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44工作面作业规程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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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煤质管理

一、煤质要求

煤质指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保证煤质的措施

⑴该面靠近F1大断层,中小断层发育,全面共有大小断层14条,回采时对煤质影响较大。采取的措施:⒈过皮6断层(H=5.5m)时,工作面中下部跳面;⒉遇到中小断层时降低采高并实施分时段分装分运;⒊加强煤壁区顶板管理,采煤机割煤后及时移架,支护煤壁区顶板,防止煤壁区发生漏冒顶事故,防止矸石掉落进入毛煤系统。⒋人工拣矸,将矸石拣出丢入老塘。

⑵井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强化煤质管理意识,确保提高煤质管理措施的落实。 ⑶当工作面出现断层破岩范围较大时应采取煤矸分采分运措施。

⑷根据不同回采工艺,回采高度必须按规程措施执行,严禁随意撇底、逮顶,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⑸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采煤工作面块煤技术、生产工艺和采煤设备,提高块煤产出率。 ⑹地质部门应准确提供回采工作面岩层及采空区水文情况,工作面安装时依据地质资料配备完备的排水设备。

⑺对工作面及两道供水、供液管路加强维护,避免跑、冒、滴、漏现象,防止非煤用水等进入原煤系统;加强排水设备的巡查,确保排水系统正常。

⑻工作面煤机喷雾必须成雾状,各转载点喷雾做到煤流停喷雾停,防尘洒水要适量。 ⑼严禁人为用水清积煤、浮煤、回头炭或放任水管向运输机、溜煤小井流水;严禁水炭(清挖水仓)直接进入原煤系统。

⑽加强工作面顶板控制,防止矸石冒落。当工作面局部伪顶厚度大于0.3m、破底大于0.3m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逮伪顶回采,减少矸石采出量。破顶、底大于0.3m时,不得收尺计产,除反扣当班产量外,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0元、100元罚款。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漏顶体积超过2m3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200元罚款。

⑾当工作面煤层变薄、过断层时,必须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采高,超过规定采高部分除不予收尺计产外,另按超高采出量2倍扣减当班产量,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三、保证煤炭回收率的措施

⑴工作面过断层、变薄带时,充分利用支架可调范围大的特点,根据煤层变化及时调整到适应采高。

⑵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冒顶、漏顶事故发生。

⑶杂物、枇子、老料等不得进入原煤系统,移架前清理净架间浮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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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避灾路线及应急预案

当工作面发生灾害事故时,首先必须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原因、状态等情况,以最快的速度从最安全、最短的路径离开有害气体的流经路线及事故发生地点:

一、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见图10)

1、工作面及材料巷人员:7444工作面→7444材料巷→7444材料斜巷→-1010回风暗斜井→-800西一采区石门→-800大巷→-800猴车暗斜井→-600大巷→-600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运输巷人员:7444运输巷→7444运输斜巷→7444材料斜巷→-1010回风暗斜井→-800西一采区石门→-800大巷→-800猴车暗斜井→-600大巷→-600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材料道运输机道7444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图(图11)

二、工作面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时的避灾路线 1、回风流人员:(及时正确戴好自救器) 工作面及材料巷人员:7444工作面→7444材料巷→7444材料斜巷→-1010石门→-1010井底车场→-1010轨道、运输暗斜井→-800西一采区石门→-800大巷→-800猴车暗斜井→-600大巷→-600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进风流人员:7444运输巷→7444运输斜巷→-1010井底车场→-1010轨道、运输暗斜井→-800西一采区石门→-800大巷→-800猴车暗斜井→-600大巷→-600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回风巷切眼进风巷7444工作面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时的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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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一)一般救灾原则、程序、方法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根据调度室的指示,调动附近人力、物力,立即投入抢险。

2、调度室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先弄清事故的地点、性质,然后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指挥救灾或待命。

3、矿领导及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明确职责,积极指挥或协助救灾工作。

4、救护队到调度室接受命令时,必须首先弄清事故的地点、性质,按救灾方案进行现场抢救。

5、救灾人员到达事故地点,除积极采取措施救灾外,并及时将灾区情况和抢救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6、救灾中首先抢救遇难人员,并安排人员随时观察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 7、通讯科必须及时安装事故现场直通调度室的专用电话。

8、发生事故时,保卫科安排人员到井上、下各要害场所值班保护,机电科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重要机电设备,确保安全。

9、井下灾害事故发生时的首要任务是现场人员安全撤离灾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现场人员的行动准则是:

⑴根据事故性质客观条件,在现场干部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它有效方式,将灾区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当救灾无效时,要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或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安全路线或根据调度室指示的撤退路线,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⑶要设法通知灾害事故直接涉及的区域或可能涉及的区域的人员迅速撤离。

⑷救灾和撤离时,所有人员都要严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惊慌失措、大喊大叫或四处乱跑,每个人都应保持沉着和冷静。

10、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灾害事故直接涉及的区域或可能被涉及的区域的人员进行撤离,以减少人员伤亡。

11、通风工区须结合生产实际及时制定针对性的通防事故处理预案。

12、矿井年度内利用矿井检修进行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通过演习,切实提高矿井发生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以使得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最低限度的目的。

(二)矿井水灾事故

水灾事故一旦发生,应撤离有关人员至安全地带。现场无法撤离时,人员应撤到较高的峒室、独头巷道内等。应查清水灾事故的水源,测量涌水量,采取堵、截、疏、排相结合的措施,对泵房能利用的排水设备充分利用,加强排水等。

