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党群行政工作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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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动员、组织和协调工作,团结协作,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止措施。

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一般(可疑)接触者采取跟踪医学观察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观察、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六)对已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立即报县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抢救。

(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有效的救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可宣布医院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县卫生局。

六、应急医疗救援的保障

医院组建综合性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的专业应急医疗救援队伍,保证医疗救援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救援队伍组成见附件。

根据医疗救援的实际需要提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邓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由医院职能部门进行采购和储备。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七、责任追究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对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科室和个人,医院予以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及其它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有关科室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理期间,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告、监测职责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科室和个人,医院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后果严重的上报县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办公室工作制度

1、医院办公室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院领导给的医院行政管理和秘书工作。

2、在整个工作中,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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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全体职工中加强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坚持以医疗工作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坚持会议制度,做好院务会、院长办公会、院周会等会议议程安排、召集、记录等工作。

5、负责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的执行,安排好每月一次院长行政查房,做好查房记录,贯彻和督促决议的执行。

6、模范地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做好各种电话、文件、信函的传达、送阅,呈文的发送、院领导具体指示的传达执行,以及阶段性工作、临时突击任务、会议决定等的进展、处理结果的汇报。

7、负责全院规章制度的起草、增补和修改及制作上墙。

8、认真执行院总值班制度,做好总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总值班记录的检查和重要问题汇报。

9、严格遵守保密和工作纪律,做好各种收发文件的编号、登记,以及分发、传阅、归档工作;认真进行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批、打印、发送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打印、复印审批制度。

10、认真搞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办公室工作日志的记载、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以及印鉴管理和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等。

11、做好医院年初工作安排,中期、年终工作检查、评比和全院工作总结。 12、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并及时汇报总结。

公章(印鉴)管理使用制度

1、医院公章由院办公室主任管理,公章使用一律按程序办理。按照审批权限,较大事项须经院领导签字后盖章。

2、凡以医院名义下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须经医院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未经医院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公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3、凡对上级机关报审、报请的材料(请示、报告、申请)各种计划、合同书、协议书、意见书及信息反馈、印发文件等,均须经院办公会议或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方可打印、复印、发送。

4、严格公章管理,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外借或私自将公章带出。特殊情况下,公章带出时,须经院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一同前往办理。

5、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6、凡因各种一般公务,只需证明本院工作人员身份的介绍信及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各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后可用印。

7、职工到外省、市出差学习,需持医院介绍信者,由所在科室及分管领导批准签署意见,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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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涉及职工私人取款、取物、挂失等需用单位介绍信、便函,由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9、妥善、安全地保管公章。公章主管人员外出办公室时,要随时锁好公章。下班前要将公章放置在安全、固定的部位。医院任何个人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

10、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是传达上级指示、收集单位情况、承上启下的主要手段,又是国家秘密的一种存在形式。为了管好用好文件,根据医院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行文规则: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行文规则的规定办理。发文必须逐项填写医院发文表,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对上级发文由院长签发,在医院办公室签字编号后打印发送。原稿存档。

2、文件办理:一般应包含登记、批办、承办、拟稿、审核、签发、打印、复印、传递、归档等程序。所有环节,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并认真遵守保密规定。

3、上级来文来函,统一由医院办公室收发,及时详细登记,分类办理;同时认真填写文件回执上报来文机关。

4、院办公室主任必须及时依文件的内容、性质签署意见后,呈送院领导批阅或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提出办理时限,及时催办。

文件传阅制度

1、各类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初步确定传阅范围,并及时呈有关领导阅签,传阅件遇有领导外出时,办公室负责补送。

2、对阅签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及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按公文办理工作流程交有关科室传阅、承办,遇有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3、领导重要批件的办理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办。重要批办件须将办理结果、办结时间填写在文件阅办单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

4、传阅的文件,阅文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抽出留用,阅后要签名。有密级规定的文件,未经院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向其他人泄漏,不得将文件乱丢乱放。

5、提高阅文周转速度,防止积压,在收文传阅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到“勤送、勤取、勤催”,加快收文传阅速度,防止收文传阅断线。

6、严格登记手续,对于传阅的文件要进行严格登记,掌握文件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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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工作制度

1、每天的报纸收发应严格按照征定范围、种类认真核对,须做到手续健全,及时投送。

2、对包裹、汇款、特快专递、挂号信从邮递员手中交接时应签字盖章,以便日后查阅。同时须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当日邮件当日登记),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速领取,领取时须签名、填写领取日期。对收到的包裹及未领取的包裹等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由保卫科值班人员代签的包裹、汇款、特快专递、挂号信和普通信件及报纸须行清点、登记,特别对代签的包裹、汇款、特快专递、挂号信须与邮递员认真核对后签字补盖收发章,以备日后存查。

4、做好公用信件的登记,邮票的使用应实行核报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原则,使本院档案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分管院领导、相关科室领导及专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对本院的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专兼职档案员应按各自的职责进行工作,并对本院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3、严格执行归档制度,兼职档员在次年三月份前将上一年的档案进行整理并及时交档案室进行保管,准确把握各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做到按时、按质归档,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4、凡归档文件材料,应按制定的统一分类方案和遵循各门类档案的整理原则,方法进行整理,并符合各门类的国家标准。

5、严格按照鉴定原则,有组织地开展鉴定工作,准确地判断档案的保存价值,严禁不归档的文件材料擅自归档,确保归档档案的精练。

6、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保护原则,库房要做到“八防”和“三无”,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7、档案统计应做到数字整确,报送及时,格式规范。

8、明确档案工作的目的,做到既要注意保密,又要积极开展利用,为本院和社会的各项工作服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的档案工作,所有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病案室、图书室及其他相关科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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