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重点知识总结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重点知识总结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第一章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交易的特征表现在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三者是相互联系的。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1990.12.19上交所1991.7.3深交所

1999.7.1《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2005年10月修订

2005年4月底,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三)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的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为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三个原则。

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国际上,1934美国《证券交易法》

公平原则: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

公正原则: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二、证券交易的种类

按照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证券交易种类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

(一)股票交易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表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股东可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

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上市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六、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是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其作用在于:一是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二是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

证券交易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它交易场所两大类。 (一)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市场,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更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

第二节 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

一、证券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阶段。

(一)开户

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可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开立证券账户 资金账户——经纪商 (二)委托

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证交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我国均采用电脑报价。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

一、会员制度

沪深证券交易所通过接纳证券公司入会,组成一个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 证交所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

(一)会员资格

一般来说,证交所是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的条件。沪深证交所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主

(四)日常管理

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定期报告义务。

(五)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

第一节 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柜台交易、店头交易】。

(二)债券交易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 (三)基金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间接投资方式】

从基金的基本类型看,一般可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开放式基金行情发布系统中,最新价揭示的是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的净值。 开放式基金的买价和卖价:在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减一定的手续费。

(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可转换债券交易等。

1、权证交易。

按权证所买卖的标的股票来源不同,可分为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股权证(股本权证)一般由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发行,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售予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备兑权证通常有投资银行发行,不会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按持有人权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认购权证[看涨期权,权证持有者有无限获利的可能]和认沽权证[看跌期权,权证持有者损失可能无限大]

按权证持有人行权的时间不同,可分为美式权证[失效日前任何交易日]、欧式权证[失效日当日]、百慕大式权证[失效日之前一段规定时间内]等

2、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换协议]为对象进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⑴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⑵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⑶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⑷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⑸对会员进行监管;⑹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⑻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⑼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事项:⑴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⑵新闻出版业;⑶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⑷为他人提供担保;⑸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其可下设其他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立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从各国地区情况看,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如果允许买空卖空,则有买空委托和卖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有些国家(地区)还有止损订单和止损限价订单;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格后,将指令内容传送到证交所进行撮合。“申报”“报盘”

(三)成交

在做市商市场,证券交易的价格由做市商报出;投资者接受做市商的报价后,即可与做市商进行买卖,完成交易。

要有:

⑴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⑵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⑶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⑷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⑸其他条件。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沪深基本一致】

1、监督检查。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会员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行为。

可采取的措施:⑴口头警示;⑵书面警示;⑶要求整改;⑷约见谈话;⑸专项调查;⑹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⑺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证券交易所应当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监管,按照要求及时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误导性的或

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券的规定。因此,信用交易在我国已可以合法开展。 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三种类型。

四、证券投资者

3、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在约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定日期内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为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发布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4、可转换债券交易。

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一方面,在发行时是一种债券,债券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持有者拥有债权,持有期间可以获得利息,如果持有债券至期满还可以收回本金;五、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也可在规定的转换期间内选择有利时机,要求发行公司按规《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持有者还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市场上⑴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 ⑵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三、证券交易的方式

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⑶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一)现货交易 ⑸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⑹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二)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⑺其他条件。 两者都是现在定约成交,将来交割。但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

行;期货交易则是标准化的,有规定格式的合约,多数在场内市场进行。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在多数情况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回购交易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之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

为人民币1亿元;之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债券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属于货币市场。[从性质上]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四)信用交易

2005年10月重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交易融资融(二)其它交易场所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又称场外交易市场。在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的早期,店头市场[又称柜台市场]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

应履行职能:⑴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⑵证券的存管和过户;⑶证券持近几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目前,主要参与者有人名册登记;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⑸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有: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证券权益;⑹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分行等。

业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债券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债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公开报价{单边报价、双边报价}、对话算机构的损失。

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2002年6月,商业银行的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以机构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 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柜台交易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扩展。

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使用价格优先原则作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

为第一优先原则】

1、定期交易系统:第一,批量指令可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四)结算——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交收 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二、证券交易机制

