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勇:民国边疆政治实践中的“民族自决”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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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国民党对俄外交之策略即是“先革命后主权”,或曰以适当主权之牺牲换取革命之成功,俟建立所谓“好的政府”,乃可争取国家主权利益。

彼时,赞同以主权换革命的论调颇为盛行。[6]为此,《商报》主笔陈布雷撰文指出,希望产出好政府再接收外蒙古,恐怕期之无日,从外蒙古撤军乃中国与苏俄间之外交问题,尤不应与改造政府混为一谈。1924年4月2日,《时事新报》刊发蓝孕欧《反对亲俄派》一文,指斥亲俄派“以主权换革命”的观点。文章说,亲俄派与亲日派一样,都是卖国贼;反对军阀政府收蒙,实际就是赞成俄兵长驻蒙古,任哥萨克骑兵蹂躏蒙古;外蒙为我固有领土,主张巩固疆圉自与帝国主义无涉。“在世界大同主义未实现以前,国家主义一时自难消灭。就现在世界各国的趋势,也使我们弱小的中国人不得不主张爱国。”苏俄对华实行帝国主义政策,故不主张联俄。随后张季忻《斥袒俄者》更谓:如说“现在北京政府是没有资格去统治蒙古,这条只是反面;正面便是主张蒙古永久留在俄人手里,而不交给中国”。作为回应与反击,4月6日,李春蕃发表《帝国主义者底“特色”》一文,称“又有一帝国主义者”,以“三大帝国主义式的理由”,“高谈五族的国家主义”;“亲”某国“联”某国,并不就是“卖国”,“‘亲’和‘联’是以国家的利益为前提,‘卖国’是以个人的利益为前提”。同日,施存统《革命与反革命》一文指斥《时事新报》及梁启超,“专门做投机生意”,并称北京政府历来是卖国政府,蓝、曾等人在蒙古问题上与北京政府同一步调,就是“卖国贼一流人物!”。施氏宣称,反对军阀政府派兵赴蒙,正如反对军阀政府派兵蹂躏其他各省一样;赞成军阀政府收回外蒙古者,“完全是与全国被压迫人民利益相反的反革命党”;主张“联俄”并非“亲俄”,联俄是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故此次争论,“完全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

追寻亲俄派的思想轨迹会发现,对于外蒙古问题,他们除了以革命相尚外,实则还奉有“世界正义”之立场。李春蕃即指出,曾友豪氏关于外蒙古问题之主张实与帝国主义暗合,“帝国主义者对于民族自决底权利,完全不管,所晓得的,只是弱肉强食”。为此,李春蕃从两个方面驳斥了曾友豪的观点:一是从“正义论”的角度强调,中国统治蒙古,与日本之统治朝鲜实无区别,蒙古永远属于中国,与朝鲜永远属于日本,都是违背正义与良心的举动;二是从伦理的角度探讨,“中国现在正受着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中国人民都觉得不满意,时时刻刻想法

自强,站起来推翻外人在华的一切权力。我们既不愿受人压迫,为什么又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派兵去压迫蒙古人民呢?”。彼时,坊间盛传冯玉祥预备出兵外蒙古,收复外蒙领土。陈独秀特撰文批判,声称“现在俄国对蒙的关系已由中俄协定说清楚,我们便可以无所顾忌的大呼:尊重蒙古民族的独立自治,反对北京政府派兵收蒙。在蒙古独立军反抗北京收蒙军时,我们便应该尽力予以精神上物质上的援助,这才是我们正正堂堂的民族主义,不是以一民族压迫他民族的勾当”。在此,陈独秀将中央政府统合外蒙古之举措,视为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之行动,故而指斥其为非正义之“勾当”。由此亦不难揣测,在陈氏看来,北京政府仅仅是汉人的政府,故不能奉为国家利益代言者。

事实上,革命乃1920年代很多政治势力之诉求和价值标准,被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正义的。标榜新派势力者往往在革命正义与苏俄之间划上等号,将苏俄奉为革命正义的化身。国家主义派当中亦有论者以革命相尚,故被施存统“革命与反革命”之说所激怒,进而回击亲俄派“卖国贼”式断送国家主权之立场。1924年4月8日,曾友豪在《论反对中国现存政府收回外蒙的主张》中说,瞿秋白、施存统等不反对北京政府向其他国家收回权益,偏反对政府收回外蒙,实为自相矛盾,莫斯科的黄金“已把许多天理良心勾引去了”。对于亲俄派以“主权换革命”之观点,有论者发出感叹:“此真举世未闻之怪事也。”其间,蓝公武发表“对中俄交涉之主张”,亦强烈批评亲俄派“并主义交涉为一谈”,“隐然以中国国民而为俄代表之后盾”。此文影响颇著,几为京沪所有著名报刊所转载,适足可窥彼时社会舆论之倾向。关于如何区别对待军阀政府与外交的问题,《京报》特意指出:“不能谓政府疆吏既混帐该死,俄国即应当公然对我侵略也。”大学法科教授黄秩容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认为承认北京政府是对内的问题,而收回外蒙则是绝对的对外问题,若因对内的问题而妨碍对外的问题,实则万万不可。稍后,更有论者称这种“蒙古民族自决”运动,在亲俄党人则为“新式的卖国行为”,在苏俄则为“新式的侵略政策”。

