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年工作方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嘉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发展,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取得实效,现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1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农村公路服务“三农”的要求,按照“网络完善、安全畅达、建管养并重”发展目标,主抓“质量、规范、服务、”三项工作,管好“建设、管理、养护”三大环节,全力打造农村公路“畅通、安全、保障”三张网络,使全市农村公路品质显著提升。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确立两种管养模式,出台三大管理办法,实现四个提升,全面巩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综合管养水平。

(二)具体目标

1.“确定两种管养模式”。我市自2006年试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以来,在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筹措、路政管理、养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逐步形成了以海宁市为特点的“统管统养模式”、以平湖市为特点的“市场化模式”,以及“村管村养模式”为特点的三种农村公路养护模式。通过本次养护年活动,各县(市、区)要对现行管养模式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创新、提高,争取尽快将海宁市的专业化养护模式和平湖市的市场化养护模式在我市全面推广。 2.“出台三大管理办法”。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均已出台。通过本次养护年活动,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大中修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实现四个提升”。一是实现创建农村示范路力度提升。每个镇(街道)每年创建一至两条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通过示范路的创建,使我市的农村公路路容路貌得到提升。切实解决农村公路普遍存在的路肩缺失、边坡不稳、边沟淤积、安全标志缺损等通病。二是实现创建文明公路站标准提升。每个县(市、区)创建2至3个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镇。按照《嘉兴市农村公路文明公路站评创(复评)办法》(嘉公路【2010】155号)文件精神,对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养护工作、路政管理、内业管理、应急机制等六大方面的工作进行强化。通过创建文明公路站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综合水平的提升。三是实现路政管理执法水平提升。不断探索和拓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路子和办法,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路产完整,完善路政信息员和协管员职责,做好与公路段路政中队的联系沟通,做信息的及时上报。规范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及早出台“路政管理办法”,解决路政、养护巡查用车,制定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加强对农危桥的监控,落实农村公路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措施。四是养护管理人员素质提升。通过本次养护年活动,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得到根本提升。加强基层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答疑,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联系县(市、区)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探索解决管理人员编制和养护道工的待遇问题。 三、活动安排

本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自2012年7月份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份):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和梳理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情况,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工作会议,明确各县(市、区)管理养护责任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养护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各县(市、区)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确保养护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逐年对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有关单位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组织召开全市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养护年活动中各地区涌现的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对照责任目标,对各县(市、区)实施养护年活动的成效予以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当年度评先评优、工作考核目标挂钩,激励先进,以效能推动养护规范化、标准化。对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未取得预订目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本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由市农路办负责协调落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农村公路工作机构,公路管理段要增(内)设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2】25号)文件要求,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

理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纳入行业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范畴。

(二)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农村公路省补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实行单独列帐、分别补助,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县(市、区)财政在确保县道养护资金的同时,每年安排用于乡村公路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乡道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公里2500元,同时镇(街道)配套资金不得低于:乡道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安排乡村公路路政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强化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检查考核。一是做到程序规范。市公路处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查、方案批复和项目验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和制度建设,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监管有力、措施到位,确保养护工程、安保工程、的质量。二是加大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切实提高农村公路标志标线设置率,在嘉善、海宁、桐乡农村公路指路体系试点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实现我市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设全覆盖。三是结合市“三清二绿”的目标任务,县(市、区)每年完成一条以上农村公路的绿化档次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绿化水平。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工作,市公路处根据《嘉兴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乡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由县级交通部门对乡镇公路站进行考核,以乡镇公路站规范化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乡、村道养护工程质量为重点,定期组织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活动开展期间,各级管养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横幅、村务公告栏等形式,通过集中宣传、专题报道等方式,有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努力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农村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