(三)采区火灾应变措施

1、采区回风平巷、采区回风巷或一翼总回风道发生火灾时,应保持矿井正常通风,根据灾区瓦斯浓度情况可减少火区供风。如果在上行回风巷内火风压较大时,要密切注视主扇风机房水柱计的变化,当水柱计读数变为负值时,必须及时停止主扇运转以防烧坏主扇电机,同时要打开风井防爆盖,以便烟流畅通排出井外。

2、采区运输机平巷发火时,为了迅速救出工作面内人员或阻止火势蔓延,在上风流中人员安全撤退的情况下,需进行局部反风或减少火区供风,使遇难人员自救退出。下风流中人员必须及时佩戴好自救器按最近路线撤至安全区,减少供风救人时要防止造成缺氧或瓦斯积聚。火灾难以扑灭时,在人员全部撤退的条件下,予以及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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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加大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并密切注视回风流的瓦斯情况,一旦有瓦斯爆炸危险时,人员应及时撤出灾区,救出人员后,若火灾难以直接扑灭时,救护队负责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封闭措施。

4、灭火方法及原则:

⑴火灾一旦发生,现场人员必须首先利用现场的人力、物力采取直接灭火,严禁见火逃避或不汇报现象发生,根据现场条件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⒈挖除可燃物;⒉用水灭火;⒊灭火器灭火;⒋灌浆灭火;⒌泡沫灭火。

⑵火势增大,用直接灭火法难以控制火势时,灾区人员必须及时撤至安全地点。

⑶当直接灭火无法扑灭火灾时,必须尽快采取封闭火区方法,在用直接灭火的同时,必须力争做好封闭火区的物资准备。以封闭火区范围尽可能缩小,封闭墙数尽可能少,施工速度尽可能快为原则。以先构筑进风侧火墙,后构筑回风侧火墙为顺序。

5、灭火时注意事项

⑴用水灭火要有足够的水源,要保持畅通的排烟通道。 ⑵用水灭火应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 ⑶用水灭电器设备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⑷不宜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⑸用水灭火时,灭火人员一般站在火源的上风侧,以避免火烟、蒸气伤人。

⑹救护队灭火时,必须随时掌握灾区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一旦有爆炸危险,必须及时撤出。

(四)工作面煤尘与瓦斯爆炸事故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切断灾区及受影响区域的电源(通讯电源除外)。 2、中央风井主扇保持运转。

3、灾区及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在区队长、班组长的带领下,各自佩戴好自救器迅速撤离出灾区及受威胁区,升至地面。

4、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地点后,须探明事故的范围及气体浓度,进行人员抢救,发现火源时必须立即扑灭。

5、在证实无瓦斯、煤尘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供风。

6、当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回风侧的人员时,为了紧急救人,在保证进风侧人员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局部反风或区域性反风,引导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

7、当发生瓦斯、煤尘连续爆炸时,可以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由救护队前往灾区救人,但必须至少派一名救护队员在回风侧检查瓦斯,如有再次爆炸危险时必须迅速撤出灾区。

(五)冲击地压事故

1、当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跟班区长、班组长或其它人员应立即用电话“紧呼”与调度室联系,汇报事故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矿调度室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有关矿领导和集团公司调度室。

2、跟班区长、班组长应根据情况,现场指挥抢救遇险人员,当救护队员赶到后,调动力量协助抢救。

3、如冲击地压事故抛出的煤岩造成巷道堵塞,应尽快疏通巷道并恢复通风,无法采用系统或局扇等供风时,应用钻孔或压风管向事故区供风。

4、处理事故区域,应由外向里加固和修复破坏的支架,清理堵塞物,尽快抢救遇险人员。 5、在事故区域及时进行洒水除尘,防止煤尘飞扬造成事故扩大。 6、如造成大面积冒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六)部门救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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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矿山救护队:一旦发生事故,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完成对灾区伤亡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矿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情况。

2、通风工区: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建立、调整井下生产场所的配风工作,对井下采掘头面及其他场所实行不间断瓦斯检测,重点把握井下通防安全重点。消除通防隐患,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当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时,根据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机电科: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除保证其正常运转外,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消除机电隐患,完成其它有关任务。灯房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及矿灯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对未持有经生产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

4、技术科: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救灾的有关工作。 5、安全监察科:(同4)

6、有关基层区队:负责清点留在本区域工作的人数,采取措施将人员有组织地撒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随时准备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灾害处理抢救任务。

7、调度室: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局调、矿长、总工程师及其它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8、供应科: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险救灾设备,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9、运搬工区:负责将伤亡人员及时运送上井,保证救灾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0、地测科: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1、医院: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内部成立救灾应急小组。

12、行政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臵和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

13、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臵警戒线专人警戒,严禁闭杂人员逗留、围观。

14、通讯科:完成通讯线路设施的掐接工作,保证灾害抢救和处理时,通讯畅通无阻。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及时按顺序通知下列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并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附: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召集下列有关单位或部门的人员:

救护队、医院、灯房等单位负责人到矿调度室待命。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副处长、党委书记、各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科、技术科、通风工区、机电科、运搬工区、皮带工区、供应科、行政科、保卫科、地测科、通讯科、矿办公室等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到调度室指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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