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区发展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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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笔者认为,“工作平台”并非单位性质的表述,社区工作站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是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部门,而是街道办事处为了更好地管理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在社区开展工作,为了方便社区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在社区设立的综合性工作机构。不过为利于工作,确有必要明确社区工作站主体资格、职责和人员身份。

(三)社区管理体制未理顺 1.社区牌子多任务重

一是牌子多。按文件要求在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较多,有的社区多达60个(不含临时工作机构),其中社区组织14个、工作机构30个、服务机构16个。社区工作站要承担的政府部门工作至少有60项。二是专项整治行动多。以某街道为例,一每年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50多项。由于社区人力不足、经费未到位,很多行动只能停留在方案、会议、报表、总结、汇报上,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三是要求社区采集的信息、统计数据、考核指标多。如某专项工作,每月要求社区上报的考核指标有13大类、56小类、358项之多。

2.街道和社区之间事权划分较模糊

由于街道和社区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清晰,统筹不够,一些职能部门未考虑社区有无职权、人力、财力、物力、技术、资质,将很多社区难以完成的工作,交给社区工作站来完成,工作站每个人员都需身兼数职,一方面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同时完成;另一方面又与社区工作站人员素质偏低相矛盾。“专才易得,通才难求”。要每个社区工作者都熟悉政府职能部门的所有业务,比较困难。此外,在工作中对承办和协

助、范围和程度等理解不一。如“负责辖区安全工作”的表述,是仅指发现安全隐患,还是指宣传、检查、监督、整治、处罚等环节?对于执法类、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能否交给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和人员来完成?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

(四)社区行政化倾向和社区服务弱化问题

成立社区工作站后,政府职能工作向社区延伸,社区工作站承办了政府大量的基层管理工作,如安全工作就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建筑物安全、地质灾害、食品安全等,还有查违、清无、维稳、综治、计生、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等60多项政府行政性工作,工作人员也从最初的10多名发展到几十上百名。其规模相当于内地的乡镇政府。社区工作趋于行政化,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和服务性性工作反而开展得不够。居委会自治功能也未得以充分发挥,一些居委会只是一个形式上的空壳。如一些居委会成员也由工作站专干兼任。调解委员会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也被理解为工作站内部机构,为工作站所代替。

(五)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1.部分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观念庸俗落后,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社区整天忙于应付完成工作任务,思想建设抓得不够;二是社区缺乏交流提拔机制。

2.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偏低。一是因长期以来将社区作为照顾就业单位,素质要求较低,招录较为简单;二是社区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三是培训学习机会少。

3.社区管理队伍不稳定。由于社区待遇过低及工作压力大,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

三、社区管理模式探讨

在现有“一站多居”、“ 居站分设”的基层治理模式下,社区基层管理工作应该怎么样来开展,每个社区都有不同的做法。

模式一:计生、出租屋协管员队伍整合模式

将出租屋协管员和计生协管员队伍整合为一支队伍,共同负责社区出租屋管理和人口与计生管理工作。由原街道部门直管改由社区管理。街道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管理经费拔给社区。街道计生、出租屋负责业务指导、考核评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由于出租屋管理要求对房屋租赁情况和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采集,计生工作也要逐家逐户上门登记,业务上有一定的联系性,如果两套人马各自为政,将重复上门登记,群众意见大。

这几年,深圳大部分社区已经将这两支队伍进行整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社区每个协管员管辖的范围偏大,户数偏多。有些200户/人,有的1000户/人。据调查,每组(2人)每天约能走访10户,如果每人管辖1000户,则走完每户的周期需200天(每月按20个工作日计)。也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户人的变动情况,如怀孕、人员流动等,综管员较难及时掌握。

模式二:综治模式(大综管模式)

主要是整合管理资源,建立社区综合管理队伍,将社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综管员。按照该模式,

网格内的综管员要管治安、安全、出租屋、计生、查违等工作。如龙岗区的大综管模式。

此模式有利于整合社区管理资源,但工作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综管员要负责多项政府职能工作,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工作压力过重。只能根据街道哪个部门强调多、责任大则着重完成某项工作,一些工作出现后退现象(如计生工作)。一些业务复杂、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也难以胜任。社区和每个网格也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如同一个小政府。

模式三:社区服务中心管理模式

成立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由街道或社区工作站委托社区服务中心承办信息采集及相关服务工作。

社区设立服务中心后,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协助行政管理工作和行政性较强的事务或服务。而其它行政性不强的服务和事务性工作则可委托由社区服务中心来承办。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或服务的范围可多样化,如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租赁中介、家政服务、人口信息采集等。

模式四:物业管理模式

由街道或社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办信息采集工作。社区工作站只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考核。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住户熟悉,能及时采集到人口变动信息,工作时间灵活。但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企业,只能承办部分信息采集工作,不能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对社区其他行政性工作则难以完成。也存在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检查信息真假和居民隐私、信息保密等问题。

模式五:居民自治模式

在每个居民住宅小区内按照一定的楼栋数或户数,就近推选一个楼栋长(居民代表),负责管理若干户居民的模式。即:“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居民小组——居民住宅小区——楼栋长”。

按照该模式,居民按照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自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由于居民熟悉情况,不受上班时间和员工住地限制,较为灵活。但这种管理模式需要社区居民的觉悟,对社区有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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