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手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部表彰的奖励30000~50000 元;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奖励20000~30000 元,受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奖励10000~20000元。对以上受表彰单位优先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凡被评为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照生产规模的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以上两项奖励,对经理、生产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至少分别奖励15%,其余的由经理分配。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度集中进行安全文明工地评比表彰,凡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除发给荣誉证外,根据工程大小按下表给予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和生产经理、现场安全总监至少各奖励15%,其余的由项目经理分配。

公司安全文明工地奖罚标准 (表一)

序号 1. 2. 3. 4.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0 6~10 2~6 ≤2 奖罚标准(元) 30000 20000 10000 5000 (注:构筑物及特种工程按1200 元/m2 折算建筑面积。)

第十七条 公司工程部门不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如:“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岗”等安全活动中评比取得优胜的项目或个人,公司给予荣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并采取一定措施避

47

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第十九条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部、公司举报,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经确认后给予2000元以上适当奖励。

第四章 惩 罚

第二十条 一年内,凡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合同关系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装拆等),死亡1人,对项目罚款30000 元(从兑现奖中扣除),扣除项目经理兑现奖或年薪20000 元;死亡两人,对项目罚款50000 元(从兑现奖中扣除),扣除项目经理年薪30000 元,并给予记过以下行政处分;若死亡超过两人,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项目经理的最高罚款不超过应兑的奖励年薪。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将根据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连续二年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除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罚款外,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加倍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包含与我公司有合同关系的劳务分包、工程分包、设备租赁装拆等单位),根据事故影响程度、有关人员的责任大小以及尽到自身责任的多少等因素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0-30000 元,对项目生产经理罚款10000-20000 元,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00-10000 元,对主管工长罚款2000-3000 元,对内部安全总监罚款3000-5000 元,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由项目研究决定后

48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