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第05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第05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路基开工前,采用坐标法对施工段的路基中线进行全面恢复,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恢复中线时,检查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差,不满足精度要求时,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3)校对及增设水准点

在应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前,通过复测校对水准点,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范围时,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在工程量集中、高填、地形复杂地段、结构物附近增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须符合精度要求,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增设的水准点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

(4)路基施工测量

路基施工之前,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用全站仪放出路基用地界桩、挖方坡顶、路堤坡脚、边沟、护坡、截水沟、借土场、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标明其轮廊,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2、调查与试验

路基施工前,对沿线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各种管线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

对挖方段用于路堤填方的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为: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颗粒大小分析试验、含水量试验、密度试验、相对密度试验、土的击实试验、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所调查与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果所调查与试验的结果与图纸不符时,提出解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清理场地及拆除工程

(1)路基施工前,清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灌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地表以下10~30cm内的草皮和表土,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

(2)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道路、河流、沟渠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改移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路基内构造物的拆迁工作。

(3)路堤施工前,应先对基底宽度内草皮、腐殖质、淤泥等进行清除。当基底横向坡度大于1:5时,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进行碾压,压实度不低于90%,使其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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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路基开挖

1、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按设计自上而下,自路堑起终点向中心进行,不乱挖或超挖,不采用掏洞取土;边坡不稳定地段采用间隔分段的施工方法;开挖中若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坡比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取土、刷坡并配以人工修整的方法施工,由自卸车运往填方路段或弃土场。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或者掏洞取土。

2、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在挖方及填方区域内,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的挖除深度及范围按照规范处理,开挖前测量详细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非适用材料按弃方处理,堆放在规定的地方,并作适当处理,不得污染用于填方的适用性材料。

3、弃方的处理

在弃方段开挖前,详细规划挖方及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弃土场堆置整齐、稳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石方开挖

(1)应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

(2)石方需要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制定爆破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并将爆破专业人员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验。

(4)石方爆破一般采用预裂、光面、深孔爆破等技术,有效地控制开挖断面,严禁过量爆破。通过试炮确定有关参数,在爆破开挖前至少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爆破的操作计划(包括安全措施),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和颁发执照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

(5)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施工时,应严格按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d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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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应就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d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

(7)认真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8)由于爆破引起图纸规定断面以外松动的岩石,必须清除。

(9)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符合图纸要求,过高应辅以人工凿平,过低应以开挖的石屑或碎石填平并辗压密实稳固。

5、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开挖的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符合图纸或监理人的要求,特别是与实际地形相适应。在有超高路段的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相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边沟积水或外溢。路堑与路堤连接处,边沟与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衔接,勿使路堤附近积水,亦不得冲蚀路堤。超挖部分,要用小石块浆砌密实,沟底凸出部分,应予清除。

3.1.3 路基填筑

路基的填筑从挖、装、运、填、平、碾压,我们将组织大型机械化一条龙作业,土方运距在100米范围内,用推土机施工;运距超过100米,采用挖掘机、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填土严格按四区段(填、平、碾、检)、八流程(施工准备、基底处理、分层填筑、摊铺平整、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验签证、基面整修)组织施工。

1、路基填料与压实要求 项 目 分类 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零填及路堑 上路床 下路床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0--30 30--80 80--150 150以下 0--30 30--80 设计路段 压实度% ≥96 ≥96 ≥94 ≥93 ≥96 ≥96 CBR ≥8 ≥5 ≥4 ≥3 ≥8 ≥5 11

路基填方 上路堤 下路堤 台背回填 2、路基填筑施工

80--150 150以下 ≥95 ≥94 ≥96 ≥4 ≥3 路基清表后,如地基表层为松散土层,(旱地等),厚度部超过30cm时,可清除杂草后压实至90%密实度;当松散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将其翻开分层压实至90%。水田、堰塘地段,应视具体情况采用排水清淤或晾晒压实。若水塘还保留一分部,则应按浸水路堤的要求修筑。路基填高小于路床厚度(80cm)、或土质挖方地段其地基表层一定厚度属下路床的范围,应按下路床的要求处治(压实度90%)。地面自然横坡缓于1:5时,原地面挖台阶(宽度不小于2.0m),当基岩斜坡上的覆盖较薄时应将其清除后挖(凿)台阶;地基表面有地下水或地表水影响路基稳定时,设截排工程,或用坚硬、耐风化的碎石填在路基的底部(厚度部小于50cm),软弱地基含有软弱夹层,则应先完成软基处理后再填筑路基。

(1)一般路基填筑

路基填筑,视地形情况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等合适填筑方法。填方挖运采用挖掘机配自卸车挖运;土方推土机粗平,平地机精平,振动压路机碾压成型。

施工顺序按照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组织施工; 三阶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四区段:填筑区段→平整区段→碾压区段→检验区段;

八流程:施工准备→基底处理→分层填筑→摊铺平整→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验签证→基面整修。

① 填土路堤:填土使用推土机和平地机分层平行摊铺,其最大松铺厚度以试验参数为准,在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厚度应不超规范要求。每层顶面整平并做成路拱,为了保证机械碾压能到边,路堤两侧填土宽度各超填30cm。在填筑过程中根据选定的最佳含水量,对填土或洒水或晒晾干以调整填土的实际含水量,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当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应做成4%的双向横破,土石混合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摊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

② 填石路堤:本工程石方较多,填石路堤采用分层填筑,小石填缝,重型压路机振实,压实工艺参数、检验标准通过路基试验段获得。施工方法如下: a、边坡码砌

填石路堤分层填筑前,先用人工码砌一定高度,且厚度不小于2m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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