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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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向服务、调控、监督的转变。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抓好政府提速工程,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收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政务公开,扩大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切实增强透明度。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能分工。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权利运作,防止权力滥用,杜绝执法随意性。改善政府办公条件,提升政府公共形象。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全面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扶持措施,培育和扶持区内现有的骨干民营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机制,努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融资难、人才缺乏、信息不畅和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层次。重视民营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经营者素质,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完善和创新企业管理和经营机制,增强内在发展活力。力争“十一五”末,全区个体私营企业新增1万家,总数达到3.5万家,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0%以上。

九、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

(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内部及相互之间的生态产业链,在化工、水产品和果蔬加工、食品医药、电镀等行业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我区单位GDP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对园区已形成规模的食品、医药、新材料及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扶持规模较大、有市场竞争力的资源节约型企业。严格限制高污染企业和项目,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能源消耗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园区建设,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2010年,全区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达到20家以上。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性质,减少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坚持集约用地、科学用地,统筹利用存量土地。要严把项目用地关,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通过节地招商启动闲置的“园中园”和标准厂房,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比。老城区居住区片要逐步搬迁城区内效益差、占地大、污染重的工业企业,引导居住条件较差的部分社区改造为中高层住宅,增强城区的宜居性。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全面推开节水、节电、节油、节材活动。工业节水要逐步降低工业单产耗水量,鼓励循环用水,中水回用。农业节水建立健全农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推广滴灌、喷灌节水技术,限制耗水大户的发展。提倡节约生活用水,推广生活污水“中水回用”技术。

(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扩大就业的治本措施,保持就业总量的持续增长,注重发挥民营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作用,努力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增强对就业增长的拉动作用。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拓展政策惠及面,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突出抓好男女平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失业调控。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把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延伸到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推行统一规范的街道社区平台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类教育资源作用,统筹调整专业设置,建立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

训,提高职业技术培训的市场化、社会化、实效化水平。“十一五”期间,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成功率达到50%以上。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帐户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试点。严格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探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监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和基金预警体系建设,遏制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制定出台工伤、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确保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稳步运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把参保率较低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扩面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依法督促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城郊居民区居民特别是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金保工程”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6%以上。

完善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率和保障资金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水平,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大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力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搞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及“爱心捐助”活动,加强医疗、教育、住房等多项专项救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重视发展老龄事业,探索设立贫困老年人专项救助资金和多渠道老年事业投入机制,确保用于老年人基本保障的福利性投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统筹发展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卫生事业。突出抓好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经营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三个重点,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三个体系。在坚持政府扶持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办医,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10年,力争在每个社区或居民小区建立1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争取达到80%以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区、街、居三级公共卫生网络,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城市艾滋病综合预防和控制模式,巩固城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成果。重视和加强动物疾病的防控工作,切实抓好流感和禽流感等重大疾病预防。“十一五”期间,确保不发生大的疾病暴发流行,传染病总发病率逐年下降。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巩固肺科医院、妇幼保健院2所专科医院的服务优势,不断培植东方医院、凤凰台医院的优势学科。抓好芝罘医院的配套建设,使之成为我区集医疗、预防、科研、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文化事业。充分利用各类广场设施和其他文化资源,丰富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的活动内容,积极引进各类文化人才,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我区文化娱乐业发展,综合利用儿童影剧院、大光明影视娱乐中心、九隆街新世纪影城等影视设施的功能,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抓好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三厅一会”的规范发展。注重引导和扶持专业演出公司,通过本市院团演出和外邀院团演出相结合,传统戏曲和现代歌舞音乐相结合,高雅艺术和大众艺术相结合等多种运作方式,形成市区浓郁的文化消费氛围。加强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取缔盗版音像制品、书刊和各类非法出版物。

体育事业。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巩固学校体育的成果,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活动,推动老年体育的发展。积极发展竞技体育,为国家、省、市输送更多的体育人才,培养能在全省夺冠的优势项目3个以上,确保在省、市级重要体育赛事上金牌总数和总分名列各县市区之首,争取在全运会、亚运会和奥运会上有我区运动员参加,并

