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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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多年来,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虽然各级交警部门始终将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视为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规范交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一谈个人的一点拙见和看法。

一、 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当前交警执法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警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甚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一个罚字管交通,重处罚轻教育,特别是干警执勤执法时不能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和陈述理由,不把此作为一个正当的执法程序来对待,从而出现窗口部门服务不周,执勤执法生冷硬横,执法形象不佳的现象。

2、极少数干警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干警工作习惯于“老一套”,不加强学习,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好,导致执法质量不高,执法工作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随意暂扣车辆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有的甚至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当,存在着道路交通违法的事实和填写违法条款不相符现象。

3、由于基层单位资金紧张,致使必要的执勤执法检测装备不齐全,对个别违法行为管理的不到位,不彻底。

4、个别干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受人情风、说情风的影响,一些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中,对待本地和外地、生人和熟人处罚标准高低不一,执法随意性较大。 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

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建立规范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 1、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各级交警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岗位学法,增强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

2、严格执法质量考评。继续完善民警执法质量检查制度,落实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各级交警部门要全面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设立专兼职法制员,由法制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为真正实际

掌握每位民警执法数量和质量,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制度,要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各单位要结合平时审核、检查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切实掌握各部门的执法质量,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的绩效考核,评出优劣,兑现奖惩,执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离岗学习。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执法工作,适时对各单位执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现场督察力度,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民警在执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或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的,要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监督员、驾驶员和事故当事人参加的执法工作评议会,积极听取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民警在执法中引发群众上访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工作,正式干警被投诉两次以上,调离交警执法岗位。

4、要认真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的要求,配齐配全各种执法装备,做到着装整齐、车容整洁、态度文明、程序合法。要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交警执法要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交警协管员和其它临时雇用人员行使交警行政执法权。在执法工作中,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缩小处罚面、扩大教育面,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 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服务执法理念,树立形象改善优化服务环境。全面实行值日警官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5、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执法中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执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依法组织听证。

总之,各级领导要重视公安队伍法制建设,积极教育干警转变执法思想,树立形象胜于一切的执法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树立严格、文明、公正的执法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执法环境,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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