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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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8、新农保关系如何转移?

答:新农保的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其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的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保险关系暂存于参保地,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条件具备时再转移。

29、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如何衔接?

答:新农保试点启动时,原已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

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开始享受政府补贴。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达到领保年龄时,享受相应待遇。

30、新老农保基金账户如何处理?

答:试点县(市、区)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探索将老农保基金全部归并到新农保基金管理的办法,最终撤消老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实现老农保制度向新农保制度的顺利衔接与过渡。

31、新农保与其它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它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及与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国家另行制定。已参加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的,再参加新农保,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符合领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32、外来人员至今未入本地户籍的是否可以参加新农保?

答:外来人员只要不具有当地户籍,不论其在当地实际生活多少年,都不可以参加新农保。

33、身份证与户口簿不一致或农村老年直接领取对象无身份证怎么办?

答: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当事人须补办身份证,如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安部门办理的,则以其户口簿为准。

34、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退还或继承?

答:出现下列情形的,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能够退还和继承:

(1)如果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将终止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本人。

(2)如果参保人参保缴费及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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