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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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务中心 张床位;一处位于新城西片区,规划0.75公顷,规划不少于60张床位。 社区卫生服保留现状慈城卫生院及古镇区景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务站 慈湖人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宝峰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湖心片新建一处卫生服务站,新城片新建4处卫生服务站,新城西片区新建3处卫生服务站。保留现状妙山卫生服务站,新建黄山卫生服务站,其它行政村保留现状卫生服务站。 文体文体活动中在古镇区设置文体活动中心1处,文体公园1处;湖 设施 心 心片区设置1处文体公园;新城片设置1处文体活动中心;在余北快速路南侧规划体育中心;新城西片设置1处文体活动中心。 文体活动站 服务超市 设施 结合社区进行配套建设 湖心片规划1处大型菜市场,1处综合性超市;宝峰片规划1处中型菜市场;新城片规划3处中小型菜市场,2处综合性超市;新城西片区规划2处中型菜市场,2处综合性超市。 保留现状妙山菜市场,新建黄山菜市场。 社会敬老院 与福务中心 利设施

十五、镇域居民点体系

依托慈城传统农业产业基础,同时围绕生态资源与环境、村庄风貌、历史文化遗存、民风民俗等建立旅游产业化举措,形成立体交叉的产业组合发展模式。

在确定村庄改造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庄现状建设情况以及建设资源条件,在城乡统筹空间布局的指导下,制定居民点建设导引,以指导各居民点建设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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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菜市场、综合古镇区保留现状两个菜市场,新增一处综合性超市; 黄山敬老院,规划用地1公顷 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城西片区规划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保障居家养老服古镇区规划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城片规划1 居家养老服结合社区进行配套建设 务站 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居民点等级体系 村庄等级 一级 集中安置社区(2个) 妙山 黄山 公有 金沙 南联 五联 五湖 八字 毛力 毛岙 五星 杨陈 三勤 王家坝 洪陈 半浦 慈湖 人口规模 (万人) 0.5 0.8 0.12 0.18 0.06 0.1 0.18 0.08 0.04 0.04 0.1 0.12 0.08 0.09 0.12 0.3 0.04 主要职能 北部居民点服务中心 南部居民点服务中心,产业区块服务基地 农业生产、山林开发、旅游服务 农业生产、山林开发、旅游服务 控制发展、逐步搬迁 控制发展、逐步搬迁 会议、办公、SOHO等休闲特色产业 控制发展、逐步搬迁 控制发展、逐步搬迁 康体养生、农业休闲 都市休闲农业基地 农业花卉苗木种植 白茶基地、特色农家乐、农业体验区 农业花卉苗木种植 农业花卉苗木种植 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旅游服务 农居SOHO、艺术家聚集区 二级 基层居民点(15个)

十六、综合交通

依托沈海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余北快速路、轨道线等建立一个高速快捷的对外交通体系。

区内交通以保护古城风貌、创造优美的新城景观空间为原则,适应并适度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安全、便捷、高效、清洁、经济的城市交通系统。合理规划路网,完善道路功能,配置健全的交通设施。

规划路网基本为方格网状,形成“六横三纵”的骨架路网结构。“六横”为余北快速路、甬余公路、昕平桥路、江北高速连接线东西向道路、云飞路和滨江路;“三纵”为狮峰路、新城西侧30米道路、江北高速连接线南北向道路。

轨道交通形成1号线、4号线、市域轨道服务不同区域的轨道交通格局。

十七、综合防灾

17.1防洪排涝

(1)本区防洪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结合中心城水利规划统一考虑。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雨量24小时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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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2)建立小区域围圩,防止客水进入区内。以慈江为界,分为南、北二片,结合道路、山体,采用路堤合一方式,形成围合,路面(堤顶)标高近期以20年一遇为标准,确定为3.63米。远期结合中心城水利统一考虑。

(3) 规划区内排洪主干河道统计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8 17.2消防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来进行消防规划。 (2)消防站规划

规划区内保留慈城县城内现状消防站,规划新增两座普通消防站,分别位于慈城新城、和慈西工业区(慈江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23ha、0.67ha。农村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纳入镇消防责任区。

(3)规划要求按不大于120米的间距设置室外消火栓(居住区内不大于80米),与消火栓相连的配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N150毫米。

17.3抗震

(1)本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相当于VI度)。

(2)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地震动参数0.05g进行抗震设防,无需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抗震设施主要有抗震疏散通道及避震疏散场地,抗震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米,避震疏散场地按人均 1.0平方米标准,可结合公园、绿地。

十八、空间管制

18.1空间管制分区

为确保镇域生态安全格局,保证各项建设用地的落实,根据因子综合评价分析,结合未来发展因素,将区域内用地按不同管制要求划分为三个管制分区: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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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名称 东城河 东大河 中心河 郭塘河 官山河 中横河 埋庙河 安仁河 规划宽度 20 20 20 20 40 25 15 30 河床底控 制标高(m) -1.87 -1.87 -1.87 -1.87 -1.87 -1.87 -1.37 -1.87 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适建区包括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是镇域村镇建设优先选择的建设区域。 限建区主要按照生态承载容量的要求,在规定的区域内严格按照规定性质、规定的强度进行有节制的使用。

禁建区总体上以保护为核心,应特别注意生态质量的维护,严格禁止无关的建设行为进入。包括水源保护区、生态廊道。该区域内必须实施的有关建设项目,需要经过严格、公开的审查,实行规划、建设的全程监督。

18.2非建设用地管制 (1)基本农田保护区

镇域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西部平原之上,规划要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采取各种有效途径,确保耕地总量和质量动态平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并禁止挖塘养鱼、取土挖沙。

(2)山体林地

镇域内山体林地主要集中在北部。山体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各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逐步消灭荒山,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应退耕还林;结合水源地分布,制定水源涵养林和水土涵养生态林。

(3)水源保护区

规划镇域取水口1000m范围内的水域及水源水系两岸50m范围、英雄水库和毛力水库区及集雨区均属于水源保护区,其中取水口周围100m范围为绝对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绝对保护区内不得停靠船只,不得从事游泳、挖河等一切可能对水体有污染的活动。

(4)生态廊道

生态廊道用于保护基础设施通道、廊道,按规范留足用地。城镇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必须控制,禁止开发建设,以维持城镇的整体格局。

18.3城镇建设用地管制

(1)以本次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适建区。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应遵守本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指标。

(3)在镇域各类建设用地中,应重点保证镇区的建设用地,并保证镇域各项重要交通和水利项目建设用地。

(4)建设用地最低增长量与同期可供占用耕地量的差数可通过利用农村居民点、独立设置工矿用地及其他非耕地的土地置换等手段来解决。

18.4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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