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和田市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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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和田市“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活动方案

市树、市花是一个城市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的一种象征,是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个性“名片”,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作是改变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的有力保证。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和田、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全面打响“世界玉都 丝路名城”城市形象品牌,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征集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征集评选“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的意义

开展“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征集评选活动,是促进城乡绿化、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也是丰富群众生活、深化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通过征集评选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推进全市城乡美化、绿化、亮化工作,确立和田市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彰显我市独特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弘扬和田精神,建设和谐美好的新玉都。

二、评选内容及要求 (一)市 树

1、树种有代表性,有地方特色,有象征意义;

2、适应本地种植,栽培历史悠久,有观赏性和经济价值; 3、能反映和田的自然和人文特点,能代表和田的生态城市形象。

参考推选市树品种:白腊、法桐、国槐、洋槐、香花槐、垂柳、白杨、胡杨等8种,市民也可推荐其他品种。 (二)市 花

1、栽培广泛,历史悠久,适应性强; 2、形态优美,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3、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广大市民所喜爱。

参考推选市花品种:月季花、玫瑰、菊花、美人蕉、木槿、鸢尾等6种,市民也可推荐其他品种。 (三)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1、美化、绿化、亮化符合生态节能标准; 2、布局合理,整体环境优美。

推荐范围: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三、组织机构

(一)“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征集评选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和田市“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林业局、文广局、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处、爱卫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百利 地委委员、市委书记 副组长:阿迪力〃努尔麦麦提 市委副书记、市长

艾合买提尼亚孜〃吾斯曼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买提尼亚孜〃托乎提 市政协主席

成 员:周广川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多智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志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志勇 市委办公室主任

祁小平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雪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新强 市住建局局长 董 旭 市城管局局长 许 焱 市规划局局长 艾比布拉〃白克力 市林业局局长 木塔力甫〃阿不拉 市园林处主任 王 锋 市文广局局长 艾尼瓦尔〃艾沙 市环保局局长 艾力〃吾买尔 市爱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征集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多智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张雪玲、文明办副主任、宣传部主任科员郑平、市园林处主任木塔力甫〃阿不拉同志兼任。

(二)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城管、住建、林业、环保、园艺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大、政协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评审工作。

四、方法步骤

开展“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征集评选活动,必须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征集评选工作安排在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期间,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市民推荐、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对象进行评选,最后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命名。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从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印发《和田市“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征集评选活动方案》,发布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和田市电视台开设专栏,吸引市民广泛参与,多角度、多层次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见解,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二)组织市民推荐候选对象。时间从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向市民介绍候选品种,在社区、广场设置投票点。以乡镇、街办及市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市民进行投票评选。各乡镇、街办要将推荐表复印好后发到辖区居民手中,每个乡镇、街办发放推荐表不少于1000份。各单位推荐表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送到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时间从2012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由征集评选办公室将各方面推荐意见收集整理后,形成初选报告(每个类别评选3个品种),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筛选,形成评审意见。

(四)决定命名。时间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5日。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评审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命名后,在各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附件2:

和田市“市树、市花及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推荐表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乡镇(街办): 序号 参考 树种 推荐 市树 ① 白腊 ② 法桐 推荐 理由 参考 花种 ③ 国槐 菊花 ④ 洋槐 ⑤ 香花槐 ⑥ 垂柳 ⑦ 白杨 ⑧ 胡杨 其它 月季 玫瑰 美人蕉 木槿 鸢尾 推荐 市花 推荐 理由 城市 美化 绿化 亮化 推荐 理由 填报须知: 1、市树、市花推选3种,在对应“推荐”栏中打“√”;若推荐其它树种,将树种名称填入“其它”栏中。 2、城市美化、绿化、亮化点推选3个,请填写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 3、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人:郑 平 电话:7881158 137792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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