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路政知识竞赛题库(问答形式)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2014]路政知识竞赛题库(问答形式)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答: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和地方人大的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同级人民政府及下级人大的监督。

488、什么是司法监督?

答:是指检察院和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监督。

489、什么是行政监督?

答:是指行政系统内部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有无违法行为的监督。

490、什么是社会监督?

答:是指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进行的监督。

491、怎样理解《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答:是指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违反《行政处罚法》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492、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法院在各方当事人的参加下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和法律制度。

493、行政诉讼法有哪些作用?

答:作用有1、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2、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3、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案件。

494、什么是行政争议?

答:是指因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引起的争议。

495、行政诉讼法确立管辖时,遵循什么原则? 答:遵循(1)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2)便于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原则;(3)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行政案件的原则;(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均衡负担原则;(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496、什么是共同管辖?

答: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

497、什么是裁定管辖权?

答: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498、什么是移送管辖?

答: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一种管辖形式。

499、什么是指定管辖?

答: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由于对管辖权发生了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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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具备什么要件?

答:应具备的要件有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2、原告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原告必须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501、公路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502、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503、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504、公路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要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505、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砍伐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506、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边沟排放污物、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507、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508、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509、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答:1、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2、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510、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2、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511、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什么?

答: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管理和保护公路,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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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512、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 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513、简述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种类。

答: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4、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514、简述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在哪些情况可以停止执行。

答: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515、简述在哪些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答: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度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516、简述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1、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2、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17、简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条件。

答:认定事实情况;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518、简述在行政复议活动中,被申请人一般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答:1、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高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2、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3、不得阻挠或者变相阻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不复刊行报复陷害;4、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519、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520、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什么用处?

答: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实施管理,理应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21、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能否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答: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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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和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23、《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52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25、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具备哪能些情形时,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答: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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