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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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组织法

案例一: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在两名董事的提议下,董事会召开了临时会,有三名董事出席,在会议上,全体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决定。

问题:

本案中董事会做出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二、我国某机械制造厂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汽车,经与某国一家汽车公司协商,达成合资经营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35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厂房、设备 、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外方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利技术出资,出资额为150万美元,其中现金70万美元、机器设备30万美元(系向某国租赁来的)、专利技术50万美元(已设定抵押权);以中方名义向中国银行贷款450万美元,作为合资企业的流动资金,此贷款由中方所在地的财政局提供担保;在合营期内如双方认为必要,可减少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双方未约定合营期限。在合同执行中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方国家的法律解决。

问:该合营企业协议存在什么问题?依据是什么?

案例三: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为了管理上的需要,决定委托中外合作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在董事会会议上,四人赞成,一人反对,通过了委托决定。

问题:

审查批准机关是否会批准该合作企业董事会的决定?为什么?

案例四: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约定,在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该企业在合作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继续经营,提前终止。在清算中,外国合作者拒绝交回根据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已先行收回的部分投资一并进行清算,因此导致中外合作双方发生争执。

问题:

1.本案中外国合作者是否应缴回提前收回的投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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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原本的方式有哪些?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

案例一、巴拿马A公司所属“×-×”轮从国外某港口装1万吨烧碱来我国某港口卸货,外轮理货公司理货时发现短卸499包,破损l35包,水湿776包,损失价值达40万元人民币。货主(××经济协作公司)多次与船方交涉均未获得解决。某日,得知该外轮即将驶离我港口,货主遂向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该外轮。

请问: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货主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

2.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案例二、某涉外合同案件中,被告是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原告居住在我国。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判决书于1992年7月20日送达给原被告,一审法院认为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对判决的上诉期为六十天,故告知原、被告如不服可在六十天内提起上诉。被告收到判决书后,于1992年9月20日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认为从被告收到判决的第二日算起,虽已过六十天,但由于7月21日是星期天,故上诉期应从7月22日起算,认定上诉未超过期限予以受理。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判决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由原合议庭成员重新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合议庭认为原告不到庭,无法进行审理,经审判长裁定对原告采用拘传。但原告在审理过程中又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于是,二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并告之当事人不得上诉。

请指出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案例三、中国某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A )与科威特胡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驻北京办事处代表侯赛因经过几次洽谈,1991年9月,A与B在中国某省省城正式签订了该合同,合同约定,由A 公司负责在科威特某地重建一座在海湾战争中被摧毁的工程。合同中无法律适用和仲裁条款,后在合同履行中,因B公司多次拖欠工程款项,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便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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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起诉讼。

问:

(1)我国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如何确定该案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2)本案应适用什么法律?根据?

(3)如果A、B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法院应如何处理?

(4)假设法院经过法定途径无法查明应适用的某外国法,我国法院应如何处理?

(5)假设B公司在美国有财产,如果中国法院判决需要在美国执行,美国将会按什么程序处理?

(6)我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是否可以去跨国执行?可以怎么做?

案例四、日本一公司与中国一住所在广州、财产在深圳的某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日本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诉其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一名独任仲裁员审理此案,最后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结了此案。

请问:

1.日本公司要求采取保全措施,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2.中国公司反诉请求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3.中国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4.日本公司怎样申请执行裁决?中国公司以未得到指定的仲裁员和要求公开审理而未得到满足为由请求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为什么?

5.假设中国公司申请撤销裁决,应向哪个地方的什么机构提出?同时日本公司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办?撤销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办?

案例五、美国某电脑公司与中国一科研机构在技术开发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中国的仲裁机构同时又约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电脑公司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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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认为该开发项目已列入国家计划,若不经过上级主管机关调解,仲裁机构不能受理此案,仲裁条款无效。因此科研机构不同意仲裁,拟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

1.科研机构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应由哪个机构确认? 3.哪个机关对此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案例六、河北省××县食品厂A与美国某工厂B签订了购销饼干机的合同,合同规定,先付款后提货,同时在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但没有约定明确仲裁委员会。食品厂在提货时发现饼干机质量有问题,于是要求B退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食品厂即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2月15日收到仲裁申请书,2月25日受理了该案。食品厂选任了两名仲裁员,B选定了一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食品厂指出首席仲裁员是B的常年法律顾问,要求其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驳回了其回避请求.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公开审理了该案.

请指出本案在程序上有何不足之处.并说明理由。

案例七、日本A公司与中国B建筑公司签订一份水泥购销合同,约定了水泥的规格、价格和质量要求.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双方又对合同进行修改,对水泥的规格、价格以及质量作了一些变更.建筑公司按合同规定向A公司汇去预付款25万元.A公司按合同规定向建筑公司发送水泥,经建筑公司验收发现,水泥全部不符合质量要求.为此,建筑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A公司则认为原合同已经变更,仲裁协议不存在,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本案应由哪个机构管辖?为什么?

案例八、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因经济贸易合同发生纠纷,A公司按照与B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开庭审理前,由于B公司认为A公司指定的仲裁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即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请,要求该仲裁员回避,仲裁委员会在做出回避决定后,同时另外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在开庭审理之前,B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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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要求公开审理,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决定同意公开审理此案,后A公司和B公司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即按和解协议做出调解书,从而终结本案的仲裁。

本案存在哪些问题?

案例九、某美籍华人高某有两个儿子在中国分别为甲和乙.高某去世时,在美国遗有房屋八间,存款一万元。甲和乙签订了仲裁协议,声称如果为财产分割事项发生争议,提请中国仲裁委员会仲裁。两兄弟在分割遗产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于是甲持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问:

1.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为什么?

2.若乙也于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为什么?

案例十、某国化工厂和中国某科技开发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未能协商解决.化工厂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科技开发公司不同意仲裁,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程序予以仲裁,并口头通知工厂和科技开发公司开庭审理。经两次通知后,科技开发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即以被诉方不到庭,案件无法审理为由,拘传科技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审理后作出裁决。科技开发公司收到裁决书后,并不自动履行裁决书,化工厂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请问:该经济合同案件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本案时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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