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种作业管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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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作业 管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吉林、上海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11〃16”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作业管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作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市安委会“11〃16”紧急会议精神; (二)摸清全区特种作业管理现状;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处罚一批企业,消除一批隐患。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建筑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类别:电工作业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类、高处作业类、制冷作业类等。

(三)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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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对特种作业证件的管理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包括无证、假证、过期失效证等)上岗情况;

3.本辖区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履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专项检查执法方案,组织专业力量,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要指导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持证情况的全面自查,坚决杜绝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问题。期间,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检查行业和检查类别,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清本行业领域内特种作业管理现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高限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各相关单位于12月14日12时前,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将特种作业证件统计表、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工作措施及建议等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 特种作业证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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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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