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2017经济法基础总论要点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第一章 总论
1、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 -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法律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经济仲裁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基本原则 -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
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
3、民事诉讼
-适用范围 -审判制度 -地域管辖 -诉讼时效 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决定 5、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范围 -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程序
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力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利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本质:1、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特征:1、国家意志性 2、国家强制性 3、规范性、概括性、利导性 4、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可预测性、普遍适用性
法律关系
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都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型:自然人、法人、国家 1、自然人 -中国公民
-居住在中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人
-国家机关 (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各种企事业组织 -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
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两方面 1、法人
-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 -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 2、自然人
-行为能力不同于权利能力
-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民法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刑法上:限制行为能力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
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 (一般认为)
1、物:自然物(土地、森林) 人造物(机器、建筑) 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 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行为(行为结果):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
行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保管合同中的客体是保管行为,并非保管物)、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按期完成合同约定)
例题:A人到B店,支付N元买X物
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支付N元(支付货款的行为) 交付X物(交付标的物的行为)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法律事实分为:
法律行为 和 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
-自然现象(绝对事件):
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2、法律行为
1-无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都可引起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和消灭。
2-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 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
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3- 单方法律行为: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如:订立遗嘱)
多方法律行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如:
订立合同)
法的形式
1、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