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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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14、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如何计算舒某的侦查羁押期限?( ) A、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马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5、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应当如何量刑?( ) A、对舒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B、对刘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对舒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D、对刘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六、简答题

1. 简述辩护人的义务

2.简述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与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代理的区别 3.简述辩护人的种类

七、论述题

1. 强制辩护与指定辩护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 律师辩护人独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八、案例分析题

1.犯罪嫌疑人柴某抢劫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柴某委托其表兄潘某和边某共同为自己辩护。潘某,男,四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边某,女,该人能说会道,一年前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管制2年,至今尚未执行完毕。检察院认为,潘某有前科,边某正在服刑,均不符合充当辩护人的条件,所以不允许潘边二人为柴某辩护。 问:什么人可以充当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此案中检察院的决定正确吗?

2.王中东借给孙辰5000元,孙辰答应于2000年6月底还清。但是直到2000年8月孙辰都没有还清欠款,于是王中东就登门索要。孙辰矢口否认曾经借过王中东钱,并当场辱骂王中东。王中东一时恼怒,随手拿起椅子将孙辰打倒,致孙辰头部钝器伤,创口达10余厘米,经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并且造成后遗症。2000年12月孙辰委托其儿子孙小海(15岁)向某区公安局报案,该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理由拒绝立案 孙小海又向某区检察院要求予以解决。该检察院向该公安局提出应当予以立案的通知。该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该检察院遂根据孙小海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相应的侦查活动,而后移送到

起诉部门予以起—诉,但是审查起诉的人员认为,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王中东平时没有前科,就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是孙辰又委托孙小海为诉讼代理人向某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中东的刑事责任,并支付其医药费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该法院予以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中东提起反诉要求孙辰偿还5000元欠款,于是法院接受了王中东的反诉请求。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遭到孙辰的拒绝。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王中东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责令被告人王中东给付自诉人孙辰医药费等费用2.5万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对于王中东提起的反诉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问: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有哪些有悖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3.被告人周某,男,26岁,无职业。周某平时游手好闲,以赌博为生,结果负债累累,即起抢动之念。某日晚,周某手持铁棍打伤被害人,抢动手表 一块,现金100元,后又残暴地将被害人扼死,杀人来口。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周某认为自己的罪行十分严重,而且证据确凿,杀人理应偿命,辩护也不能免于一煞费苦心,因而表示不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法院遂将这一意见记录在案,公开审理了此案,以抢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以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 问题 法院的审判中有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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