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中系统土地增值税业务操作手册(税务版)1217 - 图文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大集中系统土地增值税业务操作手册(税务版)1217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品目 020102普通住宅 020288省辖市市区非住宅类房产 020299县(含县级市)非住宅类房产 020388省辖市市区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住宅) 020399县(含县级市)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住宅) 0100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1土地增值税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3土地增值税核定(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4土地增值税核定(非住宅类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5土地增值税核定(非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 010001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继续销售 房产类型 普通住宅 非住宅类房产 非住宅类房产 非普通住宅 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非普通住宅 不分类型 不分类型 普通住宅 非住宅类房产 非普通住宅 不分类型

(七)常见问题

1.征收品目的关联规则有哪些?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项目鉴定:申报表种类为:08G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省辖市市区征收品目为:普通住宅(020102)、非普通住宅(020388)和其他类型房产(020288)。县级市征收品目为:普通住宅(020102)、非普通住宅(020399)和其他类型房产(020299)。

(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项目鉴定:申报表种类为:08G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征收品目为:0100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项目鉴定:申报表种类为:08I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适用),征收方式为:核定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的征收品目:

031001土地增值税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3土地增值税核定(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4土地增值税核定(其他类型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 031005土地增值税核定(非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

(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新增项目项目鉴定:申报表种类为:08I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适用的征收品目:010001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继续销售

存量项目项目鉴定:申报表种类为:08I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适用的征收品目:010001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继续销售

2.如何查看征收品目?

申报表界面有辅助查询功能,可直接查看已做的项目鉴定。

五、【预征申报】

(一)功能说明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预缴申报使用。 (二)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关于明确若干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2号)、《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5号)。 (三)使用岗位

纳税人外网使用或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大厅的办税服务岗内网使用。 (四)业务前提

当纳税人的相应的房地产项目产生预销售收入时,须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同时,纳税人还需按季报送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报告表。 (五)具体操作 1.菜单位置

(1)网上办税厅根据项目鉴定向纳税人推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申报),纳税人进行预征申报。

(2)纳税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即税务机关通过内网进行申报。 2-1.网上办税厅(纳税人外网申报)

第一步:登陆网上办税厅:【涉税业务】--【纳税申报】,主页面点击【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申报】按钮

第二步:选择对应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点击【查看】

出现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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