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管理文件(监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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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

5、《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6、《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D3-2012); 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 8、《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 E50-2006);

9、《土工布接头/接缝宽条拉伸试验方法》(GB/T16989-1997); 10、《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11、《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2009);

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4、《砼和钢筋砼排水管》(GB/T11836-2009); 1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16、《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17、工程使用的其他有关图集、标准、规程规范。 (三) 关于本工程的其他监理依据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施工招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2、本工程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文件; 3、施工承包合同、协议; 4、监理合同;

5、承包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 6、工程有关其他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 六、施工监理各阶段主要任务

一个项目的建设工程体系的建立是比较复杂的,应当把本项目施工准备工作、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视作一个整体,把所有参建单位组织起来,统一协调,分工协作,才能确保项目的建设整体质量和使用。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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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①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②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③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①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②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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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项目开工前,协助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基本程序如下图:

监理项目部进场

熟 悉 设 计 文 件 参与图纸会审 督促施工准备 编制监理规划 审签开工报告 审定施工方案 复核施工放线 管理制度核查

1、工地例会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或现场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协调问题。

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对建设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分析和技术处理的确定,检查安全文明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全部工程技术档案的验收及移交。

(2)检查工程材料:对工程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等必须严格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部位和技术复杂的部位应当增加检查次数,进行旁站监理。

(4)重点部位工程施工要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在现场旁站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5)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创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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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同意后予以签认。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8)复验和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9)审核参与建设的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

(10)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1)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12)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的隐蔽过程进行旁站。

(13)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自检结果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4)审核和现场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5)检查承包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的整改结果。 (16)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签署复工令,并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其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2)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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