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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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热能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专业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论文

《易经》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启示

摘要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唯物)和认识论(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一同进步。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的发展,为我们正确地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与联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对于事物的运动及变化规律,我国古代民族结合自身的生产生活经验,并考察自然规律与人文实践,亦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朴素而系统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如《易经》中的“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老子》中的“反者道之动”;还有自相矛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等寓言,其表达的思想本质无不在唯物辩证法中有所体现。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国革命与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上的重要飞跃,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革命与建设已取得瞩目成就。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指的是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更应是以中国式思想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读,才能更加深刻地对马克思主义加以理解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因此,本文将从中国哲学思想的总源头——《易经》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分析,发掘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中国式意义。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易经》,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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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将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中的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指明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来源于客观实际,而不是来自主观精神或绝对观念,从而使辩证法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科学的内容。

作为中国哲学思想的总源头,《易经》以阴阳符号的相互作用表示自然现象及人文社会中的相互关系与变化规律,被称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由于古时生产水平的限制,《易经》中并没有十分系统完备的科学论证,且其形式又有几分神秘而模糊的色彩。但《易经》研究与思考问题的方式,对事物间联系与变化的阐述,对我们认识客观规律、发掘问题本质具有重大的启发指导意义,正如近代学者胡适评论《易经》时说,此学说侧重人的心思智慧,虽有偏处,然大体未可抹杀。[1]

由于近代东西方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近百余年来的世界主导权一直为西方国家掌控。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东西方之间的思想差异所造成的冲突与隔阂日益显著,西方思想的传入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同样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冲击。近现代西方的强势,使得西方式思维逐渐成为思考、诠释问题的主要思维模式。[2]而东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导致西方的思维模式并不适合我国的发展道路,而“以西释中”的现象,又对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思想造成了误读与扭曲。以上种种问题,使我国的现代化道路面临西化问题的严峻挑战,而如何用中国的思考认知方式去理解西方的先进思想并加以运用,对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应持同样的态度,即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观念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已为中国共产党人提出,而事实也强有力地证明,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引导着中国革命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值此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面对全球化带来的种种冲击与挑战,如何把握时代特征、结合我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发展扩充,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当今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议题,也就是发展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升其理论价值及指导意义。[3]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是指导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易经》,也有研究者称其为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究竟《易经》能否被称为辩证法,学术界尚有争议,但就其研究内容及表述思想对我们的启示与指导意义来看,确实与辩证法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本文搁置这一争议,而从《易经》思想与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本质上的契合出发,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理解并认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2.《易经》与唯物辩证法

2.1对立统一——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马克思把辩证法的本质称为批判的和革命的;列宁强调辩证法的主要规律是对立面的斗争与统一,即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易经》中的基本符号——阴爻与阳爻,以及其同义词刚与柔,无不体现着对立统一这一根本规律。

“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揭示了矛盾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矛盾双方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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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作用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则是矛盾双方统一性的最佳表现。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故矛盾是事物最普遍而本质的属性,因此矛盾双发的相互作用规律也是不断变化的,《易》曰:“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谓典要,唯变所适。”指出不能以停滞的眼光看待事物。再有泰卦“天地交而万物通”、否卦“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表明了重视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对立统一规律早已为中国古典思想所发觉。

因为《易经》的存在,对立统一规律才最能够被中国人所理解接受。而对《易经》中阴阳相互作用的带给中国人的认知习惯,也有人指出会有概念不清、主次不明的缺陷,不利于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当今世界科技发展中,二元论盛行的西方国家的卓越成就也许反映了这一现象在科学领域的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易经》思维的缺陷,在《易经》的六十四卦中,纯阳的乾卦与纯阴的坤卦;先天八卦与后天八卦排序中,坎离两卦“水火不相射”的位置关系,无不是事物中矛盾特殊性的体现;“卦有小大,辞有险易”,每一卦都有主爻代表其主要特征,这是注重矛盾主次问题的体现。但事物中比较特殊、极端的方面到底是少数的,且难以把握尺度,易失于偏颇。对于某些问题,即使研究地再深入,若脱离了与其他事物的联系,所得到的研究结果很可能是无意义甚至于是灾难性的。因此,《易经》的思维所重视的是普遍现象与规律,这与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观点一致,而《易经》中又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其辞危”,而“危者使平,易者使倾”,谋求人类社会发展的长久稳定。

