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导论 - 第三版 - - 杨光斌-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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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国家和社会关系为标准的划分

吉登斯根据国家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将国家形态区分为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区分的标准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迁,还包括人身监视力的加强、军事暴力的国家化和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特征。

1. 传统国家。阶级分化、城乡差别明显,行政力覆盖范围有限,国家只有边陲而无疆界,大量军事力量受制于军阀和民间力量。

2. 绝对主义国家。疆界划定,主权出现,国王成为主权代理人,法律成为全民性规范,军事力量大为扩张,军队内部行政管理手段高度发达并未控制社会提供了可资借用的体系。 3. 现代民族国家。从绝对主义国家继承了疆界与主权。工业化提供了物质资源和技术,行政力量扩大,国家对社会的监视力加强。

吉登斯实际上以欧洲历史为基础勾画出了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过程。

四、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以政治治理形式或权力集中的程度,可将国家划分为集权主义和分权主义国家。

1. 集权主义国家

第一、法西斯主义国家。又称极权主义国家,根本特征是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实行极端的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实行一党政治;实行秘密警察统治;国家垄断经济、文化和信息机构。

第二、威权主义国家。威权主义国家主要是一些既没有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没有完全照搬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其主要特征是:政治威权较弱,因而实行中央集权;政治权力集中于个人或精英集团,政治反对派受到压制;社会受到国家有限控制,实行较开放的民间经济活动;意识形态先天不足,这些国家往往是赤裸裸的权力统治。 20世纪70年代以来,威权主义国家发生了民主转型。 2. 分权主义国家

分权主义国家主要是指西方的自由民主国家,其主要特征是:以自由主义为主流的意识形态多元主义;竞争性的政党政治;定期选举制度;代议制政府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衡原则。

简单比较着几种国家类型,法西斯国家是最恶劣的国家类型之一,自由民主国家最具有合法性,而集权主义国家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作用也不容磨灭。制度的评价应具有历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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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形态

国家形态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所形成治理结构以及由此治理结构而产生的行为特征和治理绩效。 1. 失败国家

2. 依附国家以及相关国家形态 3. 自主性国家

第三节 国家内政府间关系

一、单一制国家

这是指在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里,权力和权威合法地集中于中央机构,地方部门的权力由中央授予,受中央监督,并可被中央收回。仅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二、联邦制国家

这是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的同盟性质国家,各成员单位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也有统一的宪法、法律和国家机关,联邦地位高于成员单位,联邦宪法对联邦中央和各成员单位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双方均不得逾越。

单一制与联邦制并无优劣之分,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为中央集权,一为地方分权。二者之外,历史上还出现过邦联制。

第四节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主要有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组成。这里集中介绍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其余在后面章节介绍。

一、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一国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在国家机构中居于实质或象征性的首脑地位。

国家元首的作用是象征国家、代表国家、对内代表国家统一。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并非同一概念,若二者合一,则是实质元首;反之,则是虚位元首。

二、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是指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的政治体制。 1.议会主权

在议会拥有主权的国家,议会在制定任何法律或修改任何已经制定的法律方面享有无限的权力,并得到法院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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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立法机关的结构

(1)一院制与两院制。 (2)议会内部的政党组织。 (3)议会内部的委员会。 3. 立法机关的职权

(1)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提出法案的权力;委任立法制度。

(2)财政权:是指议会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案、赋税案、公债案以及其它财政法案的审议权,又称议会统意权。

(3)监督权:批准官吏任命,监督政府执法,主要以听证会或委员会批准制度。

4. 中国的立法机关

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机关在结构上表现为一院制;主要职权有立法权、任命权与决定权和监督权。

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需要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其次是在制度上健全人大,如选举制度、代表素质、会议制度和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

三、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指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和检察院。 1. 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独立审判权、违宪审查权、英美法系中通过判例制定政策的权力。

资本主义国家司法机关的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民主原则、法律平等原则。

2. 中国的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思考题

一、什么是国家共同体说和国家形成的社会契约说?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是什么? 三、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四、民族国家的构成要如何素是什么?民族国家建设中的危机是什么?

五、如何认识一般性国家目的和国家目的的矛盾性?如何认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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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与国家目的的关系?

六、如何认识国家类型与国家形态的关系?现实政治中有哪些国家形态?

七、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演变的基本趋势是什么? 八、什么是议会主权理论?议会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九、如何认识共和制与公共道德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政府

关键词:政府体制、政府职权、政府行为、行政机关、官僚部门 本章重点:

国家是一个兼具实证性与规范性的概念,而政府是国家的实际代表,执行国家的具体职能。本章应重点理解政府体制的基本知识、行政机关的不同类型和官僚部门的行为及影响。

第一节 政府体制

一、政府体制理论

1. 政府是国家的组织要素,广义上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构。

2. 不同国家政府设臵的差异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阶级性质与国家职能。

3. 政府机构是稳定性与变革性的统一。 4. 两种政府体制学说:

(1)分权制衡:亚里士多德的分权思想;波里比阿的制衡观念;西塞罗立法与行政分立的思想;洛克对英国体制的阐发;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的系统论述。

(2)议行合一:卢梭的思想启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批判;巴黎公社的政治实践;苏维埃俄国的政治实践;苏联体制的变迁;中国的议行合一。

二、政府职权理论

1. 新古典学派。政府的作用应只限于保护市场经济的范围内,具体而言:

(1)制定法律,维护秩序; (2)界定产权,保护财产; (3)监督合同执行; (4)维护本国货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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