连续交易系统:第一,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第二,交易过

(一)证券交易机制目标

程中可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1、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生存的条件 2、指令驱动系统【订单驱动市场】: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2、稳定性,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

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3、有效性,包含两要求:证券市场的高效率和低成本 报价驱动系统【做市商市场】: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

(二)证券交易机制种类

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系统和连续交易系统;从交易价格的1、会员的权利。⑴参加会员大会;⑵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⑶对证券交易所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⑸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⑷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⑹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的服务;⑸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⑹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等。

(三)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2、会员的义务。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1、证券公司将一系列相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5% 营活动;⑵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⑶派遣合2、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交所无此规定];⑷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者不完整的资料

5个工作日

2、纪律处分。

(六)特别会员的管理

会员:⑴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⑵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⑶暂条件:依法设立且满1年;承认证交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停或者限制交易;⑷取消交易权限;⑸取消会员资格。【后三项应当自收到处分通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代表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会员高管:⑴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⑵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的情形。

1、特别会员享有的权利:

⑴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⑵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⑶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2、特别会员应承担的义务:

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⑵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⑶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⑷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缴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特别会员可以申请终止会籍。处分【警告、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公开批评、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含义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赚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目前,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商是指在证券交易中代理买卖证券,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证券经纪商是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第二,提供咨询服务。 二、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

(一)经纪关系的建立

按我国现行的做法,投资者入市应事先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

第二节 证券账户管理、证券登记、证券托管与存管

一、证券账户管理

在我国,证券账户是指中国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一)证券账户的种类

按照交易场所划分,可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证证券账户。

按照账户用途划分,划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A股账户;自然人证券账户{A字头}、一般机构证券账户{B字头}、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D字头}等】、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B股账户;境内{C90}、境外{C99}】、证券投资基金账户{F字头}和其他账户等。

{字头指沪市}

(二)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开立证券账户

2、真实性。

(三)开户证券账户的要求

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受理。

1、境内自然人开户要求。先开立B股资金账户,再开立B股账户 2、境内法人开户要求。【提交材料】 3、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

第三节 委托买卖

一、资金存取

中国证监会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在2007年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指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的证券交易以及根据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算客户的资金和证券以及根据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算客户的资金和证券;而由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结算交收服务的一种客户

注——

上交所: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1000元面值债券/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1000元标准券/手;深交所债券交易100元面额/张,100元标准券/张。

2002.3.25起,债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⑴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

(二)委托形式 1、柜台委托

2、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网上委托等

三、委托受理

(一)验证

取消会籍等】 股、债券、基金等证券买卖)和专用席位。【深交所:A股普通席位、B股席位和2、取得席位的申请程序。 二、交易席位

特别席位{国债、基金特别席位、股票质押特别席位和代办股份转让专用席位}】

3、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及种类

第三,根据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不同,可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4、交易席位的使用。席位不得退回,但可以转让。 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5、交易席位的变更。 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

1、取得席位的条件:第一,具有会员资格;第二,缴纳席位费。

(三)交易单元

交易席位的分类: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第一,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不同,可分为有形席位[场内报盘“红马甲”]和无许可证;

2、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功能)

形席位[场外报盘]。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会员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第二,根据席位经营的证券品种不同,可分为普通席位(A股席位,可从事A

业务资格证书。

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第二章 证券经纪业务

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

分公司及其代理点开立证券账户。即经纪关系的建立过程包括签署《风险揭示书》义务:⑴认真阅读证券经纪商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了解投在此限】;⑹如实记录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变化;⑺不接受全权委托。

和《客户须知》,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资风险,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⑵按要求如实提供有我国现行的法规规定,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代替客户决定买卖证券数量、种类、管协议中的资金台帐等。

关证件,填写开户书,并接受证券经纪商的审核;⑶了解交易风险,明确买卖方式;价格及买入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也不得将营业场所延伸到规定场所以外。同一证券1、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实际上起到了投资者教育的作用 ⑷按规定缴存交易结算资金;⑸采用正确的委托手段;⑹接受交易结果;⑺履行交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做委2、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保障客户 与证券经纪商双方权益的基割清算义务。

