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幼儿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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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中班安全案例背景:

顾诺琳是我们班的一个小姑娘,长得既漂亮可爱又非常的乖巧,大家都很喜欢她。

在班级中,因为她的年龄偏小,所以大家特别照顾她。 在幼儿园中,她的基本生活照顾环节都是由老师帮助解决的。

而在家中,由于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金字塔形的家庭结构使家里的6个大人整天围着孩子转,孩子的一切生活起居等事事由大人包办。

对孩子的过度保护造成了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差、过度依赖成人等。 事件描述:

一次户外活动结束回教室,要求小朋友先上洗手间然后再喝水。 当时班里的二位老师都在洗手间帮助小朋友整理衣物,没有注意到有几个小朋友上完厕所后已偷偷来到保温桶前倒水,顾诺琳也正是其中的一位。

因为天还有点寒冷,当时饮水机的热水开着,平时事事由大人包办,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饮水机的沈可一小朋友在倒水时不小心被保温桶的热水烫伤。

事件分析:

从此事件中,我们老师进行的是深刻的反思及检讨,一是教师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如果当时二位老师能进行合理的分配,一位老师在洗手间协助小朋友入厕,一位老师在教室里协助小朋友喝水,就能避免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孩子的生活常规没有建立好,导致了安全隐患的产生。

另外,幼儿的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帮助孩子掌握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非常重要。

成人的一切包办代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为孩子着想,反而损害了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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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要“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反思: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曾经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是教师和家长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可过度的保护往往会起到弄巧成拙的效果。

我们应深刻理解“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明白只有培养孩子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他们正确掌握自我保护能力,才能让幼儿远离危险。

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教师应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并与家长密切配合,通过讲故事、谈话等各种活动方式,对幼儿进行安全自护教育,并结合班级情况,适当的进行演习。

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在安全的环境下,鼓励幼儿自己动手尝试,避免过度保护。

此外,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我们让幼儿生活在一个良好、科学、有序的环境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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