这一时期,论战双方互诋“卖国贼”、“帝国主义”,固然表明二者存在着根本性分歧,即其焦点仍集中体现为革命与外交、联俄与主权之争;然则细究不难发现,共产主义者、三民主义者及具有国家主义倾向者,并非没有交集。具体到外蒙古问题,瞿秋白认为中国与外蒙古同受列强欺凌,若要联合外蒙古反对

列强,“惟有互相承认绝对的自决权”,否则会招致外蒙古之反感;因而主张国民革命运动之联合,反对军阀的弹压政策,协助外蒙的独立自治;国民革命成功以后,汉蒙仍可自由结合而成统一的共和国。曾友豪亦表示“极端赞成世界大同”,然又认为现局之下,只能以救护中国为救护世界之基本,“现存中国政府收回外蒙古后,将来真正民意政府成立时,外蒙人民,与其余四族,即可合力救护中国,救护世界”。据此观察,论战双方均以救助世界、救亡中国为己任,只是在实施步骤上究竟谁主谁从,尚存争议:国家主义派强调以国家为本位,由救亡中国进而救护世界;亲俄的世界主义派主张以“民族自决”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实行革命之途径,在完成世界革命之前提下解放中国。

至于在理论上,亲俄的世界主义派坚持认为,尊重外蒙古民族自决乃是基于维护一般的世界正义原则,并将国家主义派所持保守外蒙古、维护国家利益之主张,指斥为维护腐朽的北京政府之利益,进而将其标示为非正义的、一个民族压迫另外一个民族的帝国主义行为。以后来者的视角观察,人们会觉得这一观点或难于接受,然则从早期中共的理论或者革命意识形态来说,它所追求的绝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具有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世界主义色彩;早期共产党人的言论和胸怀,亦有关心全人类命运的色彩。如是观之,便可理解亲俄的世界主义派为何有此立场了。然则在“修约外交”的大时代背景下,反俄的国家主义派所主张的抵制外国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之号召似乎更能扣动社会大众的心弦,以至于在1924年的这场大论战中,亲俄派之声势日趋衰微,维护国家主权之声浪渐居主流地位。彼时,孙中山亦对此问题表明了立场。他在演讲中指出,近代以来备受屈辱的中华民族,必先要把民族的自由平等的地位恢复起来之后,才配得上讲世界正义;要发达世界主义、维护世界正义,先要民族主义巩固、国家主权利益稳固才行,如果民族主义不能巩固,世界也就是不能发达,亦即世界主义实藏于民族主义之内,如果丢弃民族主义,去讲世界主义,无异于缘木求鱼。 毋庸置疑,早期的民族自决主义源于欧洲时兴的人权与自由思想,适应了当时欧洲民族主义兴起的需要,由思想萌芽而发展为政治原则,在历史上确实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稍后,民族自决主义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进一步地在国际地缘政治的重塑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亦应注意到,民族自决原则一旦适用于国际关系领域,很少情况下是通过正义的

法理或道义获得的,事实上,实力才是自决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易言之,“民族自决”的口号往往徒有虚名,很多时候,它只是大国争夺利益的手段。在大国看来,“民族自决”从来就不是一种被追求的崇高目标,相反,它只是一个服务于现实利益的特殊工具。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强国对于民族自决原则的运用与阐释中,即表现出明显的双重标准:当它们认为民族自决原则符合自身的利益与安全原则时,则愿意予以实践之,用以瓦解奥匈帝国和土耳其帝国,同时,因为前帝国的领土需要新的主权者,自决原则作为划分新的民族国家边界的方法,就成了使战胜国重新分割欧洲合法化的工具;当它们认为给予殖民地各民族以民族自决权有悖于自身国家利益之时,则会对此原则公开予以否认,爱尔兰、埃及、印度等国即因此而被剥夺了自决权。关于这一点,彼时英国外交部的一份备忘录中这样写道:“即使是在承认美国黑人或南爱尔兰、佛拉芒、加泰罗尼亚人的权利方面最微小的进步都被认为是不明智的。”

总体而言,当民族自决主义被移接至中国之初,一般的社会舆论、知识界精英更多地从它的积极方面着眼,期待以此主义摆脱中国国内各民族被帝国主义压迫之现状,而对于它有可能会在中国本土生根后产生异化,显然没有过多地给予留意。当然,对于民族自决权的两面性,亦有少数人观察到了这一点。1920年,吴载盛发表《非民族自决主义》一文,认为所谓真正的民族自决主义实难存在,现有的民族自决主义无非是抱着自私自利的宗旨,它经常被有野心的大国假借利用,反而成为其侵略弱小国家的工具;一味地践行民族自决主义负面效应良多,社会因此而破碎分裂,国际因此而增加许多丑恶的战争,人类因此而更遭荼毒,世界亦因此而变为修罗场;至于中国,设若实行民族自决主义,“就是我中华民国的五色旗也有分裂作五块的危险!”。

逃逸困境:告别民族自决,抑或“中华民族自决”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因此之故,中国国内意识形态领域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国家主义三驾马车相互竞争之态势发生了重要变化。借由政治、军事之力量,三民主义一家独大,居于意识形态之统治地位;其余二者如共产主义,因国共合作破裂,被视为异端,遭受武力打击;国家主义因其地域上的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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