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备注: 2.生产场地、设施、设备情况表 加工利用场地地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区、市、旗) 邮编: 总面积(平方米) 生产加工区面积(平方米) 备注: 1.总面积:指加工利用设施所在厂区的总面积,包括办公、道路、生产加工区、仓储等区域的面积。 2.生产加工区面积:指加工利用所申请的进口废物的直接操作区域(包括贮存区域)的面积,不包括行政办公场所、道路、绿地以及其他与直接加工利用进口废物活动无关区域的面积。 本加工利用场地设施对所申请的进口废物的加工利用能力(吨/年): 对所申请的进口废物的主要加工利用设施、设备 名 称 备注: 注:1.本表可增加附页;2.加工利用场地地址按照企业加工利用进口废物的设施所在的实际地

规格型号 数 量 处理的废物名称和类别 设计能力 备 注 址填写,有多个加工利用设施且地址不同的,要每个地址填写一张表。

3.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情况表

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情况 固体废物(包括对进口固体废物中夹杂物)的贮存设施情况及处理处置方案 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注:1.本页可增加附页;2.有多个加工利用设施且地址不同的,要对每个地址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填写一张表;3.委托其他单位对污水、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所产生的残余废物及其他

污染物进行利用处置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和所委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4.所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情况

废 物 名 称 产生过程 典型组成成分及其比例 可能夹杂物、危害物质及其比例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