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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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宁波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按宁波市科技局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时进行补正,经补正后仍不合格的项目,不提交当年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电子版推荐书须按要求在线填写(上传) ,书面推荐书从推荐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一致。

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一份,附件材料一套,一并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行业评审组》按附表填写。

《项目类别》分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重大工程类等六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针对行业或企业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促进行业或企业科技进步,完成具有显著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用推广。

技术发明类项目是指该授权的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工具、零部件、计算机软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系统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的技术综合。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与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

社会公益项目是指在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共性技术研究、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洁净生产技术、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显著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基础理论类项目是指自然科学领域里的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在学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对于推

动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基础理论应当主要研究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年以上(2015年3月31日前)。

软科学类是指在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及有关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研究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经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项目应当完成期满一年以上(2015年3月31日前)。凡是为了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过半后才能推荐评奖。属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原则上不能推荐评奖。

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工程的项目除外。重大工程项目应当竣工验收后实际应用满一年以上。

《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不必填写,由市科技局统一填写。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排序应按完成贡献大小顺序排列。本栏目所列的主要完成人员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课题的验收或评审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

排位前三名的主要完成人员,应是项目成果的主要权利人、代表性论著的主要完成人。 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同一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位完成人参加市科技奖评选。 《主要完成单位》排序应按完成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各级政府部门不得作为完成单位,公务员作为完成人员。

依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3人,单位9个、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7个、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5个。

《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推荐奖励等级》要求推荐单位对照《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等级评定标准要求推荐。

《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及结题情况》指该项目列入市级以上各类研究开发项目的计

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以及结题(验收、鉴定等)证书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对于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对于基础研究类和软科学类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指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为项目通过验收或代表性论文、专著或领导指示等最近一篇发表的时间。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宣传推荐项目的基本材料,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要求不超过10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主要技术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创新点应以支持创新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的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并按其重要程度排序。同时应在每个技术创新点后面标明支持该技术创新点的授权专利号、专著、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要求不超过1000个汉字。

四、主要科技创新内容(不超过4页,不小于四号字)

《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应围绕推荐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及项目的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法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全面阐述,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内容叙述,应能得到旁证材料的支持。按照项目类别,各类项目在阐述时应有所侧重。例如:

技术开发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社会公益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重大工程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等。

该栏目应从项目的立项背景、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阐述。

1.立项背景

应简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详细技术内容

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 ** 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应对推荐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内容、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

⑴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样的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⑵技术内容。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内容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⑶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技术以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⑷实施效果。应就推荐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阐述。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即截止2015年3月31日)。

五、直接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单位销售产品(或技术)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应以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填写近三年(按年填写,如2015年指2015年1月—12月销售、税收和利润)累计实现的销售、利润和税收。申报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初评结束后进入一等奖答辩项目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和软科学项目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

2.本项目推广应用情况

完成单位以外的单位运用(试用)本项目的技术(不是产品)情况,包括农业项目的推广应用数量、医学项目的推广应用病例数等。如无推广应用可以不填此栏。

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和软科学项目推广应用量(情况)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或有关部门下发的推广文件,可以不填写产值和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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