婚姻家庭的本质。婚姻家庭的发展变化,只有从社会制度的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得科学的解释。

2、我国婚姻法有哪几项基本原则,请说明其内容。

答:我国确立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概括起来,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五项:⑴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⑵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⑶实行男女平等,反对一切歧视妇女的旧传统;⑷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和虐待;⑸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生育观。

3.如何理解婚姻自由? 答: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他的两个特征:(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2)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⑴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⑵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关系:结婚自由是普遍权利,几乎人人都要行使;离婚自由却不是人人都要行使的。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基础,离婚自由是重要补充。二者相结合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⑷贯彻婚姻自由原则就要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4.请简述家庭暴力行为和虐待行为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P46—47 答:(1)调解。是指婚姻家庭违法犯罪人、受害人双方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说服教育,促进双方矛盾解决,阻止婚姻家庭违法犯罪,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劝阻。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婚姻家庭违法犯罪行为,基于受害人的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这既是其权利,也是义务,不得推、拒绝。(3)制止。是指公安机关基于受害人的请求而强迫正在实施的婚姻家庭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违法犯罪行为而采取的措施。(4)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5)侦查、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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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述题

1.试论婚姻家庭法的调整范围。P10—12 答:婚姻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弄清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必须首先对婚姻、家庭的概念进行研究。

(一)婚姻的概念。婚姻就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又称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它具有以下特点:(1)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条件。婚姻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社会关系,就在于它具有“异性结合”这一自然属性。(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虽然是男女两性间的事情,但它具有社会意义,是一种社会关系。所以,这种结合必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3)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关系就是配偶关系,而配偶关系是终身伴侣,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它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不允许任何人干涉。总之,婚姻是以两性结合为特征的社会关系,它的成立必须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确认。

(二)家庭的概念。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对这个概念也可分作两点分析:(1)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它是以婚姻、血缘为纽带而构成的一个生活单位。(2)家庭是由一定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但不是任何人构成的生活单位都可以成为家庭的。家庭是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而且是由一定范围内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2.试论我国近代以来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答: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大阶段。(1)民主革命时期的婚姻。这是积累经验,初具规模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改革的基本思想已经提出来了,但还不完备,还未在全国普遍实行。但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开始动摇。(2)1950年婚姻法。这是废旧立新,奠定基础的阶段。就的封建主义家庭制度废除了,新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了。从全国来说,实现了婚姻家庭制度的根本变革,奠定了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牢固基础。(3)1980年婚姻法。这是不断完善、巩固、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新问题,必须不断的加以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我国婚姻家庭注杜的全面改革。

作 业 2 一.名词解释

1.亲属P54: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拟制血亲关系的,同时彼此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然人。

2.直系血亲P59: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一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外祖)父母与孙(外)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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