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党群行政工作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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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及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等文件。

2、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积极、主动、细致。

4、必须做好本院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并按各门类档案的国家标准进行整理,做到分类清楚,鉴定无误,组卷正确,确保归档案卷达到应有标准。

5、必须管理好档案室,积极提供利用,及时编制统计报表和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的情况。

急救车辆管理制度

1、各类急救车辆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征,方准行驶。 2、所有急救车出车前,行驶及返回后都应向“120”报告,保持紧密联系。除非远离城市,又远离“120”电话和无线电通讯设备的地区。

3、急救车必须用于急救服务,不准挪作乘座车及货运车(拉药例外),必须接受“120”的统一指挥。

4、所有急救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随时处于待发状态,以应付各种突发情况的需要。

5、急救车中各种急救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整洁,车辆的行车手续要放置车内,点火钥匙由司机和调度各持一套,应付各种特殊情况。

6、未经“120”车辆主管同意,不得在急救车内拆卸或改装任何部件,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里程、时间周期进行各级别的保养。

公费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公费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医管办”)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科学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公费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3、根据有关公费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单位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每年做好全院医疗保险工作计划和医保重点工作的部署,同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经院长、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4、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科室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科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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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协调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有计划、有目标的指导各科室医疗保障工作。

5、配合医院有关部门,抓好本科室及全院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思想。

6、随时总结工作经验,采取科学的方法,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7、组织好本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定期配合合同单位对本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与评比。

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医院行风办负责开展病人随访、医疗咨询、满意度调查、医院文化建设、医院宣传等工作。

2、病人随访工作应做到态度热情、和蔼,用语规范、文明礼貌,并注意沟通技巧,不得推诿病人的请求,执行首问负责制。

3、服务过程中应坚持“病人即客户,客户即上帝”的工作理念,以客户的需要为工作的第一要素,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努力满足客户的需要。

4、对客户提出的相关医学问题,必须给予全面回答。如解释不清楚的,告之对方解决的方式和渠道。

三、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1、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在分管院长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网络管理工作;

2、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属于安全保密重地,非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定,严禁越权调取服务器内存储的各类信息;严禁使用无防范措施的设备传递涉密信息;涉密文件、资料和软件必须放入文件柜中妥善保管;

4、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所有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并建立设备使用技术档案;定期清点和查验;对已经调试好的核心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通信设备和安全防范设备)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擅自改动参数,防止造成人为网络故障;

5、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内设备检修、拆改、扩接或搬迁要事先提出方案,经论证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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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6、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预防火险隐患,彻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7、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违章操作,擅自中断系统运行和拆改设备;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处理私人业务;严禁弄虚作假,慌报工作情况;故意拖延业务处理;

8、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指示、通知贯彻执行情况;数据通信线路、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工作、检修、变动及障碍处理情况;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含事故、差错)及处理情况,尚待处理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工具、仪表、资料的完好情况等;

9、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常巡检设备,监控系统运行状态。认真处理各项业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传递顺畅;正确录入网络运行各项数据,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各种报表;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服从指挥,及时请示报告,保持机房整洁有序,严禁吸烟和私自携带任何非工作用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医院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计算机网络,是指医院各办公场所内的计算机设备及与之配套的网络线缆、网络设备及网络服务器以及为医院各项业务服务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

3、设备使用:

(1)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设备;

(2)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计算机设备或更改计算机设备的配置;

(3)未经许可,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工作场所的计算机设备; (4)严禁下载和安装可能携带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5)上班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6)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个人使用盗版软件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7)设备、软件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时由技术人员提出报废申请,经上级领导同意作报废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4、安全保密:

(1)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出发,重视保密工作;保守网络建设秘密,对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相关资料实行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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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防范意识,自觉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上网信息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及其主管领导的批准。发现泄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保密部门;

(3)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4)办公室内的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5)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计算机网络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6)严禁浏览和传播反动、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 5、计算机病毒防治:

(1)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定期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

(2)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3)认真执行《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6、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本制度,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局域网安全管理办法

院局域网是医院实施业务管理、操作、信息服务和日常办公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规范局域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安全使用网络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和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局域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各部门要重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全院的信息网络安全。

3、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4、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局域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配合并接受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5、严禁非本院的任何用户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连入局域网。 6、涉密计算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上互联网。

7、局域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报告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并在有关网络管理人员指导下自觉销毁。

8、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予以警告、通报,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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