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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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管理制度

2015-2016学年度上学期 辅导员例会培训制度

1、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召开辅导员例会。 2、每次例会所有辅导员必须按时参加。 3、必须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4、如有事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安排中队长代为参加。

队干部例会制度

为了使队干部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总结交流经验,更好的开展工作,特订此制度:

1、每周四下午第二节课前20分钟为队干部例会时间。 2、每次例会所有中队干部必须按时参加。 3、必须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4、如有事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安排其他同学代为参加。

评比表彰制度

表彰:

1、每学期对优秀辅导员,优秀中、小队,优秀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进行表彰。

2、表彰分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人员及组织登入荣誉册中。 处分:

队员犯了错误,队组织要耐心帮助。如多次帮助无效,应酌情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开除队籍三种。 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通过。留队察看和开除队籍必须经大队委讨论通过。开除队籍要报校支部或上级团委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注:受警告,留队察看的队员改正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恢复队籍。

校外辅导员制度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我校特在社会上诚聘辅导员来校指导工作,为使其更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向共建单位诚聘热心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士为我校校外辅导员。

2、校外辅导员定期就有关安全、思想道德、优良传统教育等召开专题讲座。

3、校外辅导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好监督青少年文明上网,拒绝邪教的工作。

4、重大活动校外辅导员要及时参加学校活动,同校内辅导员共同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5、当好学校或班级的参谋,为学校制订教育计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6、协助教师和有关家长做好个别学习和行为困难学生的思想转化及倡导学习型家庭等工作。

7、实行校外辅导员定期会办制,同学校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努力形成共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队会制度

1、各班级中队必须按照学校的总体计划,制定出本班的队会制度。

2、根据计划具体落实。每周四第六节课统一举行队会活动。 3、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筹备,要求有记录。

4、全体在校生(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参加队会,在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开队会时,学校领导必须有计划、有目的进行检查,有记录。 6、每学期进行主题班会竞赛。

7、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队学习制度

为保证队员按规定完成学业,提高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各中队要定期向队员进行思想教育,使中队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各中队要把小学生课堂常规落实到每个队员,使每个队员熟知并自觉执行。

三、各中队要重视后进生的学习,在中队内建立互助小组,目标到人。

四、各中队要切实抓好管理,把本制度落实到实处,保证每位队员按规定完成学业。

中队纪律制度

为搞好各中队建设,提高队员的组织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队员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手续请假。 二、上课要认真听讲,专心听课,不作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课间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团结同学、举止大方。 四、队员要积极参加中队组织的活动。

五、在校外队员要积极投身于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 六、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各中队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务必把本制度落实到实处。

优秀辅导员评比标准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刻苦钻研业务,能认真学习儿童心理学,能掌握儿童教育工作的规律,富有创造精神,成绩显著。 三、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开展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善于发挥少年儿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队员受到良好的教育。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五、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

评选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全体少先队员均可参加优秀少先队队员的评选。

2、思想要求进步,能够做到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能够用队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虚心听取、接受别人的意见,能开展自我批评。

4、积极参加\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在少先队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

6、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向少先队组织提建议。

二、\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符合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2、担任少先队的大队、中队和小队的一定职务,对工作负责认真,起表率和模范的作用。让队员满意,让组织放心。 三、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优秀少先队员标准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生守则,在少先队活动中起模范作用。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

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问题,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体好。自觉地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爱清洁,讲卫生,体育成绩优良。

四、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队文体活动制度

为保障中队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使队员们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

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队文体活动要每年有计划,每学期要有阶段性计划,努力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记录。

二、中队文体活动要保证每周活动一次。

三、中队文体活动要保证队员人人都参与,鼓励队员发展特长,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

四、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学生普访一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学年与任教班学生家长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二、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教师除了利用周报与家长互通情况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三、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还可以向该级组长和各级主管行政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反映情况。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学生家长会。此外,各级各班可根据教育学生的需要举行全级、全班或部分学生家长会。

五、学校从实际出发,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部分学生家长会。

六、教师和学校听取学生家长合理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改进工作。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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