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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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培养、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明确要求、悉心指导、定期检查。

4、关注并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过程,通过与学生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将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成功的生活经验传授给学生,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与学生家长、其他科任教师联络,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与学习方面的困难。

6、系统考察和评定所指导的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情况,及时填写工作记录,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三)学生发展共同体的职责是:

1、要树立强烈的共同体意识,以共同体内所有同学的进步为荣。 2、经常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接受导师指导,按要求完成导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主动地参与导师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导师安排。

4、每学期撰写一份心得体会。 六、制度要求

1、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导师要调查所带学生,为他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生跟踪档案等,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应根据学生的不同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切勿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建立家访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系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每位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地了解,对其家庭情况简要分析,密切与家长联系,共同探索有利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3、谈话和跟踪育导制度。导师坚持每半月至少与学生个别谈心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在学习方法、生活、行为等方面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同时要求受导学生每半月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跟踪手册,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全员育人导师制”领导小组不定期举行导师、受导学生座谈会,听取导师育人情况汇报。 七、考核评价

学生发展共同体与导师制对学生强调多元化评价,发展性评价,过程性评定。在学习上看学生主动学习,有计划学习情况,学习进步情况;同时看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与个性发展情况。

1、学校建立学生发展共同体与导师评价激励机制。每学期评比优秀学生发展共同体与乐于助人小明星、进步小标兵,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学校均进行隆重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职、聘任的优先条件。

2、按照《小学教职工考核方案》,参与承包学生的教师每人享受基础分5分。

3、以上学期成绩为基数,教导处和级部评价导师指导学生成绩提高情况,成绩与导师工作评价、教师考核挂钩。最高奖励3分。

4、导师的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常规的一部分,导师的全部活动都要认真作好记录,导师按要求及时、认真地填写好《导师工作手册》。学校组织教学常规检查时一并进行,纳入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中。

4、政教处和总务处负责评价学生德育、体育、卫生、纪律等的检查,量化赋分,纳入学生发展共同体及教师考核。该项最高分为1分。

5、学生发展共同体的反馈评价。教导处对教师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共同体对导师满意率达100%得1分,90%以上得0.8分,80%至90%得0.6分。

6、在对导师的考核中,凡对学生教育效果不明显的或学生对导师不满意的,每有一人次扣导师1分,扣满5分为止。

小学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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