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目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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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重点发展电解铝及相关传统重化工业,对零散的工业用地进行统一布局,建成焦作市重型制造业中心。

3、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大沙河以北,高压走廊以南地区,现状为焦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工业区面积9.4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30.09%,以高新区现状企业发展为基础,重点发展布局高新技术产业、食品、电子、服装等技术含量高、无污染或污染小的一类工业企业。

4、老城区工业点:规划对老城区北部的机械、水泥、化工等污染严重工业一律限制发展,有条件时向东部、西部工业区集中搬迁,保留的工业用地逐步向无污染、对附近居民生活干扰小的一类工业用地转化。焦作电厂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规划期内予以保留并进行局部调整,远景实施搬迁,河南轮胎厂、化电集团等规划期内实施搬迁。规划老城区工业点用地规模3.38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10.83%,以发展汽车零配件、电子、纺织、服装等一、二类工业为主。 第五十九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1.7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4%。建三大物流园区: 1、待王站综合性仓储物流区,位于待王站周围,站前路南北两侧,用地规模0.95平方公里;

2、沙河南专业物流仓储区,位于沙河南部,晋焦郑高速公路与济焦新高速公路交叉口北部,用地规模0.13平方公里;

3、焦北商业物流仓储区,位于焦北综合组团的东西两侧对外交通出入口处,用地规模0.35平方公里。 第六十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1、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2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62%。 2、逐步将市级职能部门统一集中于人民路北侧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搬迁马村区政府至文昌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花园宾馆东侧空地上; 4、原地保留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高新区政府,加强绿地和开放空间建设,营造环境优美的现代化行政办公区。 第六十一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1、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3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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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在保持原商业中心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商业设施结合用地布置,形成两个市级的商业服务中心,在各个中心区和居住片区片区设置区级和组团级的商业中心。其它各类次一级中心分别围绕中心区内部联系轴进行布置。

3、建设老城区传统中心商务区和南部城区中心商务区。积极发展超级市场、专卖店、专业店、连锁店、精品店、放心店等特色鲜明的新型商业业态,并可适当集中形成集聚效应,结合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开拓步行街。

4、按照1-1.2万人一个肉菜市场的标准进行配套建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市场的功能和布局。整顿农贸市场秩序,严禁占路为市。 第六十二条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1、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0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72%。 2、规划在龙源湖公园与中原路之间,新建焦作大剧院,结合剧院配套服务设施,总占地约2.1公顷。

3、在南水北调工程南侧,塔南路两侧,规划建设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群艺馆等综合文化设施,总用地约5.07公顷。

4、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建设,在建设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纪念馆与焦作市会展中心,占地约21.1公顷。

5、改造配套完善各区不同等级文化娱乐设施。在各区内配置文化娱乐场所,改造现有低档次娱乐设施,加强公益性、面向群众的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市、区、街三级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 第六十三条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1、规划教育科研用地7.9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67%。 2、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和焦作大学,规划形成焦作市教育基地。远期适时搬迁焦作师专、焦作大学校区至塔南路、中原路、神州路与高压走廊绿地之间,占地规模约1.46平方公里,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基地及创业高新园区。

3、撤并各类中等教育设施,强化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教园区。规划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进行归并,统一建立焦作职业教育园区,布局于河南理工大学新校区东侧,占地约100公顷。

4、完善市内大型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综合运用新建、改扩、撤并等方法,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尤其是运动场设施)的标准。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拆迁小学7所:新庄小学、新店小学、东于村小学、东王褚小学、王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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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恩村三街小学、恩村一街小学,重新规划为新庄小学、新店小学合二为一,位于原新庄小学;恩村三街小学、恩村一街小学撤销,建设九年制学校;东于村小学、东王褚小学、王褚中心小学撤销,建设九年制学校。

5、高度重视市民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市民的职业在教育与成人素质教育,提高社会办学能力,各区均应配备相应的教育中心。 第六十四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1、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规模1.2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91%。 2、在高新区布置两处医疗卫生用地,分别位于普济路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紫薇湖东侧,占地面积0.3平方公里;其它每个组团均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占地约0.5平方公里;

3、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或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设置1处; 4、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分工。中心城区按三级、二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对现有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医疗服务长期不足、效益差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进行重组和调整;

5、新建医院注重环境建设及停车等配套设施的安排。 第六十五条 体育用地规划

1、规划体育用地1.1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1%。

2、规划于焦南行政组团内,丰收路与怀庆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焦作市体育中心,占地规模约64.7公顷,为焦作市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创造条件;

3、规划高新区民主南路与神州路交叉口西南郊建设高新区体育运动场馆,服务高新区和焦南行政组团,占地约31.1公顷;

4、保留改造现焦作体育馆,主要服务焦北商住组团; 5、马村区、中站区各规划1处区级体育运动场,占地约8.1公顷; 6、完善以市体育中心、市体育馆为核心的体育用地建设; 7、加强居住区及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健身房、游泳馆、各类球馆等小型活动场馆。体育设施场地、器材需要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十六条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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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于人民路以北、西经大道以西的区域,建设焦作市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并在敬老院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焦作市老年大学等老年活动设施,占地约19公顷。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六十七条 发展策略

完善道路等级结构,整合道路系统功能;加强城市环路系统建设;疏通组团间的主干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市内社会停车场的建设。 第六十八条 路网规划

规划构建“七横八纵一环”的城市道路主框架,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16.9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11%,人均道路面积为11.78平方米/人,道路总长度478.88公里,道路密度为3.42公里/平方公里。

1、城市内部道路交通系统按四级标准规划,由快速环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共同交织形成方格网状路网系统。

2、规划快速环路由影视路-东环路-滨河路-中南路构成,为环城快速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56米,长度45.86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主要解决城市组团交通、过境交通和市域内长距离交通问题,缓解城市内部交通压力。

3、规划主干路15条。包括八纵(怡光北路、普济路、民主路、塔南路、山阳路、中原路、河东路、文昌路)和七横(太行路、焦克路-建设路、站前路-待王路、人民路、丰收路、世纪路、南海路),道路红线宽度45米,长度为183.78公里,设计时速50-60公里/小时。

4、规划次干路包括学院路、解放路、和平街、韩公路、神州路、南海北路、工业路、龙源路、长安路、河阳路、焦东路、焦西环路、化工路、新区路、河东路、新区东路、万方路等,道路红线36-41米,设计时速25-40公里/小时。 第六十九条 公共交通规划

1、规划目标。2010年规划城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12.0辆/万人,共拥有车辆1200辆;城区公交平均线网密度提高到2.5公里/平方公里;居民公交出行量占出行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010年的12%。2020年城区公共交通拥有车辆1800辆,城区公交平均线网密度提高到3.5公里/平方公里;居民公交出行量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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