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党群行政工作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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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对象:党总支委员

3、列席对象:非党员院长、副院长

4、会议主题:研究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 5、会议时间:不定期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5)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2、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会议。

3、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委,以便派人参加。

5、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要议题。

(2)党总支或委托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6、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

7、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8、民主生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9、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10、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党员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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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可定期召开。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党总支某一阶段或某一项重要工作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或调整党总支委员;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通报或领导党员干部的述职报告。

4、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 2、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发展党员及其他问题。

(四)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又不能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五)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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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六)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 3、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推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

7、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

外出党员的管理制度

1、凡出外一月以上的党员,必须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地点、时间、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和交纳党费的办法。

2、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可以开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一切活动。

4、外出党员回单位后,应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支部应向党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布置党的工作任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以党员义务和上级党委制定的“党员创优达标制”为基本内容,并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年赋予新的内容。

3、评议采取年度评议与平时“党员创优达标制”考核相结合,评议结果与年度表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评议根据党员个人的表现情况依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5、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按有关政策及时给予处置,其他党员也要制定创优和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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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措施,巩固提高评议结果。

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拔任免医院中层干部,不论谁提议推荐,都要坚持民主测评考察,院党总支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分别以党政名义任命或聘任。

3、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拟定出党总支会、院务会集体议事规则。明确书记、院长、副院长的职权范围。

4、必要时书记可以作出决策,但应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说明决策依据,并由个人向上级和党委负责。

5、凡经党总支扩大会议决议的事项,个人无权改变。形成决议之后,因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决议时,必须提交原决定事项会议复议。在复议未作出改变之前,原决议必须坚持贯彻执行。

6、党政领导成员,在会议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当个人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保留意见,但不得在群众中扩散会议讨论情况,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

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医院廉政、廉医制度,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实行决策、公务、服务三公开。凡涉及医院目标责任制方案、单位发展规划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定和措施,要组织讨论,避免失误,实行决策公开;凡属职能科室和临床、非临床科室、医院与职工打交道的公务活动,如科室职责、人事调配、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等都要公开;凡是应让服务对象—病员、职工了解的办公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文明服务公约等要实行书面公开。

3、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院长定期向党总支和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设立意见簿,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组织病员评院,听取批评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逐级抓好落实。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按标准及时缴纳党费,各支部于每月20日前把党费及其报表交党办(逾期半年不交党费,按党章规定处理)。

2、各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党办每年年底在支部书记和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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