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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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综合卷) 封面 (SH/T 3503-J101)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SH/T 3503-J103)

一、交工技术说明(SH/T3903-J104)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及引用标准 3、 特别说明

二、施工单位资质报验申请表

1、资格主要证明文件(附复印件) a、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b、施工单位税务登记证 c、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d、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 e、施工单位HSE认证证书 f、施工单位人员操作证书

g、合格焊工登记表(SH/T3503-J113)

三、施工合同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SH/ T3903-A2)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SH/T3903-A11) 1、施工进度计划

六、开工报告(SH/T3503-J105)

七、工程竣工报验单(SH/T3903-A10)

八、工程交工证书(SH/T3503-J108)

九、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SH/T3503-J109)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工程施工卷)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1、 隐蔽工程记录(SH/T3503-J115) 2、 工程联络单(SH/T 3503-J112) 3、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单

4、 防腐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SH/T3503-J117) 5、 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SH/T3503-J406) 6、 接地电阻测量记录(SH/T 3503—J118) 7、 设备安装记录(SH/T 3503—J302)

8、 阀门试验记录(SH/T 3503—J401)

9、 管道系统安装检查与压力试验记录(SH/T 3503—J407) 10、 管道吹扫、清洗(脱脂)记录(SH/T 3503—J409)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SH/T3903-A9) 2、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SH/T 3503—J301) 3、 设备合格证

4、 设备说明书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竣工图卷)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1、 竣工图集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交工技术文件通用表使用说明

A.1~A.4 SH/T3503-J101A、B、C、D“封面”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案卷封面。其中“案卷号”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编排的归档编号,其卷、册编号的分母表示卷、册总数,分子表示卷、册序号。

SH/T3503-J101A、B 用作综合卷交工技术文件封面。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1B,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1A。

SH/T3503-J101C、D 用作各专业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封面。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1D,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1C。

A.5 SH/T3503-J102“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编列在交工技术文件综合卷首册和专业工程卷、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与竣工图卷的综合册。“资料名称”栏内应填写各卷名和册名,表中页数系指各卷册的总页数。

A.6 SH/T3503-J103“交工技术文件目录”为各专业工程卷、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和竣工图卷各册的交工技术文件目录。“资料名称”栏分别按下列说明填写: ——有位号/编号的填写表格号和位号/编号与资料名称; ——无位号/编号时,填写表格号和资料名称。

A.7 SH/T3503-J104“交工技术文件说明”由交工技术文件编制单位填写。说明交工技术文件编制依据、文件主要内容与相关内容所在卷册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表中“编制人”为施工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人”为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

A.8、A.9 SH/T3503-J105A、B“开工报告”在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填写,交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确认后签发,是考核合同工期的依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5B,由施工单位报总承包单位审核,并由总承包单位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5A。

A.10、A.11 SH/T3503-J106A、B“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可作为单项工程的中间交接证书,也可作为单元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中间交接证书。单项工程的“工程中间交接证书”编入交工技术文件综合卷。表中“验收意见”栏由建设单位填写,“质量监督意见”栏由工程质量监督站填写。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6B,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6A。

A.12、A.13 SH/T3503-J107A、B“工程交工证书”在工程进行投料试车生产出合格产品,并经过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期后签署。至此,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7B,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7A。 “工程接收意见”栏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和试车情况阐明接收的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意见”栏由工程质量监督站填写,内容为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结论评语,该表编入交工技术文件综合卷。

A.14、A.15 SH/T3503-J108A、B“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为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日期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技术文件移交时签署的文件,该表编入交工技术文件综合卷。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8B,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填写表J108A。

a)第1 卷为综合卷;依次为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卷及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和竣工图卷; 综合卷卷内文件:

1)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 2)交工技术文件总说明; 3)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文件; 4)开工报告;

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7)工程交工证书;

8)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c)工程施工卷卷内文件应包括: 1)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2)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3)开工报告;

4)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6)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7)工程变更一览表及设计变更单与工程联络单; 8)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9)检测、试验报告;

d)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卷内文件包括: 1)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2)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5)开箱检验记录;

6)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7)检测、复验报告;

8)工程变更一览表及材料变更文件; 9)管道材料发放一览表;

e)竣工图卷卷内文件包括: 1)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2)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3)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4)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竣工图。

6.2.2 建设工程项目均应编制综合卷,卷内文件——工程交工证书应执行本规定5.4 条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综合卷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多家施工单位参建的由监理单位编制; b)一家施工单位参建的由施工单位编制。

6.2.3 各专业工程卷内文件可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单元工程或按建设工程项目划分的单位工程组册,也可设立分册。第一册宜为综合册,且组册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综合册册内文件应包括: 1)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2)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 3)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4)开工报告;

5)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6)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7)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8)工程变更一览表及设计变更;

b)土建工程宜按施工记录、试验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顺序汇编组册;

c)设备安装工程宜按设备位号顺序、安装工序顺序组册,同一设备的附属设备、附属设施及保温、 保冷、脱脂、防腐及隔热耐磨衬里等交工技术文件宜一并编入;

d)管道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宜按管道编号顺序、安装工序顺序组册,阀门检验、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交工技术文件宜一并编入; e)电气工程宜按供配电系统设备和系统位号顺序组册; f)仪表工程宜按控制、检测系统位号顺序组册。

6.2.4 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卷卷内文件可按本规定6.2.3 条组册;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也可按品种、规 格、材质类别顺序组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与产品技术文件也可按设备位号顺序组册。

6.2.5 竣工图卷宜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单元工程或按建设工程项目划分的单位工程组册,也可按设计文 件编号顺序组册,也可设立分册。

6.2.6 建设工程项目设备和管道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由被检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汇入相关工程卷册:

a)设备无损检测报告应按设备位号编制,且应有检测位置示意图,检测报告和检测示意图上应有 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检测位置编号、返修及扩探等可追溯性标识;

b)管道无损检测报告应按管道编号编制,检测报告应有检测焊缝编号、固定口标记、焊工代号、 返修及扩探等可追溯性标识。

6.2.7 施工单位应按管道编号确认管道焊接接头实际无损检测比例,并在单线图或焊缝布置图上标识焊缝编号、固定口位置、施焊焊工代号及检测焊缝位置等可追溯性标识。

6.2.8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图施工无变动的,可用原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作为竣工图; b)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应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竣工图; c)竣工图完成后应加盖竣工图章(见图1),用章位置宜在图纸标题栏上方空白处,并由监理单位会签。

6.3 交工技术文件交付

6.3.1 检测单位应按设备位号、管道编号在焊接接头检测合格后七天内向被检测工程施工单位移交检测报告。

6.3.2 设计、采购、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中间交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装订成册的交工 技术文件。

6.3.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文件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审核。

6.3.4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经审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与设计、采购、施工、检测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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