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制论文 税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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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资源税的改革问题

摘要:近年来,资源税的改革无疑是我国税改争论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资源税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调节级差收入方面的功能已经被削弱,因此改革资源税制已经刻不容缓。文章通过分析我国资源税制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改革资源税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制;现状;政策建议 一、前言

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在1994年税改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最初开征资源税原因是为了体现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等诸多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且国家可以通过开征资源税来调节资源因地域等问题所形成的级差收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是以高能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基础的,这种以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由于我国对资源类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偏低的资源税率和从量计征的征税方式又造成了资源的廉价,这时,传统资源税制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方面的功能被削弱,以致于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改革资源税制已是刻不容缓。

二、资源税的发展演进

建国初期,我国的资源税实行的是资源无偿开采制度而未开征,1984年的税改中开始施行《资源税条例草案》,开始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和铁矿石进行征税。此时开征资源税是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1984年资源税开征的初衷仅是调节级差收益。到了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在资源税方面,对1984年的资源税进行了重大修改,最显著的就是把盐税并入了资源税中,且扩大了征收范围。修改后的资源税不再按超额利润征税,而是按矿产品销售量征税。近几年来,我国在资源税方面也进行了一些调整,例如从2004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了全额征收;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份上调了焦煤资源税率、调整了盐资源税收政策,又在7月份下发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对铅、锌矿石、铜矿石以及钨矿石产品资源税率加以提高。从这些调整上我们可以看出,资源税并没有实现根本上的变革。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与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已经大不相同,因此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资源税制应当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进行相应的变革。

2010年,资源税改革开始升温。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资源税改革”,发改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出台资源

税改革方案,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2010年6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进行,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我国资源税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资源税现状

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天然来源,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但是资源具有稀缺性,因此当资源高效、永续利用时,国民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我国,众多的人口以及相对稀缺的资源使得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率不高,同时我国的资源利用率也比较低。而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而来的能耗和环境压力等问题都在不断的促使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轨,而资源类产品带来的赢利需要对环境破坏和国富流失作出补偿,而原有的资源税制已经不能适应国内经济变化的需要。

我国资源税开征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贫富矿的级差收入。最初这个目标得到了实现,但是近年来石油等资源价格的暴涨,出现了资源价高税低、税收极少的局面。其他应税资源品的价格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幅度较小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根本无法达到调节级差收入的目的。过低的资源税意味着资源的开采利用没有得到足额的补偿,必然导致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 (二)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

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过窄。理论上来说,资源税制应当是对大多自然资源进行税收的课征,但是我国目前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仅对原油、天然气、原煤等7个矿种征资源税,像土地、动物、森林等自然资源却未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这就不符合税收的财政原则和公平原则,不仅难以遏制对其他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而且使利用资源生产的下游产品的比价不合理,进而刺激了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

2、现行资源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过小,资源税的单位税额过低。由于资源在市场中一般价格由劣等资源价格决定,所以,我国现行资源税单位税额只反映劣质资源和优质资源之间的单位级差收入,从整体水平看,我国资源税税额偏低,并且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8年,资源税完成301.76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2007年回落约11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0.56%。其中原煤、原油产量增长较为稳定,增速与2007年大体持平,但有色金属等矿产品同比增长8.2%,增速比2007年回落了16.2个百分点。 资源税负过轻会造成企业对资源的大量浪费、资源利用率低下,不能发挥资源税保护国家资源、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从全球资源的紧缺、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扬来看,我国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不断调整资源税征收比例非常必要。

3、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资源税在计税依据的规定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是以销售数量为课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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