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石灰石-石膏湿法)调试导则(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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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主机组运行稳定,主机与脱硫DCS间信号对接调试、保护传动试验完毕,电除尘投入运行,满足脱硫投运要求。

(16) 在整套启动前应进行的分系统试运、调试已经结束,并核查分系统试运记录和签证,确认能满足整套启动试运要求。脱水系统、废水处理等系统具备带负荷试运条件,能满足脱硫整套启动需要。

(17) 完成质监中心站整套启动前的检查,质监项目已按规定检查完毕,经质监检查出的缺陷已整改验收完毕。

10.4.3.2 人员配备及技术文件准备

(1) 试运指挥部及其各组人员全部到位,启动方案已经审批并进行交底,建设单位应配合试运指挥部进行启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

(2) 生产单位应按脱硫装置整套启动方案和措施,配备了各岗位的生产运行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运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能胜任本岗位的运行操作和进行故障处理。

(3) 施工单位应根据脱硫装置整套启动方案以及调试大纲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维护巡视检修人员,并有明确责任。维护巡视检修人员熟悉本岗位设备和系统的性能,在整套试运组的统一指挥下能胜任维护检修工作。

(4) 调试单位编制的整套脱硫装置启动试运方案已经相关部门审核、试运总指挥审定,并在启动前向参加试运的有关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5) 生产单位在试运现场应备齐运行规程、系统流程图、控制和保护逻辑图册、设备保护整定值清单,主要设备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等。

10.4.4 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应完成有关机务、电气、热工控制、化学专业整套启动调试工作。10.4.5整套装置启动试运主要内容包括:

10.4.5.1 检验系统的完整性、设备的可靠性、管路的严密性、仪表的准确性、保护和自动的投入效果,检验不同运行工况下的脱硫系统适应性。

10.4.5.2 考验石灰石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公用系统满足脱硫装置整套运行情况。 进行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热态运行、调试。

10.4.5.3 进行石膏脱水、脱硫废水处理等系统带负荷试运和调试。

10.4.5.4 完善PH值调节、密度显示与调节、增压风机热态动(静)叶调整、脱水调节、液位调节等。

10.4.6 168h满负荷试运应具备条件

10.4.6.1 主机组运行稳定,电除尘投入,烟气量满足脱硫装置设计额定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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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2 各系统具备连续运行条件。

10.4.6.3 脱水系统带负荷运行,形成脱水石膏。 10.4.6.4 脱硫废水处理具备带负荷运行条件。 10.4.6.5 主要仪表全部投入运行。 10.4.6.6 保护全部投入运行。 10.4.6.7 自动投入满足运行要求。 10.4.6.8 主要设备出力达到设计要求。 10.4.6.9 脱硫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10.4.7 168h满负荷运行期间,继续考验主要设备连续运行和满足脱硫装置满负荷运行的能力,考验主要仪表、保护、自动投入运行状况,主要运行参数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使脱硫效率以及石膏脱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废水排放达到设计要求。

10.4.8 完成168h满负荷运行的脱硫装置,由试运总指挥宣布168h满负荷试运结束。由试生产组接替整套试运组的试运领导工作,并办理脱硫装置168h验收交接书样式见附录C。对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试运指挥部决定负责处理问题的单位和时间。 10.4.9 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调试单位应如实、全面地做好试运、调试记录。

10.4.10整套试运结束,调试单位按要求编制整套启动调试报告,编制脱硫装置168h试运质量汇总表,汇总表样式见附录 D 。完成调试资料的移交工作。 10.5试生产阶段

10.5.1 试生产阶段从试运指挥部宣布168h满负荷试运结束时间开始,试生产期一般为半年,因工程规模较小或工艺简单等原因未安排试生产期的,由试运总指挥与建设单位协商决定。 10.5.2 试生产期间的脱硫装置,由生产单位全面负责安全运行和正常维修,期间暴露的缺陷和问题,由建设单位视缺陷性质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

10.5.3 试生产阶段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考验设备性能,消除设备缺陷,完成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完成未完的调试项目,进行性能试验,全面考核脱硫装置的各项运行和经济指标。 10.5.4 性能验收试验在试生产期间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具有试验资质的单位,参照DL/T998实施,性能试验单位进行测试、计算、分析和评估,并提供详细测试报告。

10.5.5 试生产结束后,由建设单位上报工程主管单位并受其委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脱硫装置移交生产交接书签字(见附录E)。至此,脱硫装置的试生产工作全部结束。

10.5.6 烟气脱硫装置的环保验收包括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排放等项目,由政府环保部门进行,各参建单位应为完成环保验收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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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脱硫装置保修期为168h结束移交试生产后一年,期间暴露的缺陷和问题,应根据缺陷性质,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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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表A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单

专业 系统 序 号 评价: 该设备/系统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分部试运,经检查验收,被评为优良( )/合格( ),已具备代管条件,同意进入整套启动阶段。 主要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调试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验 收 内 容 评价 优良 合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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