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不得自行对冲成交,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

本法律文书

2、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三)经纪业务中的禁止行为

3、开立资金台帐。

权利:⑴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⑵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禁止任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损害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二)委托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的权利;⑶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为。【十条】

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权利:⑴选择经纪商的权利;⑵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委托业务的权利;义务:⑴提醒客户了解并注意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⑵认真与客户签订《证(一)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二)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⑶对自己购买的证券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⑷对证券交易过程的知情权;⑸寻求司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⑶坚持了解客户原则;⑷必须忠实(三)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四)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法保护权;⑹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

办理受托业务;⑸坚持为客户保密制度【但监管、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等查询不

⑴一般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外汇资金账户【沪:美元,深:港币】 ⑵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

(三)退出登记 ⑵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要求。委托托管人为其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送股是指股份公司将其拟分配的红利转增为股本

三、证券托管与存管

4、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要求。 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指股份公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按每股一定比例转增为股本。 (一)证券托管、存管的概念

2004.12.01必须直接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 对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证券托管,一般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四)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证券账户持有人在挂失补办新号码沪市账户卡前,应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完成送股(转增股)的股份登记手续。

证券存管,一般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办理证券账户冻结手续,并领取该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冻结证明。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送股申请,于权益登记日登记送股。 统一送交给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五)证券账户查询

⑶配股登记。 在账户记录上,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一般以证券公司为单位。 查询开户资料免收费,查询其他内容则按规定标准收费 权证发行登记 方式:电脑记账

二、证券登记

2、基金登记。 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证券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的3、债券登记。

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行为。

(二)变更登记【证券过户登记和其他变更登记】 (二)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证券登记是确定或变更证券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1、证券过户登记。【按引发变更登记需求的不同】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指定交易

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⑴集中交易过户登记。

不得撤销情形:⑴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⑵撤销当日有申报;⑶新股申购未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可以划分为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和债券登记等,按性质划⑵非交易过户登记,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股份协议转让、司法扣划、到期的;⑷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⑸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行政划拨、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公司购并、公司回购股份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一)初始登记

计划等原因,而发生的记名证券在出让人、受让人或账户之间的登记变更过程。

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转托管1、股份登记。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增发新股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记2、其他变更登记。包括证券司法冻结、质押、权证创设与注销、权证行权、可以撤单

和配股登记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或回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或自动托管,随处同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⑴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新股登记 赎回等引起的变更登记

T日成功转托管的证券,在T+1日可以卖出。 资金存管制度。

证券公司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和存管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一一对应。 买入债券 1手或其整数倍 10张或其整数倍 原则:“保护客户资产安全,便利投资者交易,有利于证券行业创新,防范证二、委托指令与委托形式

券系统风险向银行系统转移”

(一)委托指令

卖出债券 1手或其整数倍 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特点:多银行制;券商是会计,银行是出纳;证银分别保有客户资金明细账,基本要素:证券账号、日期、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有效期、质押式回购交易 100手或其整数倍 10张或其整数倍 银行提供另路查询和负责总分核对,全封闭银证转帐等。

签名和其他内容。

买断式回购交易 1000手或其整数倍 按照现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式的一般模式,存管银行为投资者开1、数量: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立一般存款账户{资金存取}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记载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注:在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金的变动情况},同时,证券公司为投资者设立一个客户证券资金台账。

交易内容 上交所 深交所 深交所:

股票、基金、权证 不超过100万股(份) 不超过100万股(份) 买断式回购交易 不超过5万手 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债券交易 不超过1万手 不超过10万张 2、价格——委托能否成交和盈亏的关键。一般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交易内容 上交所 深交所 质押式回购交易 不超过1万手 不超过10万张 ⑵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国债 ⑸计息原则:算头不算尾

股<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0.005>

⑶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

上交所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方式,深交所仍采用全价交易。 深交所: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0.01>;基金<0.001>;B股<0.01⑷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8位]计算;交※最小变动价位——

