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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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长妇联字[2007]3号

关于表彰长春市妇女维权贡献奖、长春市

优秀巾帼司法顾问的决定

长春市巾帼司法顾问团是由我市政法战线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及省内知名的女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四年来,巾帼司法顾问团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妇联的领导组织和市政法委的指导协调下,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作用,立足岗位,服务社会,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救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决定,对胡菊亭等6名同志授予长春市妇女维权贡献奖;对马惠玲等20名同志授予长春市优秀巾帼司法顾问,同时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对于萍等20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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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长春市优秀巾帼司法顾问称号。

市妇联、市委政法委希望全市广大妇女特别是全体女法律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巾帼司法顾问团成员学习,学习她们服务社会,不计得失,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者精神;学习她们立足岗位,忠于法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业道德风范;学习她们淡泊名利,帮助弱者,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的精神;学习她们勤奋务实、关注民生,心系妇女合法权益的高尚品质,为推动我市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长春作出积极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巾帼司法顾问团成员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为促进和谐长春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长春市妇女维权贡献奖人员名单、长春市优秀巾帼司法顾问人员名单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7月10日

主题词:表彰 巾帼司法顾问团成员 决定 抄送:省委政法委、省妇联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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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春市妇女维权贡献奖人员名单 (排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 英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于桂兰 赵玉洁 胡菊亭 金运珍 蔡文凤

马惠玲 马莉廷 冬笑君 孙润霞 刘杏仙 李 芳 李 洁 张玉平

长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长春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长春市优秀巾帼司法顾问人员名单 (同时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南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吉林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

农安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妇委会主任 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吉林金证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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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萍 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明珍 德惠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凤英 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宗海燕 绿园区委政法委科长

赵丽华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 袁 丁袁 光高丽霞谢桂芹程淑清廉 绒阚春霞

于 萍马 双王 颖王春梅王丽娜王晓萍司丽波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 宽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九台市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长春市司法局法制调研处处长 长春市优秀巾帼司法顾问称号人员名单

农安县人民法院干部科科长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榆树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榆树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吉林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渎职检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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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红 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法庭庭长 闫斯琪 德惠市公安局妇委会主任 任彦艳 绿园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张桂芬 九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东辉 绿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柏 九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队长 罗玉侠 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法庭庭长 赵海滨 二道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 高兰侠 双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梁瑞霞 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程少云 宽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鲜于茹进 南关区司法局科长 蔡丽娟 二道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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