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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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领导分工负责,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根据《XXXX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和《XXXXXXXX学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是党政工作沟通的会议,是党政领导班子协调处理学院日常工作、通报信息情况、酝酿提报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班子思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由院长或书记委托的院领导主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第二章 议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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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

(二)酝酿需党政各方协调一致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研究落实党委会重大决策的工作部署;

(三)审定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报的一般性报告和请示;

(四)安排学院阶段性工作; (五)研究处理学院重大突发事件;

(六)通报工作信息情况,调度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 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院长提议召开。

第六条 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事项,有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工作,汇报要简明扼要。一般性事项和工作情况通报不列议题,由分管领导直接在会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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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会议讨论时,对一般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可直接作出安排和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办理。对重要事项和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分别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对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办理结果向主持人汇报。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议事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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