港元>

割单四舍五入,留2位

上交所: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0.01>;基金、权证<0.001>;B

验证主要对证券委托买卖的合法性和同一性进行审查。

四、委托执行

上交所竞价交易申报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验证的合法性审查包括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和投资程序的合法性审查。 (一)申报原则: “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不接受撤单申报。

(二)审单

(二)申报方式

深交所竞价交易申报时间:9:15~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

1、有形席位申报。场内交易员 2、无形席位申报。 20~9:25、14:57~15:00,深交所不接受撤销申报。9:20~9:30交易主机只对全权委托或记名证券未办妥过户手续的委托,证券营业部一律不得受理。 (三)申报时间

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做处理。 (三)验证资金及证券

交易日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交所公告的休市日,证交所市场休市。

五、委托撤销

(一)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证券营业部申报竞价成交后,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一、竞价原则

(一)价格优先 (二)时间优先 二、竞价方式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方式 (一)集合竞价

确定成交价的原则:⒈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⒉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⒊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二)连续竞价 1、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⑴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⑵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三、竞价结果

(一)全部成交 (二)部分成交 (三)不成交 四、交易费用

(一)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

第五节 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一、大宗交易

沪市——9:30~11:30、13:00~15:30,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盘状态的证券

深市——9:15~11:30、13:00~15:30,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证券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证交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上交所:⑴A股单笔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⑵B股单笔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⑶基金单笔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⑷国债及债券回购单笔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⑸其他债券单笔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深交所:⑴A股单笔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⑵B股单笔应当不低于5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港币;⑶基金单笔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⑷债券单笔应当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⑸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应当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⑹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不低于20万股;

第六节 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一、交易信息

(一)即时行情 集合竞价期间——

沪市: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深市: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 (二)证券指数【派许加权综合指数】

上交所:上证综合指数、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新上证指数、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红利指数、上证基金指数、上证国债指数、上证企债指数等

深交所:深证成分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深证100指数、深证新指数、中小企业板指数、深证基金指数等

(三)证券交易公开信息

1、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证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⑴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⑵日价格振幅

第七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操作规范

一、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

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对委托人撤销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二)撤单的程序

⑴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

⑵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⑴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0%;

⑶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⑵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盘价格的70%。

2、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10% 5%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中小板3%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即时揭示]

3、不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⑴申报价格不高于最低卖出价110%且不低于最高买入价90%;同时不高于最高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交所还包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70%

括封闭式基金];⑵增发上市的股票;⑶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⑷其他。

⑵无买入申报价格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上交所——

入价格;

公司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三)印花税

2002.5.1起A股、B股、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不得高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单边卖出1‰

等。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收 费 标 准 业务类别 用。属于登记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公司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上海账户 深圳账户 上交所A股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为1元;深交所免受A股过户费。 B股称为“结算费”上交所为成交金额的0.5‰;深交所为成交金额的0.5‰,证券账户开个人/纸卡 40元/户 50元/户 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户 机构账户 400元/户 500元/户 ⑺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不低于(一)退市风险警示{7种情形} 100万份;⑻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二)暂停上市(5) 只不低于1.5万张。 (三)恢复上市(5) 二、回转交易

(四)终止上市(8)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五、开(收)盘价、除权(息)等交易事项

分卖出。过去,我国B股曾经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而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交易(一)开盘价与收盘价 制度,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T+1)。 (二)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三、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证交所对上市证券实施挂牌交易。证券上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的,证券交易所要终止其上市交易,予以摘牌。

(一)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证券停牌时,证交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信息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中无该证券的信息。

以区别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由撤销申报。 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8】 (三)除权与除息

(二)其他特别处理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就要进行除息与除权。 其他特别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我国证交所是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特别处理不是对上市公司的权、除息处理。除权(息)日该证券的前收盘价改为除权(息)日除权(息)价。

处罚,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状况的一种揭示,是要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除权(息)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四、中小企业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深交所2006年11月制定

