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兴化市第六批名校长、名教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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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泰州市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5.泰州市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6.泰州市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7.兴化市第六批名校长申报材料目录

8.兴化市第六批名教师、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9.兴化市第六批名校长、名教师、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10.兴化市第六批名教师、第三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名校长 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兴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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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兴化市第三批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单位名称 兴化市戴窑中心小学 兴化市戴窑初级中学 兴化市林谭学校 兴化市合陈中心小学 兴化市合陈初级中学 兴化市合塔学校 兴化市永丰中心校 兴化市刘寨学校 兴化市大营中心校 兴化市新垛中心校 兴化市老圩中心校 兴化市安丰中心小学 兴化市安丰初级中学 兴化市下圩中心校 兴化市海南中心校 兴化市钓鱼中心校 兴化市海河学校 兴化市大邹中心小学 兴化市大邹初级中学 兴化市沙沟中心小学 兴化市沙沟初级中学 兴化市周奋中心校 兴化市缸顾中心校 兴化市中堡中心校 兴化市李中中心校 兴化市西郊中心校 兴化市城东中心小学 兴化市城东初级中学 兴化市西鲍中心校 兴化市临城中心校 兴化市林湖中心校 兴化市垛田中心小学 兴化市垛田初级中学 兴化市竹泓中心小学 兴化市竹泓初级中学 兴化市沈伦中心校 兴化市大垛中心校 兴化市荻垛中心小学 兴化市荻垛初级中学 兴化市陶庄中心校 兴化市昌荣中心校 兴化市茅山中心校 人数 2 1 1 1 1 1 1 1 1 1 1 3 2 1 2 1 1 1 1 1 1 1 2 3 1 2 1 2 1 4 2 2 1 1 1 1 3 1 1 3 2 2 序号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单位名称 兴化市周庄中心小学 兴化市周庄初级中学 兴化市边城学校 兴化市陈堡中心小学 兴化市陈堡初级中学 兴化市戴南中心小学 兴化市戴泽初级中学 兴化市顾庄学校 兴化市张郭中心校 兴化市唐刘学校 兴化市新生中心小学 兴化市开发区中心校 兴化市城南小学 江苏省兴化中学 兴化市第一中学 兴化市戴南高级中学 兴化市周庄高级中学 兴化市安丰高级中学 兴化市沙沟高级中学 兴化市戴窑高级中学 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 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 兴化市实验小学 兴化市第二实验小学 兴化市教师进修学校 兴化市少年宫 兴化市景范学校 兴化市特殊教育学校 兴化市市直机关幼儿园 兴化市楚水小学 兴化市楚水初级中学 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 兴化市昭阳实验小学 兴化市文正实验学校 兴化市板桥高级中学 兴化市楚天实验学校 兴化市乐吾实验学校 兴化市明升双语学校 兴化市振兴双语学校 兴化市唐子实验学校 合 计 人数 2 1 1 2 1 4 5 3 2 1 2 1 1 3 7 4 3 3 1 2 4 4 6 4 2 1 1 1 1 3 2 3 2 6 4 2 2 1 1 1 163 6

附件2: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市教育局负责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全市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四条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总数分别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5%、1.5%、1%以内。评选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市(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到市(区)。

第五条 市(区)和市直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六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含民办、行业办学)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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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4.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中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包括高级讲师);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并聘任3年以上;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聘任3年以上。

6.必须是相应的市(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八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比较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和称赞。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2.近年来,在市(区)级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交流3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市级);负责或参与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市(区)及以上的范围开过示范课,在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3.近3年来,在市(区)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九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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