取得较好成绩。 完善体育设施,扩大我区体育俱乐部的数量和规模,多渠道筹措资金改造建设区体育场、体校等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有偿开放。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芝罘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目标。依法加强对地方史志工作的管理,全面展开第二轮地方志的修编工作。加强档案事业的领导和管理,积极推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十一五”期间,建设新的档案馆馆库。加快实施档案馆数字化工程,2010年建成数字化档案馆。 (四)建设“生态芝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加快建设以维持生态安全格局为主要内容的南山生态功能保护区,以生态防护为主要内容的沿海防护林带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崆峒岛海洋自然保护区。2010年,争取将崆峒岛建设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保护区。加强海岸带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保护。在大沽夹河入海口附近开辟部分土地建设人工生态湿地,形成完整的海陆复合生态系统。以海为核心,开发多主题的生态旅游项目,加强旅游区的自然保护。加强对芝罘岛和崆峒岛的沙滩、植被保护,保护海滨生态环境。以绿色廊道为主要框架,全面扩展林带宽度,注重绿化层次和感官效果,建设城区森林生态网络。结合旧城旧村改造,全面抓好绿化型、美化型、经济型三种不同模式的园林式小区和花园式单位建设,保证住宅区绿化面积。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快国家南水北调、省西水东调芝罘段工程建设,完善市区水源支撑体系。对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发展生态林业,建设绿色林带,以有效涵养水源。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限制地下水的超量开采,在海水入侵区的重点地段建立常年水质监测线或入侵监测网,密切注视和防治海水入侵的扩散与发展。2010年,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达到98%以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着力解决好突出污染问题。加快治理饭店油烟污染问题,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大对城区西部重点污染区域的治污设施更新步伐,从严控制工业企业的燃用煤炭硫份。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区应针对行业特点选择适宜树种,开辟多种块状绿地,挖掘垂直绿化的潜力,扩大绿化面积。2010年,城区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或占全年天数的80%以上),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4%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1%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

(五)建设“平安芝罘”,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街、居、企层层建立起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措施落实、考核严格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按要求设立安监机构、配备安监人员,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监管工作要实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发、吸收、利用安全科技新成果,提高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区、街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等。要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组建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援能力。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的排查、治理、监控工作,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始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预控目标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

事故。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抓好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芝罘”建设的决定》落实工作,建立区、街、居三级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加强综合治理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效运行机制,以打击促进整治成效,以整治巩固打击成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制,着力抓好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建设。强化以公安专业队伍、群防群治队伍、内部单位保卫组织为主体的人防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六小工程”建设,抓好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网络建设。加强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科技手段为重点,科技含量高、信息传输及时、覆盖面广的技防网络建设。健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海上运输、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和歌舞厅、桑拿洗浴、网吧、商贸区等重点场所的规范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登记建卡管理制度和不允许超时营业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减少治安隐患。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牢固树立促进发展是政绩,保持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确保一方平安,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现实紧迫感。加强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加大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及时疏导、超前预防,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信息预警,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六)建设“文明芝罘”,提高城区文明程度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五五”普法,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台侨工作。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核心,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不断提升城区的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全社会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格局,为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文明城区和“诚信芝罘”建设力度,广泛开展“讲诚信、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活动,加强民兵和预备役建设,切实做好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工作。

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对经济工作的管理方式,突出体现宏观调控和服务的职能,动员和组织全区各方面力量,努力保证《纲要》的实施和完成。 (一)强化项目、资金、土地供应和政策支撑

1、项目支撑。重大项目建设对于实现“十一五”期间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意

义重大。“十一五”前期,要重点推进服务业、工业等46个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198.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4个,总投资24.5亿元;商贸流通业项目9个,总投资71.4亿元;交通物流业项目3个,总投资6亿元;房地产业项目19个,总投资95.9亿元;旅游业项目1个,总投资0.8亿元。 2、资金支撑。初步匡算,“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要达到700亿元。主要资金来源预测为:利用外资70亿元,吸引区外国内资金400亿元,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230亿元。为此,必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从我区实际出发,重点要扩大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我区的担保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培植上市后备资源,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等。

3、土地供应支撑。“十一五”期间,根据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土地的需求,经初步测算,我区约需土地投放总量1070公顷左右,其中居住用地约需470公顷,工业用地约需260公顷,公共设施及其他项目用地约需340公顷。考虑到我区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新增用地约660公顷,约占土地投放总量62%,通过置换调整可投放土地约60公顷,约占土地投放总量6%。新增用地中,通过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指标,可解决330公顷,其余330公顷通过争取上级土地部门调剂解决。

4、政策支撑。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加大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力度。投资政策,着力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存量,优化投资增量,提高投资效益。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力加快项目推进步伐,使这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对科教文卫、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项目,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投入。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制度,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消费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发展新的消费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增强消费能力。产业政策,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工业,加快汽车零部件、医药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发展,在土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环境配套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加快服务业发展,设立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进行配套和服务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及示范工程的奖励和补贴等,对列入区级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开工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年度计划、专项规划的作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搞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保证重点领域规划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总体规划由区政府组织评估,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重要原因使经济运行偏离规划目标太大时,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加强对《纲要》的宣传。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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