(四)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

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⑶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⑴口头或书面警示;⑵约见谈2、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增发上市话;⑶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⑷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⑸报请中国证监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等在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⑹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券,证券交易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

卖出金额。

在我国,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年年底。2006年8月,中3、对于证券交易异常波动。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重新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⑴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⑵ST股票和内投资管理办法》。

*ST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⑶连续3(一)投资运作的一般规定

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⑷其他

工具,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证券4、对于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公布以下信息:⑴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⑵股份统计信息;⑶本所认为应投资者可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披露的其他信息。

应遵循持股比例限制:⑴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公开信息涉及机构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⑵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二、交易行为监督

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证券法》: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以及结算风险等。主要内容和要求【18】 营业部经纪业务的运作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二、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的基本操作规范

经纪业务操作程序,并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来实现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是确保

⑶无卖出申报价格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深交所——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⑴股票上市首日发行价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⑵债券上市首日发行价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首日开盘开盘集合竞价为前收盘10%

⑶质押式回购非首日开盘集合竞价为前收盘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证券账户 补打原卡 10元/户 补开户 补开新户 同新开户 沪、深基金账户开户 5元/户 个人 19美元/户 120港币/户 B股开户 机构 85美元/户 580港币/户 在证交所的交易时间,若发生异常情况,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技术故障、非交易所能够控制的其他情况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证交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技术性停牌。10%

六、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新增】

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自2007年7月25日起开始试行。

固定收益平台主要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包括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两种。

(一)交易商【交易商、一级交易商】

一级交易商应当对选定做市的特定固定收益证券进行连续双边报价,每交易日双边报价中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0分钟。双边报价应当是确定报价,且双边报价对应收益率价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报价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1手为1000元面值)

(二)固定收益证券交易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00

净价申报,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涨跌幅限制10% 报价交易【匿名或实名】、询价交易【实名】

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交易管理

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合计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16%及其后每增加2%时,证券交易所与该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合格投资者已持有该公司挂牌交易A股的总数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当日交易结束后,如遇单个合格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数额超过限定比例的,证交所将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及托管人发出通知。合格投资者自接到减持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予以减持,以满足持股限定比例要求。

当日交易结束后,如遇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数额超过限定比例的,证交所将按照后买先卖的原则确定平仓顺序,并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及托管人发出通知。

逾期未处理的,证交所及中国结算公司有权通知受托的证券公司及托管人实施平仓,并可对该合格投资者予以警告、公开谴责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营业部经纪业务各环节顺利运转及规范运作、减少业务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制度。

(一)经纪业务操作规范管理的一般要求 1、前后台分离和岗位分离。

2、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操作权限管理。

3、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办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时,由于种种原因而对其自身利益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按风险起因不同,代理买卖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4、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 5、证券公司总部应加强对营业部业务运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范

1、证券账户管理。代理开户、挂失补办、资料变更、账户合并、账户注销、(二)管理风险

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三)技术风险

电子信息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非交易过户

2、资金账户管理。 3、证券委托买卖。 4、清算交割。

防范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主要是必须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合理、合法的操作,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操作水平与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证券交易过程中的差错。

(一)法律风险的防范

5、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⑴严格操作规程;⑵提高员工素质【良好的工作态度、较为熟练的技能、较丰富的证券知识】;⑶严格内部管理;⑷提高差错或纠纷的处理效率。

(三)技术风险的防范

交易场所、信息系统的条件、数量和质量

(一)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而导致损失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一)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

股票发行是股票交易的前提。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优点:经济性、高效性。

(二)网上发行的类型

1、网上竞价发行。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招标购买方式”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优点:市场性、连续性

缺点:股价易被机构大资金操纵,增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一、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流程 1、A股现金红利、送股日程安排:

T-5日前送交申请材料;T-3日前,做出答复;T-1日前,进行公告申请;T日是公告的刊登日;T+3日是权益登记日;T+4日是除息日;T+8日是发放日。

2、B股现金红利、送股日程安排:

股权登记日是T+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日。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持

