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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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过设计人员签名、盖出图章及建设、监理单位签名且盖章后,方可执行。

3、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洽商,应先报监理,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送交给设计单位,设计审核同意后再送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转发给监理及施工单位实施。

4、洽商记录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方有效。

5、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同意。 6、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是: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是否经济合理。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是否满足需要。 (4)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等。 (四)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1、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行业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性文件和企业标准为依据。交底内容要齐全(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而且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

2、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在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 3、必须按规定实行三级交底: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一般可同时进行,主要是设计计人员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使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了解担负施工任务的设计意图、施工特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强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回答施工单位提出的疑问,解决图纸中所存在的问题;其内容也可以记录在图纸会审。

(2)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作业队交底,主要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等,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署、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 (3)主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向班组及工人交底,主要是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五)工程基线复核

1、基线复核应有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并签署复核意见、签名及加盖公章。

2、在测量情况栏中除绘制示意图外要写明所采用的测量仪器及测量方法。 3、示意图要求:图中应标注轴线间隔距离尺寸,轴线编号及轴线偏差情况,在平面图右上角空白处画方位图表示建筑物的朝向。

4、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工程在轴线定位后均应进行基线复核,不得后补。 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一)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收集及整理要求

1、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及汇总表。同一种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列: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检验(或进场检验)报告、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 2、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要求:

(1)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各项检验指标、厂家及日期)要求必须填写齐全。另外,对于水泥、砂、石、砌体、砼等,厂家还必须提供放射性检验指标的检验报告。

(2)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实在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3)凡外文的合格证,必须在原件之后附上中文的译文;并由译者签名及翻译单位盖章;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国家商检局的质量检定证书。(4)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下方,具体表格如下 3、产品进场检验的要求:

(1)对于进场的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防水材料、砌体、预应力钢筋等)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水泥、钢筋等必须有不少于10%的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各类材料的进场检验指标必须检验齐全。

(3)对于现场进场的水泥、砂、砌体等,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检验,水泥增加对氯离子、碱含量的检验。

(4)对于商品混凝土,除了厂家必须提供原材料及混凝土试件的放射性检验报告外,监理单位及监督员还将不定期的对商品混凝土厂家的原材料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抽检。

(5)检验报告内的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使用数量等必须填写齐全,并且不能任意涂改检验报告。 (6)所有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7)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及时的进行归类,及时填写合格证细则表、产品证明文件汇总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对材料的规格

型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及时的进行核实和跟踪。 (8)对于进场检验不合格重新加倍取样复检的情况,按照市建委穗建材[2001]270号文及规范要求,目前仅限于钢材及防水材料等,对于其它材料,若检验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得在现场使用,必须退货清场,并办理有关手续归入档案。

(二) 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散装水泥:≤500t/批 袋装水泥:≤200t/批

(2)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2、常见问题:

(1)归档时检验报告内仍为三天强度报告或者为快速检验报告。

(2)检验不合格时,重新进行送检,而不是按规定的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程序办理。

(3)送检的批量不足,有的水泥超过三个月,但未按规定复检。

(三) 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进场检验批量: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1)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 (2)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3)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2、常见问题:

(1)检验报告内的工程使用部位不够明确,有的工程写的使用部位范围太广(如标注为主体结构)。

(2)检验报告内的使用批量多于厂家出厂的批量。 (3)多个炉批号一起送检。

(4)检验报告内钢筋级别与合格证不符。

(5)合格证提供的为复印件,并且更改的现象较为严重。 (四) 砌体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

(3)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第3.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为一批。 2、常见问题:

(1)未能按规定的进场检验批量进行送检,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按规定应每一万块送一组,而很多工程的检验报告内的批量却写明为十万块。 (2)先用后检的情况也比较多。

(3)出厂合格证内容太简单,甚至有的简单到仅有张空表盖个厂家的公章。 (五) 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1、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的砂: 每≤400m3/批或≤600t/批。

2、常见问题:检验报告与混凝土配合比、搅拌记录不一致,所以要及时做好汇总工作,方便审查。

(六) 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的资料

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的资料包括: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强度计算表、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较核与汇总工作。 (七) 防水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常见问题:

(1)进场检验滞后,如防水隐蔽已经完成了,材料还未送检。

(2)地下室、厨卫及屋面防水材料一起送检,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五、检验报告

(一)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要求:

(1)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坍落度检查,实测的混凝土坍落度与设计坍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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