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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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善意:对双方合同毫不知情的人第三人:民事关系之外的人4、主体:法律关系参与者关系:权利和义务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事实:法律上客观存在状态其他:二、规则1、定义:由权威部门颁行或社会习惯中包含的关于人们行为的准则、标准法律规则行为模式条件假设法律后果2、法律规则分类授权性规则(1)命令性规则禁止性规则(2)确定性规则:不必援用不确定性规则(3)任意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委任性准用性(4)权力的约束程度自由裁量性:在法定范围内羁束性:对权力主体来讲只有2个选择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三、原则定义详见课文第页罪刑法定刑法三大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相当第七章一、定义法律体系二、中国法律体系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物权:所有权制度、担保法,用益物权债权: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家庭关系: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体系民法第一原则:平等民法调整范围:财产、人身行政主体法行政法行政行为法/程序行政诉讼法法无规定即无权规定行政步骤举证责任倒置三、法的分类公法(行政性管理):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私法(自治性调节):民法、商法社会法(政策性平衡):经济法、社会法第八章一、释义权利、义务1、权利能力: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2、行为能力: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完全行为能力:18周岁,16—18周岁已有独立经济来源能养活自己的限制行为能力:10—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或纯粹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民法上的分类3、我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但年满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对8类犯罪承担责任区分少管所————行政机关监狱————司法机关国际法: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所拥有的权利国家权利国内法:职权(责任和权力)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存在状态:主从关系(权利是对利益的主动追求,而义务是不得不为即被动行为)2、内容结构: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即没有单独存在的权利和义务)3、运动功能:两者互相补充(权利是利导、激励,义务是约束、强制)三、分类(不同角度)1、存在形态:应用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2、社会内容重要程序: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权利和义务3、效力范围:对世(绝对)权利和义务对人(相对)权利和义务4、因果关系:原有(第一性)权利和义务补救(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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