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事故(事件)调查管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力行业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范了电力事故(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归属和认定、整改评价、考核和安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1.3 本规程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事故(事件)等级、定义、报告规定、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等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及法律责任的依据。 1.4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公司系统外包工程外单位人身事故参照本规程执行。

1.5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4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3号)

- 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7〕120号)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劳护久字 第56号)

《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劳办〔1993〕140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监会 办安全〔2011〕74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工作

包括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用电、调度、检修、试验等)和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配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监理等)的安全工作。 3.2 生产经营单位

包含公司总部及直属机构、以从事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为主要业务的分子公司、地市级和县级单位。 3.3 公司系统

是指与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3.4 电力事故

主要包括电力生产或电力建设中的人身伤亡事故(简称“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发电设备或者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电力(或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简称“电力安全事故”)等。 3.5 电力安全事故

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或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6 事故(事件)单位

是指发生事故(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7 事故(事件)部门

是指事故(事件)单位中发生事故(事件)的直属二级机构,包括其直管的县级生产单位。

- 2 -

3.8 全厂对外停电

一个发电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厂母线传送的负荷没有停止,仍视为“全厂对外停电)。 3.9 变电站全停

指该变电站各级电压母线转供负荷(不包括站用电)均降到零。 3.10 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

是指故障点周边由电力调度机构按照管辖范围统一设定同一电压等级的任一电压监视和控制点。

3.11 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

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控制要求下达的电压监控点的电压合格范围。 3.12 发电机组大修时间

是以《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中所称的A级检修时限的最高限计取。 3.13 发电机组小修时间

是以《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中所称的C级检修时限的最高限计取。 3.14 电力调度机构

是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电力调度机构。 3.15 电网负荷

是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起始时刻的实际负荷。区域性电网负荷应以区域性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范围内的电网总负荷计取;省(自治区)电网、城市电网负荷应包括省(自治区)、城市行政区划供电范围内全口径统计的电网负荷,包含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地方供电企业管辖电网的所有负荷。 3.16 电网减供负荷

是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期间的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其中,事故发生期间,是指从事故发生起始时刻至电网恢复电力正常供应截止。 3.17 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

是指事故发生期间电网负荷侧实际减少最大负荷量,主要包括电气接线破坏而损失的负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切除的负荷,电力调度机构在事故处置过程中主动切除(或限制)的负荷,相关人员误动、误碰、误操作损失的负荷等;不包括只造成系统频率变化而造成电网负荷侧实际减供负荷、瞬间故障时电网负荷侧自

- 3 -

动投切装置正确动作后用户主动脱离电网减少的负荷。电网减供负荷和电网负荷的计取按各级调度的网供负荷曲线同口径计算。 3.18 供电用户

是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电能消费者。在用户数统计时,将一个收费计量单位定义为一个用户。 3.19 城市供电用户总数

是指城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电网供电用户,包括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方供电企业的所有用户。停电用户数和供电用户总数统计口径相同。 3.20 单一输电线路

是指单回路输电线路(一回三相交流输电线路或一回正负双极运行的直流输电线路),或者同杆架设的双回输电线路。 3.21 单一变电站供电方式

一个城市由唯一一个变电站供电的方式。由一回路或多回路输电线路串联供电的多个变电站的供电方式视同于单一变电站供电方式。 3.22 电力企业

是指以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23 企业负责人

可以是事故发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或其他负责人。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负责人可以是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者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也可以是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站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 3.24 重要电力用户

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由供电企业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

- 4 -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