《易经》以乾坤为门,设天道、地道、人道,是最普遍联系的观点;“一阴一阳之谓道”,必是阴阳并举、刚柔相对,矛盾双方始终对立统一;“六爻之动,三级之道也”,“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运动是事物的存在形式,矛盾的对立统一性是运动的根本原因。最为重要的是,《易经》在揭示这一规律的同时,又饱含忧患意识,在认识、利用规律的同时要“与天地准、弥纶天地之道”,这是《易经》为指导人类和平发展提供的宝贵财富。

2.2质量互变——亢龙有悔、龙战于野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规律,表明事物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变化是通过量变和质变互相转化而实现的。[5]对《易经》而言,即使是对其不甚了解的中国人也会说,《易经》讲的是物极必反。虽然这种观点只代表整个《易经》哲学思想中的一小部分,是一种比较浅薄、片面的认识,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进程中的经验教训,使得“盛极必衰,物极必反”的观念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意识观念中早已根深蒂固。

诚然,《易经》的六十四卦中,每一卦由初到上的发展,有很多呈现出物极必反的规律,如乾卦上九“亢龙有悔”;坤卦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还有“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毁身”等等。然而,物极必反并不是质量互变,更不是《易经》中表达的变化规律,仅仅是变化所产生的最终效果。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相互依存不断变化的。量变积聚引起质变,质变又可以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生生之谓易”,《易经》六十四卦的卦序始于乾坤而终于未济,“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变化发展的结果则是“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变化无穷而永无止境。《易经》中描述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所采用的词汇是“终始”而非“始终”,这种终而复始的观念即是对事物无限发展变化过程的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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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物的发展变化,我们更加关注的变化过程,以认识理解变化规律,把握规律并加以利用。而《易经》对于如何认识并利用变化规律,至今仍旧十分深刻。《易经》的思维之于变化,在于“知几”,是认知质变与量变的相互作用,把握变化规律的核心。“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譬如坤卦初六“履霜,坚冰至”,豫卦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易经》对变化的敏锐与深刻的“知几”思维,是对变化规律的根本性认知与把握,“极深而研几”,则可“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同样,认知与掌握变化规律,也体现了中国传统的经世致用的思想,与马克思的实践主义精神相契合,把理论化为实际,以实践为标准检验理论。《易经》尽管是对宇宙万物整体性的直观思维方式,即像思维,但采取的方式为“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其对规律的认知与把握是来自于客观世界,而非主观想象,也可纳入现代科学的思维范畴。[7]

质量互变不只强调事物的本质变化,更有双方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变化的无限性与规律性。《易经》周而复始的逻辑,以及对变化征兆(几微)的重视,进而极其深而通其理,推而到天地万物,对质量互变规律的认识及利用做出了完备而科学的表述。

2.3否定之否定——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这一规律在《易经》中的体现则是“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循环。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内因,而《易经》的思维中不仅包括内因,还有强烈的时间与空间观念,即时位思考方式。

我国农业文明开发较早,且发达程度较高,而时间本身对于农业生产尤为重要,故对“时”的认识与思考,向来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也就是《易经》中所讲的“损益盈虚,与时偕行”,放之于今日则是与时俱进。我国自古以来幅员辽阔,山川地貌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同样具有很大影响,反映到《易经》中则是代表坤之柔顺的“西南”及代表艮之险阻的“东北”。《易经》六十四卦所表达的意义,从序卦传中可以获得,而序卦传本身又带有很强的时间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对于每一卦六爻的表述,又体现了空间的概念,即“位”的重要性。“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事物本身的肯定部分与否定部分,及阴爻与阳爻,在不同卦象、不同位置的意义不同,则是将事物的内因与环境因素相结合,充分说明了事物发生变化的趋势:“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趋时者也”。

否定之否定规律同样表明了事物的发展形式:螺旋式上升、曲折式渐进。《易经》中先天八卦排序所反映的“S型”太极线,后天八卦排序的“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也体现着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趋势,是“矛盾—变化—修正—发展”,从易经的卦序来看,由“升”至“困、井”之艰难,接下来则是“革”故“鼎”新,变化所产生的新事物势必不够稳定,仍存在较大变动因素,及“震”,需要使其有所止,实现稳步渐进,即接下来的“艮、渐”。同样反映了发展的曲折性,而结果则是“曲成万物而不遗”。而又因为发展的曲折性,我们需要对发展这一问题持长远目光与敬畏之心,“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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