一、开放式基金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

深、沪分别于2005年7月13日、7月14日开始实行开放式基金场内的认购、申购与赎回。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 1、基金份额的认购。撮合交易时间和大宗交易时间

投资者认购申报时采用“金额认购”方式,以认购金额填报数量申请,买卖方向只能为“买”。

在同一认购日可进行多次认购申报,申报指令可更改或撤销,但已受理除外。 2、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撮合交易时间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3、基金份额的转托管。T+2

开放式基金在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办理转托管,但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基金份额,不能够申请转托管。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9:15~11:30、13:00~15:00当日15:00前可撤销 二、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交易、申购和赎回(了解)

2004年 LOF 深交所 (一)发售

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交易日可多次认购,每笔认购量1000或其整数倍,且最大不超过99 999 000份

(二)开放与上市

第四节 代办股份转让

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软硬件】

一般而言,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必承担责任。 二、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3、证交所的监督。

第三章 经纪业务相关事项

2、网上定价发行。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区别与竞价发行:一是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二是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定价[抽签]竞价[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设定价格区间;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通过向投资者在价格申购区间内的询价过程]、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将发行总量中一定比例的新股(也可能是全部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都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2004.12.7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

2006.5.19深交所、中结2006.5.20上交所、中结→恢复了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二、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一)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上海1000股,深圳500股

第二节 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程

1、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确定。R日为股权登记日 2、分红派息公告。R-3日[工作日] 3、股票股利的派送规则。R+1日红股入账

4、现金股利的派送规则。公众股的现金股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R-1日上市公司划至中登深指定账户;R+1日划至证券公司清算头寸,再划至股东资金账户。 二、配股缴款

既是公司发行新股筹资的过程,也是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的过程。

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封闭期内,不受理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T+2日份额可用;T+N日赎回资金可用[2≤N≤6] (四)交易

100或其整数倍 最小变动价位0.001元 涨跌幅10% (五)转托管

三、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了解)

2004.11.24上交所2006.2.13深交所ETF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四、权证的交易与行权(新增内容)

2005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文件对我国权证产品的运行进行了规范。

(一)权证的发行上市

权证发行人应在权证发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权证发行结果报送证券交易所,并提交权证上市申请材料。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⑴最根本就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意识;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⑶加强业务管理和各业务环节的控制,强化岗位制约和监督,做到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二)管理风险的防范

4、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⑴证券公司报告制度⑵信息披露⑶检查制度 (二)法律责任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9】

第一节 股票网上发行

2、申购次数。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申购配号。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资金交收。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二)操作流程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股资金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股票同时进行。这样,对于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 (一)配股权证及其派发、登记

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二)认购配股缴款的操作流程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2、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认购期:5个工作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配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一)沪、深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沪:交易系统。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股票简称;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

第三节 基金、权证和转债的相关操作

(二)权证的交易

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

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以及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

禁止事项【5禁】

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 (三)权证的行权

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代为办理权证行权的证券经纪商应在权证期满前的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权证即将期满,或按事先约定代为行权。

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违反经纪业务的处罚:警告、罚款、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

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

4、申购资金解冻。T+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再划付给主承销商。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5、结算与登记。主承销商在收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3、网下股份登记

(四)网上增发新股的申购

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深:交易系统和互联网。36+原代码后四位;对同一议案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合规的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买入、价格代表议案[99代表全部]、股数代表意见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投票系统基于互联网 自信注册→柜台激活[免费]

五、可转换债券转股

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⑴可转债“债转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证交所设置“债转股”申报代码和简称。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

⑵可转债“债转股”需要规定一个转换期。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而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在转换期中,可转债的交易照常进行。

⑶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本人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⑷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即“债转股”的有效申报数量以当日交易过户后其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持有数为限。

⑸可转债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股)的计算公式为: 可转债转换股份数(股)=(转债手数×10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 例如:某投资者当日申报“债转股”100手,当次转股初始价格为每股10元。那么,该投资者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为:转债手数×1000÷初始转股价格=100×1000÷10=10000(股)

⑹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

⑺当可转债出现赎回、回售等情况时,按公司发行可转债时约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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