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资料明细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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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建资料明细表

一、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在购买土地后办理

一、市地矿 二、省地矿 1、申请函 1、申请函 2、经办人身份证 2、立项

3、授权委托书 3、市地矿文件 4、带西安坐标的图纸(刻盘) 4、用地红线图

a、地质灾害评估委托专业单位办理(约1个月) b、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在购买土地后办理(约5天) 申请书及国土部门初审意见

C、环境评估报审委托专业公司办理。

D、地质勘察在总平面图绘制出来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勘察。并出具地质勘查报告。

一、立项:(经贸局)(7个工作日)

1、项目申请报告书; 2、总平面图;

3、环评报告批复意见; 4、公司章程及批复意见; 5、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 6、土地合同及附件;

7、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

1、立案申请表C; 2、申请函;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4、土地合同及附件; 4、立项批复。

三、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15个工作日)

1、立案申请表C;

2、规划设计条件(含历次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土地合同)

*3、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规划设计条件或原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5、绘制在1/500或1/2000广州坐标系统现况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6、总平面方案图(一式两份,须盖有规划设计单位章及规划设计单位章及其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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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资质章);规划说明书(一式一份);

*7、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具体文件格式及实施日期另行公布)、 8、设计单位出具的修详通

说明:立案资料凡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凡未注明份数的提供1份。 2、单*号标注的资料为在该条件下必须提供的资料。

四、办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需提供的材料和说明(15个工作日)

一、办理本项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原件1份; 2、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代理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含受委托内容、权限、权限,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无需。

4、受委托代理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6、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地形图(晒蓝图)原件3份(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范围,用红线笔描出用地红线,图上标有80大地坐标(西安坐标)54北京坐标和广州城建坐标,以及标出用地面积,并加盖出图单位印章,并经我局测绘组审核备案,折成A4大小);

7、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8、广东省地质矿产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和附图原件1份,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备案登记》复印件1份;

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项目《有无压覆重要矿床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10、属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契税申请复印件和完税证明(第四联)原件1份,如果属于免契税的,需要南沙财政分局的免契税证明;

11、南沙国土分局出具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条件完备的通知》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15个工作日)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或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如果是法人需有法人代表签章,加盖公章)原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表》原件;

5、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原件、复印件。(领证时退还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发票及出让契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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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土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地产测量结构出具的地籍图原件2份。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9/银行缴款单及用地移交书(土地中心)办理。

找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地籍图 联系设计单位出图纸。

设计勘察环评合同。

六、申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立案资料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立案申请表D1;

2、有效的投资批文(复印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准文件及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或村镇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文件及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或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5、规划部门同意建筑设计方案的函及附图附件(复印件);建筑设计方案经多次调整的应提交有关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6、建筑施工图建筑部分(一式两份);绘制在1/200或1/500广州坐标系统现况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设计单位章及其设计资质章、注册建筑师章;

7、《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一式两份);

8、 环评、消防部门的意见及规划部门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9、需要初步设计审查的,需提供初步设计的有关审查有关意见(复印件); 10、电子磁盘报批文件ACAD图到文件。

说明:1、立案资料凡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凡未注明份数的提供1份。

2、带*号,标注的资料为该条件下必须提供的资料。

之后可以办理,散装水泥(施工单位)与墙改基金(建设方),拿着这个证去拿审图的报告书。办理施工图之前,需要去华南理工大学出审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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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办理免标批文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公司资质、组织机构代码 3、说明函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说明 6、身份证

七: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4、?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粤建设字[2001]68号、[2001]111号)

5、?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穗建技[2002]267号)

三、备案所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填报?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一份(原件)。

2、提交建设单位自行选定并委托审查机构的申请说明函。 3、提交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提交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项目定点及其相应附图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提交规划部门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及审定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及指标的复印件(图纸、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7、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8、提交公安消防(含附图)、环保、人防、卫生防疫、民航部门、地震等部门的审核意见或复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9、提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查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申请人提交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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