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自然灾害死亡儿童的性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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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年论文

题目:三年饥荒死亡儿童的性别分析——

对中国普遍存在的对男孩的性别偏好的验证

学生姓名 闵 杰 学 号 2011103024 指导教师 白永秀 院 系 经济管理学院 专 业 经济学基地班 年 级 2011级

三年饥荒死亡儿童的性别分析

——对中国普遍存在的对男孩的性别偏好的验证

闵 杰1

[摘 要]性别偏好(gender preference)是指家庭里长辈对子女的性别偏好。基于中国普遍

存在的对男孩的性别偏好现象,本文通过对1959——1961年“三年饥荒”中0-10岁儿童死亡率的性别分析,佐证了中国存在的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三年饥荒中,因粮食短缺造成的男女死亡率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标准;同时,这一现象伴随着儿童的低龄化和饥荒的惨烈程度增加表现得更为突出。

[关键词]性别偏好;饥荒;儿童死亡率性别比;性别比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问题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纵观我国人口史,可以发现我国近现代人口增长并不是稳定的。

在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一直都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核心的农业国家。同时,受到儒家传统的官方文化的长期统治,受到“三纲五常”的道德约束,男性一直在社会上居于主导地位。传统的家族观念也对男性偏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里的无后特指没有男丁。在传统的农耕经济下,国家因为赋税的需要(人头税)和发展农耕经济的需要,鼓励男性的生育。何炳棣在其《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一书中,曾极力搜集了1748—1845年近一百年间的能反映人口的性别与年龄结构的统计资料计32条,其中各个地方的男女性别比普遍在110到130之间,而性别比最大的为1829年陕西宁陕厅(人口115392人,儿童比例34.2%),达到156.4。民国时期在1927年内政部关于12省的人口报告,普通性比例为124:100,这是民国以来所见各报告中最高的比例。抗日战争胜利后,据当时国民政府的调查统计,1946年全国人口的性别比例为110,1947年上半年为110.01,下半年为109.52。这与1949年的性别比108.16已相当接近2。同时,一个家庭为了获取足够的劳动力,也偏好男性;溺女婴、弃婴现象屡见不鲜。光绪十三年(1887年)修撰的《晋政辑要》即指出:“晋民素质机厚,而溺女一事,竟丑于故习而不能湔除。往往初生一女,独或冀其存留,连产两 12

闵杰,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基地班2011级 根据《中国人口年鉴(1985年)》,807页数据计算。

胎,不肯容其长大、甫离母腹,即坐冤盆,未市啼声,已登鬼录”3也有人指出:清代前期宗室的出生性别比高达122,且未发现有隐瞒或杀女婴的情况。4

1949年后,中国政府推行以社会平等为宗旨的社会主义。一方面对封建的家庭文化进行不懈的批判,破除封建迷信,宣扬男女平等;另一方面颁布法律推行政策保障妇女权益,相当彻底地改变了原来的那种对女性的歧视。此外,城市工业化为妇女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单位分房制度使家族聚居成为不可能。诸种因素使北京、上海的性别偏好变得不明显,出生性别比正常(徐毅、冯占联, 1995)。与此同时,虽然以上法律政策同样适用于农村,虽然政府曾经在农村实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以取代家庭所有小农经济,从而使妇女地位在解放后有很大改善。但实践证明,在落后的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纯粹的宣传在改变农民观念方面很大程度上无能为力。其次,户口身份制实际上巩固了家族聚居;推行家族联产责任制后,家庭对男性劳动力的需要更加突出。这也进一步说明对男性的偏好还未在中国得到根本的消除。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9-1961年发生了一次饥荒,据官方统计,全国范围内死亡1619.92万人,而据相关学者和民间的测算,蒋正华推算的1959-1961年中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大约为1700万人;李成瑞(1997)对安斯利·科尔的相关测算进行修正后认为中国人口非正常死亡数约为2200万人。在本文,笔者通过对《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85)》中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和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的人口年龄进行分析,通过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省级面板数据)和第一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年龄进行匹配,测算出“三年饥荒”中0到10岁这一年龄段的儿童平减人数,并对其进行性别分析,发现在大多数省份普遍存在女孩平减人数大于男孩的平减人数。

中国的女孩生存问题引起了中国学者、公众、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从现状、原因、人口与社会后果、政策和干预行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李树茁和费尔德曼(1996)、李树茁和朱楚珠(2001)对中国EGCM5的原因和机制作了深入分析;施春景(2005)的研究认识到女孩生存问题是男女不平等现象在人类生命最初阶段的集中反映,更加关注女性地位和权益。

婴幼儿死亡水平通常是由生物医学、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四类因素共同决定的(Mosely and Chen,1984)。在没有性别歧视的人口中,生物医学因素是决定婴幼儿和儿童死亡水平性别差异的主要因素,男性婴幼儿死亡水平应高于女性婴幼儿死亡水平(Coale,1991)。然而,在具有强烈的男孩偏好和严重的性别不平等的国家中,例如东亚、南亚和中东的一些国家,往往存在(相对男性)偏高的女性婴幼儿死亡率(Choe,1987;Coale,1991)。

已有的研究为我们理解中国儿童人口在儿童阶段女孩生存环境现状和造成女性早期生存环境相对男性生存环境恶劣的原因提供了很好的起点,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历史学和人口 34

安颐等:《晋政辑要》,18卷,《户制》。

江桥.清朝前期宗室人口状况的初步统计与分析[J]人口研究,1986(1) 5

女孩死亡水平相对偏高(Excess Girl Child Mortality,简称EGCM)Zengeta.l,1993;Das Gupta and Li,1999;Lieta.l,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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