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培训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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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培训部管理制度

一、短培学员听课制度

1.按时进入课堂,不迟到不早退。

2.尊敬老师,上课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发问。 3.上课时间,专注听讲,不做与课本无关的事情。 4.上课时间,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和闲聊。 5.上课时间,关闭所有通讯工作,不准接听或打电话。 6.上课时间,应踊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7.接受授课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二、短培学员请假制度

1.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必须遵守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因病不能到校上课,一天以内学员持假条向培训部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学员持假条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学员持假条向主办方单位请假。学员被批准后方可离校。

3.学员在校期间不遵守请假制度,旷课一天,办主任点名批评,旷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在全班面前进行自我检讨,旷课三天以上者取消上课资格。

三、短培班级备品管理制度

1.举办培训前,班主任与总务处做好接手工作。

2.学员在校期间,要以身作则,爱护公物,同时确保班级备品完好无损。 3.对于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如若查不出个人责任,由班级集体按价赔偿。 4.学员结业后,由班主任协同总务处做好备品交付工作。

四、短培优秀学员评比方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使学员真正学到一技之长,在各类培训班中开展优秀学员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评比对象:参加的所有学员。 2.评比条件:

⑴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无中间事假; 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 ⑶学习积极主动,成绩优秀;

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评比领导小组

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学校主管短培领导、短培部主任和班主任组成。 4.奖励办法

被选为优秀的学员可获得由主办方单位和学校验印的荣誉证书及物资奖励。

驾校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⑴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⑵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⑶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2.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⑴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⑵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驾校主任、教练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员进行检查。 3.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⑴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

⑵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业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⑶业务员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市相关部门约考。

⑷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市相关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市相关部门各一份留存。 ⑸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二、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力度,提高教练员素质,使教练员成为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纪律严的队伍,特作如下规定:

1.教练员必须爱国家、爱学校、爱培训工作、爱车、爱学员,能够服从领导、遵章守纪。

2.教练员必须廉洁奉公,为人师表,禁止向学员讨吃要喝;禁止敲诈学员财物,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学员小费;禁止打骂学员,为难学员;禁止要特权,开关系车,对学员亲疏有别。初犯教育批评,退赔财物,再犯予以辞退。 3.教练员必须遵纪守法,确保安全行驶。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训练时,做与训练无关的事和无故停车休息。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背离学校私带学员。不准酒后开车,不准擅自在外停车休息,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把车交给非学员和非本教练车学员驾驶。经教育不改,予以辞退。 4.教练员要爱护车辆。出车前应对灯光、制动、转向进行检查,回场后要保养。妥善保管好训练器材。发现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早排除。

5.团结协作,教练员要纯朴关心,互相帮助,不准互相猜疑、议论,影响正常训练,发现本车学员与他车学员有意见,要主动做好本车学员工作。 6.教练员必须向校交纳责任风险保证金。责任风险保证金照责任合同由财务室收取,按教练员姓名单独存入银行,输入密码专款专用。责任负险金只限于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应由个人承担的处置,任何人不准挪用,年底本息退还。

三、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⑵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⑶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⑷不得酒后驾车。

⑸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问题。 ⑹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⑺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⑻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学员学习管理

⑴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⑵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⑶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⑷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⑸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⑹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3.学员档案管理

⑴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⑵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⑶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四、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核的学员是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的必经程序的考核。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结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结业考核员需持证上岗。

2.结业考核分为三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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