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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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湖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技岗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卫技类专业岗位采取专项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卫生局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单独通知。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州人才网,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175933。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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