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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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合格供应商绩效评价的管理,通过监控供应商产品质量、交付、服务、商务状态促进其持续改善,提升工程起重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应链整体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物资供应商的绩效评价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各制造分公司、销售服务部门编制供应商评价标准,并对各制造分公司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异常管理。

3.2 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按供应商质量绩效评分标准规定进行质量绩效评分,根据月度质量绩效评价结果向供应商下发质量整改、整顿通知并进行跟踪验证。负责本制造分公司供应商绩效评价汇总管理,对绩效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运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处理供应商就绩效评价异常情况的申诉,并编制供应商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3.3 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交付及厂内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月度交付及厂内服务评价结果,向供应商下发交付及厂内服务整改、整顿通知并进行跟踪验证。

3.4 营销总公司服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厂外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月度厂外服务评价结果,向供应商下发厂外服务整改、整顿通知并进行跟踪验证。

3.5 信息化部门负责在需要信息系统支持时开发和维护、使用培训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信息系统。

4评价管理

4.1评价标准

4.1.1供应商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一《供应商质量绩效评分标准》、附件二《供应商交付及厂内服务绩效评分标准》、附件三《供应商商务绩效评分标准》及附件四《供应商厂外服务绩效评分标准》;

4.1.2供应商绩效评分总权重为100,其中“质量绩效评分”占50%,“交付及厂内服务绩效评分”占25%,“商务绩效评分”占5%,“厂外服务绩效评分”占20%。

4.2评价实施

4.2.1 评价责任部门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基础,制定内部评分操作细则及评分依据原始记录表,按质量、采购(交付及厂内服务、商务评分)、服务等三个板块指定专人,按评价标准对供应商质量、交付及厂内服务、商务、厂外服务情况进行评分,确保评价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评分结果提交。

4.2.2供应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次月15日前向工起公司各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反馈或申诉(反馈或申诉时需提交经评分人员同意的书面依据),否则视为认同评价结果。

4.2.3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按月对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每月20日前编制本制造分公司供应商上月绩效评价结果汇总分析表,交制造分公司领导审批后发质量管理部、服务部门及制造分公司质量、采购部门负责人。

4.3评价结果运用

4.3.1供应商绩效评价月度评分结果运用

根据供应商月度“质量”、“交付及厂内服务”、“商务”、“厂外服务”等四个单项评分结果,确定运用方案如下表:

单项评分 质量 运用范围 运用方案 排名后5名且得分低于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每月25日前向供方下发整60分 改通知并跟踪整改结果。 连续3个月排名后5名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且得分低于60分或连其供货资格,给予最多2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完续2个月低于50分 成后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确认其改善效果,根据确认结果给予其恢复供货资格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确因公司战略或产能等原因无法暂停供货的,将其供货量减少该类物资采购总量的10%以上(其调减的供货量奖励给同配套中质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并由采购部门限期(一般1个月内,下同)开发替代供应商。单配套的,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付款2个月及以上,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 排名后5名且得分低于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每月25日前向供方下发整60分 改通知并跟踪整改结果。 连续3个月排名后5名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且得分低于60分或连其供货资格,给予最多2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完续2个月低于50分 成后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确认其改善效果,根据确认结果给予恢复供货资格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交付及厂内确因公司战略或产能等原因无法暂停供货的,多配服务 套的,将其供货量减少该类物资采购总量的10%以上(其调减的供货量奖励给同配套中质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单配套的,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付款2个月及以上,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 排名后5名且得分低于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每月25日前向供方下发预60分 警通知并将连续2个月低于60分将采取的整顿措施向供方进行预警。 连续3个月排名后5名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且得分低于60分或连其供货资格,给予最多2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完续2个月低于50分 成后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确认其改善效果,根据确认结果给予其恢复供货资格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确因公司战略或产能等原因无法暂停供货的,多配套的,减少供货配额10%及以上(其调减的供货量奖励给同配套中质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单配套的,由制造分公司采购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付款2个月及以上,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 排名后5名且得分低于由服务部门每月25日前向供方下发整改通知并跟60分 踪整改结果。 连续3个月排名后5名由服务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其供货资厂外服务 且得分低于60分或连格,给予供应商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续2个月低于50分 由服务部门确认其改善效果,根据确认结果给予其恢复供货资格或取消供货资格;当月得分低于50分且因公司战略或供应商为单配套等原因暂停供商务 货的,暂停付款4个月及以上,并由采购部门限期开发替代供应商。 4.3.2 供应商绩效评价半年度评分结果运用

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价每半年度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运用方案:根据供应商在本制造分公司半年度综合平均得分,按“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基本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四种业绩状态,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确定运用方案如下表: 业绩状态 运用范围 运用方案 可享受我公司各项优惠政策,包括: A.供货量的增加: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供应商,根据该供应商所供物资同类供应商数量,按以下原则进行配额比例奖励: ??双配套的,下一个评价周期内,根据优秀供应商与另一配套供应商绩效评价业绩状态相差的等级,每相差一个等级奖励优秀供应商增加采购总量的10%; 90(含)-100 ??多配套的,下一个评价周期内,奖励优秀供应商增加采购总量的10%,其增加的采购量从其他同配套的非优秀供应商中业绩状态最低的供应商调减。 注:多配套且同一业绩状态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取其中综合得分最高或最低者,下文中出现类似情况同此。 B.优先获得我公司新产品开发信息,优先在新产品开发中试用和采用其相适用的产品。 70(含)-90 60(含)-70 可参与新产品试用选型。 不得参与新产品试用选型。 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暂停供货资格,给予最多3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决定恢复或取消供货资格;暂停供货期间,其原承担的供货量原则上奖励给同配套的业绩状态最高的供应商。 确因公司战略或产能等原因无法暂停供货的,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下发供应商整顿通知,将其供货量减少该类物资采购总量的30%(其调减的供货量原则上奖励给同配套的业绩状态最高的供应商)或暂停付款3个月,给予供应商最多3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由制造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决定是否恢复供货比例或货款支付。 优秀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 基本合格供应商 不合格供应商 60分以下 4.3.3 供应商绩效评价年度综合评分结果运用 作为年度供应商授信评分的重要数据,由质量管理部汇总供应商在各制造分公司的年度综合评分结果,作为公司年度供应商授信评分70%计算授信评分。

5 附件

5.1 《供应商质量绩效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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