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新清单规范应用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08新清单规范应用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应符合本规范2.0.4的规定,对招标人给定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中;

2)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为准;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3)投标人在自主决定投标报价时,还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以及相应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更,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六、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条文】:

4·1·9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禁止采用以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及其范围(幅度)。

【注释】

这里的风险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计价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 规范还给出了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的分摊原则: 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

有限度承担:市场风险,如建筑材料、机械燃料等价格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

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如税金、规费、人工单价等,应按照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按实调整

七、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变化:

3.3.2 措施项目中可以精确进行计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Page 13 of 28

可精确进行计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

【注释】

1、是否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取决于后期是否会发生大的变更,例如脚手架,如果判断工程变更的风险不大,就可以仍按项来计算,一口价包死,就期就不调整了;

2、如果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由于规范中没有给出对应的清单项,所以应执行补充清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补充清单说明部分

3、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典型的是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

4、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等 ,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5、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八、其他项目的调整: 3.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包括用于计日工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 4、总承包服务费。 【注释】

1、暂列金额: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 。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 。

索赔费用、签证费用从此项扣支

2、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

Page 14 of 28

材料暂估价:甲方列出暂估的材料单价及使用范围,乙方按照此价格来进行组价,并计入到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其他项目合计中不包含,只是列项。

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应当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取费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此费用计入其他项目合计中;

3、对于总承包服务费,一定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总包的范围,以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规范中列出的参考计算标准如下: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4、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

5、在编制竣工结算书时,对于变更、索赔项目,也应列入其他项目。

九、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条文】:

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同时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注释】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 4.2.3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Page 15 of 28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按市场价;

7其他的相关资料。

【注释】重新在规范中强化了政府定额的重要性

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注释】在规范中明确了招投标机构的职能,体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想 【分析】:

对于招标人来讲,对招标控制价编制高低的把握非常重要。

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要求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快速;所以编制质量要高,要求熟悉施工过程,这样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控制价;总之,对编制人的能力要求比较高。

由于是公开的,所以投标人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研究,采取合理的报价策略,以提高报价的竞争力;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条文4.2.4,4.2.5,4.2.6,4.2.7)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新<计价规范>中招标控制价的的编制依据及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确定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新<计价规范>的规定计价。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Page 16 of 28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